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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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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諾·德·蒙托邦》又名為《艾孟家四個兒子》,叙述的是雷諾因下棋與查理曼的侄子發生争吵,刺死了他,四兄弟騎上他那匹駿馬力戰查理曼大帝的故事。

     “我要那匹馬,阿托斯。

    ” “你錯了,朋友,一匹馬會有閃失,會失前蹄,會碰傷腕關節,它吃草料的馬槽裡可能有患鼻疽病的馬吃過,這樣與其說得到一匹馬,不如說白白丢掉了一百比斯托爾;再說一匹馬要主人去喂它,相反一百比斯托爾卻能使主人有吃有喝。

    ” “可是,我們怎麼回去?” “騎跟班們的馬嘛,那還用說!從我們的儀表,人家總能看出我們是有地位的人。

    ” “咱倆騎着小矮馬,而阿拉米斯和波托斯騎着高頭大馬在我們旁邊奔跑,那才好看哩!” “阿拉米斯!波托斯!”阿托斯嚷着笑了起來。

     “怎麼啦”達達尼昂問道,對朋友這樣笑感到莫名其妙。

     “好,好吧,繼續談下去。

    ”阿托斯說。

     “那麼,你的意見是……” “是拿一百比斯托爾,達達尼昂。

    有了一百比斯托爾,我們能吃香的喝辣的過到月底。

    我們都累得夠嗆啦,看到沒有,也該歇一歇了。

    ” “歇一歇!啊!不,阿托斯,一回到巴黎,我就要馬上着手尋找那個可憐的女人。

    ” “好啊,可是要幹這件事,你以為你那匹馬和響當當的金路易一樣有用嗎?拿一百比斯托爾吧,朋友,去拿一百比斯托爾。

    ” 隻要對方說得有理,達達尼昂沒有什麼不依的。

    他覺得剛才這條理由非常好。

    再說,繼續這樣堅持下去,他擔心自己會在阿托斯心目中顯得自私。

    他接受了阿托斯的意見,選擇了一百比斯托爾。

    英國人當場就數給了他。

     于是隻考慮出發了。

    與店家達成了協議:除了阿托斯那匹老馬,另外再給他六比斯托爾。

    達達尼昂和阿托斯分别騎普朗歇和格裡默的馬;兩個跟班步行,頭上頂着馬鞍子。

     兩個朋友雖然騎的是兩匹蹩腳的馬,但一會兒就超過了兩個跟班,到達了傷心鎮。

    他們老遠就望見阿拉米斯憂郁地倚在窗口,像“安娜妹子”①一樣眺望着地平線。

     -------- ①為法國童話作家貝洛的作品。

     “喂!阿拉米斯!”兩個朋友喊道,“你站在那裡搞什麼鬼名堂?” “啊!是你,達達尼昂!是你,阿托斯!”阿拉米斯說道,“我正在尋思,這世界上的好東西怎麼失去得這樣快。

    我那匹英國馬走啦,剛才在飛揚的塵土中消失了。

    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使我深感人世無常,而人生本身可以概括為三個字:Erat,est,fuit①。

    ” -------- ①這三個詞是拉丁文中系詞“是”的三個時态,即分别為:過去是,現在是,将來是。

     “你說的究竟是什麼意思?”達達尼昂問道,心裡頭又起了疑團。

     “我的意思是說,我剛才做了一筆上當的買賣:一匹馬才賣六十金路易,而那匹馬從它奔跑的情形看,一個鐘頭可以跑五法裡。

    ” 達達尼昂和阿托斯哈哈大笑。

     “親愛的達達尼昂,”阿拉米斯說道,“請你不要過分抱怨我。

    實在是迫不得已啊。

    再說頭一個受到懲罰的就是我,因為那個無恥的馬販子至少騙了我五十金路易。

    啊!你們兩個真會盤算!你們騎着跟班的馬,而讓他們牽着你們兩匹漂亮的馬,慢吞吞地跟在後頭,每天走短短一段距離。

    ” 正說着,在亞眠大路上隐隐出現的一輛帶篷貨車駛到面前停了下來,隻見格裡默和普朗歇頭上頂着馬鞍子從車上下來。

    那是一輛放空返回巴黎的貨車,兩個跟班請車主捎上他們,沿途請他喝點飲料作為酬謝。

     “這是怎麼回事”阿拉米斯看到這情景問道,“隻有兩副鞍子?” “現在你明白了吧?”阿托斯說道。

     “朋友們,你們與我完全一樣。

    我出自本能也留下了鞍子。

    喂!巴贊,把我那個新馬鞍子搬到這兩位先生的馬鞍子旁邊來。

    ” “那兩位教士呢,你同他們怎樣了結的?”達達尼昂問道。

     “親愛的,我第二天就請他們吃晚飯,”阿拉米斯說,“順便提一下吧,這裡有的是好酒,我想方設法把他們灌醉了。

    于是,那位本堂神甫不準我脫下火槍手隊服,而那位耶稣會會長則請求我收留他當火槍手。

    ” “不用做論文啦!”達達尼昂喊道,“不用做論文啦!我要求取消論文!” “自那之後,”阿拉米斯接着說,“我生活愉快,開始創作一首每行一個音節的詩。

    這相當困難,不過每件事情的價值正是寓于困難之中。

    詩的内容是愛情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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