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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 神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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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漏,禍必族傾。

    反是天真,必沉幽冥。

    爾其慎禍,敢告劉生。

    爾師主是真青童小君,太上中黃道君之師真,(明抄本師真作司直)元始十天王入室弟子也。

    姓延陵名陽,字庇華,形有嬰孩之貌,故仙宮以青真小童為号。

    其為器也,玉朗洞照。

    聖周萬變,玄鏡幽覽。

    才為真俊,遊于扶廣。

    權此始運,館于玄圃。

    治仙職分,子在師居,從爾所願。

    不存所授,命必傾淪!” 言畢,夫人一一手指所施用節度,以示帝焉。

    凡十二事都畢,又告帝曰:“夫五帝者,方面之天精,六甲六位之通靈,佩而尊之,可緻長生。

    此書上帝封于玄景之台,子其寶秘焉。

    ” 王母曰:“此三天太上之所撰,藏于紫陵之台,隐以靈壇之房,封以華琳之函,韫以蘭繭之帛,約以紫羅之素,印以太帝之玺。

    受之者,四十年傳一人;無其人,八十年可頓授二人。

    得道者四百年一傳,得仙者四千年一傳。

    得真者四萬年一傳,升太上者四十萬年一傳。

    非其人謂之洩天道;得其人不傳,是謂蔽天寶;非限妄傳,是謂輕天老;受而不敬,是謂慢天藻。

    洩、蔽、輕、慢四者,取死之刀斧,延禍之車乘也。

    洩者身死于道路,受上刑而骸裂;蔽者盲聾于來世,命凋枉而卒殁;輕者鐘禍于父母,詣玄都而考罰;慢則暴終而堕惡道,棄疾于後世。

    此皆道之科禁,故以相戒,不可不慎也。

    ”王母因授以《五嶽真形圖》,帝拜受俱畢。

     夫人自彈雲林之璈,歌步玄之曲。

    王母命侍女田(田原作曰,據明抄本、陳校本改)四非,答歌。

    歌畢,乃告帝從者姓名,及冠帶執佩物名,所以得知而紀焉。

     至明旦,王母與上元夫人同乘而去,人馬龍虎,導從音樂如初,而時雲彩郁勃,盡為香氣,極望西南,良久乃絕。

     帝既見王母及上元夫人,乃信天下有神仙之事。

    其後帝以王母所授《五真圖》、《靈光經》,及上元夫人所授《六甲靈飛》十二事,自撰集為一卷,及諸經圖,皆奉以黃金之箱,封以白玉之函,以珊瑚為軸,紫錦為囊,安著柏梁台上。

    數自齋潔朝拜,燒香灑掃,然後乃執省焉。

     帝自受法,出入六年,意旨清暢,高韻自許,為神真見降,必當度世。

     恃此不修至德,更興起台館,勞弊萬民,坑降殺服,遠征夷秋,路盈怒歎,流血膏城,每事不從。

     至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天火燒柏梁台,《真形圖》、《靈飛經》、錄十二事《靈光經》,及自撰所受,凡十四卷,并函并失。

     王母當知武帝既不從訓,故火災耳。

     其後東方朔一旦乘龍飛去。

    同時衆人,見從西北上冉冉,仰望良久,大霧覆之,不知所适。

     至元狩二年二月,帝病,行周至西,憩五柞宮。

     丁卯,帝崩,入殡未央宮前殿;三月,葬茂陵。

    是夕,帝棺自動,而有聲聞宮外,如此數遍,又有芳香異常。

     陵畢,墳埏間大霧,門柱壞,霧經一月許日。

     帝塚中先有一玉箱,一玉杖,此是西胡康渠王所獻,帝甚愛之,故入梓宮中。

     其後四年,有人于扶風市中買得此二物。

    帝時左右侍人,有識此物,是先帝所珍玩者,因認以告。

    有司诘之,買者乃商人也,從關外來,宿鄽市。

    其日,見一人于北車巷中,賣此二物,青布三十匹,錢九萬,即售交(原作之,據明抄本、陳校本改)度,實不知賣箱杖主姓名,事實如此。

    有司以聞,商人放還,诏以二物付太廟。

     又帝崩時,遺诏以雜經三十餘卷,常讀玩之,使随身斂。

    到元(元原誤建,據緯略引校改)康二年,河東功曹李友,入上黨抱犢山采藥,于岩室中得此經,盛以金箱,卷後題東觀臣姓名,記月日,武帝時也。

    河東太守張純,以經箱奏進。

    帝問武帝時左右侍臣,有典書中郎冉登,見經及箱,流涕對曰:“此孝武皇帝殡殓時物也,臣當時以著梓宮中,不知何緣得出?”宣帝大怆然驚愕,以經付孝武帝廟中。

     按《九都龍真經》雲:得仙之下者,皆先死,過太陰中煉屍骸,度地戶,然後乃得屍解去耳。

    且先斂經杖,乃忽顯出,貨于市中,經見山室,自非神變幽妙,孰能如此者乎?(出《漢武内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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