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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五 神仙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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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告化,時年八十一,顔色不變,屈伸如常,室中香氣,積日不散。

    以其月十四日,窆于雷平山,同軒轅之葬衣冠,如子喬之藏劍舄,比于茲日,可得符焉。

    诏追贈中散大夫,谥“貞白先生”,仍敕舍人監護。

    馬樞《得道傳》雲:“受蓬萊都水監,弟子數百人。

    有先得道者,唯王遠知、陸逸沖、桓清遠,嗣先生之德焉。

    ”唐天寶元年,追贈金紫光祿大夫太保,梁郡(許刻本郡作邵)陵王蕭綸為碑銘焉。

    (出《神仙感遇傳》,明抄本作出《神仙拾遺》) 桓闿 桓闿者,不知何許人也,事華陽陶先生,為執役之士,辛勤十餘年。

    性常謹默沉靜,奉役之外,無所營為。

    一旦,有二青童白鶴,自空而下,集隐居庭中。

    隐居欣然臨軒接之,青童曰:“太上命求桓先生耳。

    ”隐居默然,心計門人無姓恒者,命求之,乃執役桓君耳。

    問其所修何道而緻此,桓君曰:“修默朝之道積年,親朝太帝九年矣,乃有今日之召。

    ”将升天,陶君欲師之,桓固執謙卑,不獲請。

    陶君曰:“某行教修道,勤亦至矣,得非有過,而淹延在世乎?願為訪之,他日相告。

    ”于是桓君服天衣,駕白鶴,升天而去。

    三日,密降陶君之室言曰:“君子陰功著矣,所修本草,以虻蟲水蛭輩為藥,功雖及人,而害于物命。

    以此一紀之後,當解形去世,署蓬萊都水監耳。

    ”言訖乃去。

    陶君複以草木之藥可代物命者,著别行本草三卷,以贖其過焉。

    ”後果解形得道。

    (出《神仙感遇傳》、明抄本作出《神仙拾遺》) 蘭公 兖州曲阜縣高平鄉九原裡,有至人蘭公。

    家族百餘口,精專孝行,感動乾坤,忽有鬥中真人,下降蘭公之舍,自稱孝悌王。

    雲居日中為仙王,月中為明王,鬥中為孝悌王。

    夫孝至于天,日月為之明;孝至于地,萬物為之生;孝至于民,王道為之成。

    且其三才肇分,始于三氣,三氣者,玉清三天也。

    玉清境是元始太聖真王治化也;太清者,玄道流行,虛無自然,玉皇所治也。

    吾于上清已下,托化人間,示陳孝悌之教。

    後晉代嘗有真仙許遜,傳吾孝道之宗,是為衆仙之長。

    ”因付蘭公至道秘旨。

    于是蘭公獲斯妙訣,穎悟真機,默辨往由,顧知前事。

    因與裡人共出郊野,忽睹古冢三所,乃雲:“此是吾三仙解化之墳,請民報官,令移冢旁之路,勿令人物踐蹋。

    ”吏乃訊于蘭公,此言以何驗實。

    公曰:“第一冢者,昔有真人骸骨,今乃已得複形,是為地仙,長生久視。

    第二冢見有仙衣一對,道經一函,複有一人,方如醉卧,發之良久,乃能話談,此以太陰煉形,綿養真氣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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