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德
窦玄德,河南人也。
貞觀中,任都水使者,時年五十七,奉使江西。
發路上船,有一人附載。
窦公每食餘,恒啗附載者,如是數日,欲至揚州,附載辭去。
公問曰:“何速?”答曰:“某是司命使者,因窦都水往揚州,司命遣某追之。
”公曰:“都水即是某也,何不早言?”答曰:“某雖追公,公命合終于此地,此行未至,不可漏洩,可以随公至此。
在路蒙公餘食,常愧于懷,意望免公此難,以報長者深惠。
”公曰:“可禳否?”答曰:“彼聞道士王知遠乎?”公曰:“聞之。
”使者曰:“今見居揚州府。
幽冥間事甚機密,幸勿洩之。
但某在船日,恒賴公賜食,懷愧甚深。
今不拯(拯原作極,據明抄本改)公,遂成負德。
王尊師行業幽顯,衆共尊敬。
其所施為,人天欽尚。
與人章醮,有厄難者,天曹皆救。
公可屈節咨請,得度斯難。
明晚當奉報滅否。
”公既奉敕,初到揚州,長史已下諸官皆來迎。
公未論事,但問官僚,見王尊師乎。
于時諸官,莫測其意,催遣迎之。
須臾,王尊師至,屏左右具陳情事。
師曰:“比内修行正法,至于祭醮之業,皆所不為。
公銜命既重,勉勵為作,法之效驗,未敢懸知。
”于是命侍童寫章,登壇拜奏。
明晚,使者來報公曰:“不免矣。
”公又求哀甚切。
使者曰:“事已如此,更令奏之,明晚當報。
仍買好白紙作錢,于淨處咨白天曹吏,使即燒卻;若不燒,還不得用。
不爾,曹司稽留,行更得罪。
”公然之,又白師,師甚不悅。
公曰:“惟命是遵,願垂拯濟。
”師哀之,又奏。
明晚使者來,還報雲:“不免。
”公苦問其故,初不肯言,後俯首答曰:“道家章奏,猶人間上章表耳。
前上之章,有字失體;次上之章,複草書‘仍乞’二字。
表奏人主,猶須整肅,況天尊大道,其可忽諸?所上之章,鹹被棄擲,既不聞徹,有何濟乎?”公又重使令其請托,兼具以事白師。
師甚悅雲:“審爾乎!比竊疑章表符奏,缪妄而已。
如公所言,驗若是乎!”乃于壇上取所奏之章,見字誤書草,一如公言。
師雲:“今奏之章,貧道自寫。
”再三合格,如法奏之。
明旦使者報公雲:“事已諧矣。
”師曰:“此更延十二年。
”公謂親表曰:“比見道家法,未嘗信之。
今蒙濟拔,其驗如茲。
從今以往,請終身事之。
”便就清都觀尹尊師受法箓,舉家奉道。
春秋六十九而卒。
(出《玄門靈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