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少日,覺四大不愈,乃口出三番神咒,令外國弟子誦之以自救,未及緻力,轉覺危殆,于是力疾。
與衆僧告别曰:“因法相遇,殊未盡心。
方複後世,恻怆何言。
自以暗昧,謬充傳譚。
凡所出經論三百餘卷,唯十誦一部,未及删繁。
存其本旨,必無差失。
願凡所宣譚,傳流後世,鹹共弘通。
今于衆前,發誠實誓:“若所傳無謬者,當使焚身之後,舌不焦爛。
”以僞秦弘始十一年八月二十日卒于長安,是歲晉義熙五年也。
即于逍遙園依外國法以火焚屍,薪滅形碎,唯舌不灰耳。
(出《高僧傳》)
法朗
晉沙門康法朗學于中山。
永嘉中,與一比丘西入天竺。
行過流沙千有餘裡,見道邊敗壞佛圖,無複堂殿,蓬蒿沒人。
法朗等下拜瞻禮,見有二僧,各居其旁。
一人讀經,一人患痢,穢污盈房。
其讀經者,了不營視。
朗等恻然興念,留為煮粥,掃除浣濯。
至六日,病者稍困,注痢如泉。
朗等共料理之。
其夜,朗等并謂病者必不起,至明晨往視之,容色光悅,病狀頓除。
然屋中穢物,皆是華馨。
朗等乃悟是得道之士以試人也。
病者曰:“隔房比丘,是我和尚,久得道惠,可往禮觐。
”法朗等先嫌讀經沙門無慈愛心,聞已,乃作禮悔過。
讀經者曰:“諸(諸原作請,據陳校本改)君誠契并至,同當入道。
朗公宿學業淺,此世未得願也。
”謂朗伴雲:“惠若植根深,當現世得願。
”因而留之。
法朗後還山中,為大法師,道俗宗之。
(出《冥祥記》)
李恒沙門
晉李恒字元文,谯國人。
少時,有一沙門造恒謂曰:“君福報對至,而複對來随之。
君能守貧修道,不仕宦者,福增對滅。
君其勉之。
”恒性躁,又寒門,但問仕宦當何所至,了不尋究修道意也。
沙門與一卷經,恒不肯取,固問榮途貴賤何如。
沙門曰:“當帶金紫,極于三郡。
若能于一郡止者,亦為善道。
”恒曰:“且當富貴,何顧後患。
”因留宿。
恒夜起。
見沙門身滿一床,入呼家人窺視。
複變為大鳥跱屋梁上,天曉而形如舊。
恒送出門,忽不複見。
知是神人,因此事佛,而亦不能精至。
後為西陽、江夏、廬江太守,加龍骧将軍。
太興中,預錢鳳之亂,被誅。
(出《法苑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