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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九十一 異僧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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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那跋摩 法度 通公 阿專師阿秃師 稠禅師 釋知苑 法喜法琳 徐敬業 駱賓王 永那跋摩 永那跋摩者,西域僧也。

    宋元嘉中,東遊渡江,居于金陵祗園寺。

    宋文帝常謂之曰:“弟子恒願持齋,不殺生命,以身徇物,不獲其志。

    法師不遠萬裡,來化此國,将何以教之?”對曰:“道在心,不在事;法由己,非由人。

    且帝王與凡庶,所修亦有殊矣。

    若凡庶者,身賤名微,德不及遠,其教不出于門庭,其言不行于仆妾。

    若不苦身刻己,行善持誡,将何以用其心哉?帝王以四海為家,萬民為子,出一嘉言,則士庶鹹悅,布一善政,則人神以和。

    刑清則不夭其命,役簡則無勞其力。

    然後辨鐘律,正時令。

    鐘律辨則風雨調,号令時則寒暑節。

    如此則持齋亦已大矣,不殺亦已衆矣。

    安在乎缺一時之膳,全一禽之命,然後乃為弘濟也。

    ”文帝撫幾嗟歎,稱善者良久。

    乃曰:“俗人迷于遠理,沙門滞于近教;迷遠理者謂為虛說,滞近教者拘戀章句。

    如法師者,真所謂開悟明達,可以言天人之際矣。

    (出《劇談錄》) 法度 釋法度,黃龍人也。

    南齊初,遊于金陵。

    高士齊郡名僧紹,隐居琅琊之攝山,挹度清真,待以師友。

    及亡,舍所居山為栖霞寺。

    先是有道士欲以寺地為觀,住者辄死。

    後為寺,猶多恐懼。

    自度居之,群妖皆息。

    經歲餘,忽聞人馬鼓角之聲,俄見一人投刺于度曰:“靳尚。

    ”度命前之。

    尚形甚閑雅,羽衛亦衆。

    緻敬畢,乃言:“弟子主有此山,七百餘年矣。

    神道有法,物不得幹。

    前後栖托,或非真實。

    故死病繼之,亦其命也。

    法師道德所歸,謹舍以奉給,并願受五戒,永結來緣。

    ”度曰:“人神道殊,無容相屈,且檀越血食世祀,此最五戒所禁。

    ”尚曰:“若備門庭,辄先去殺。

    ”于是辭去。

    明旦,一人送錢一萬,并香燭等,疏雲:“弟子靳尚奉供。

    ”至其月十五日,度為設會,尚又來,同衆禮拜行道,受戒而去。

    既而攝山廟巫夢神告曰:“吾已受戒于度法師矣,今後祠祭者勿得殺戮。

    ”由是廟中薦獻菜飯而已。

    (出《歙州圖經》) 通公 梁末有通公道人者,不知其姓氏。

    居處無常。

    所語狂谲,然必有應驗。

    飲酒食肉,遊行民間。

    侯景甚信之。

    揚州未陷之日,多拾無數死魚頭,積于西明門外,又拔青草荊棘栽市裡。

    及侯景渡江,先屠東門(明抄本門作府),一城盡斃。

    置其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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