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被傷由狀及見像之事。
有一婢在旁聞說,因言大安之初行也,安妻使婢請匠工為造一佛,初成,以彩畫其衣,有一點朱污像之背上。
當令工去之,不肯,今仍在,形狀如郎君所說。
大安因與妻及家人共起觀相,乃同所見無異,其背點朱,宛然補處。
于是歎異,信知聖教不虛,遂加崇信焉。
(出《冥報記》)
韋知十
唐右金吾衛曹京兆韋知十于永徽中煮一羊腳,半日猶生。
知十怒。
家人曰:“用柴十倍于常,不知何意如此?”知十更命重煮,還複如故。
乃命割之,其中遂得一銅像,長徑寸焉,光明照灼,相好成就。
其家自此放生,不敢食酒肉。
(出《冥報記》)
劉公信妻
唐龍朔三年。
長安城内通軌坊三衛劉公信妻陳氏,母先亡,陳因患暴死。
見人将入地獄,備見諸苦,不可具述。
末後見一地獄,石門牢固,有兩大鬼,形容偉壯,守門左右,怒目瞋陳曰:“汝是何人到此。
”見石門忽開,亡母在中受苦,不可具述。
受苦稍歇,母子近門相見。
母語女言:“汝還努力為吾寫經。
”女雲:“娘欲寫何經?”母曰:“為吾寫法華經。
”言訖,石門便閉。
陳還得蘇,具向夫說。
即憑妹夫趙師子欲寫法華經。
其師子舊解寫經,有一經生,将一部新寫法華經未裝潢者轉向趙師子處質錢,且雲經主姓範,師子許。
乃與婦(婦原作父。
據下文義改。
)兄雲:“今既待(待原作得。
據法範珠林五七改。
)經,在家幸有此一部法華,兄贖取此經可否?”陳夫從之,裝潢既訖,授與其妻,在家為母供養。
後夢見母從女索經,雲:“吾先遣汝為吾寫一部法華,何因迄今不得?”女報母言:“已為(為原作得。
據明抄本、陳校本改。
)娘贖得一部法華,見裝潢了,在家供養。
”母語女言:“止為此經,吾轉受苦,冥道中獄卒打吾脊破,汝看吾身瘡,獄官語雲:‘汝何因取他範家經将為己經?汝有何福?大是罪過。
’”女見母說如此,更為母引寫法華。
其經未了,女夢中複見母來催經,即見一僧,手捉一卷法華,語母雲:“汝女已為汝寫經第一卷了,功德已成,何須急急。
”後寫經成,母來報女:“因汝為吾寫經,今已得出冥途,好處受生。
得汝恩力,故來報汝。
汝當好住,善為婦禮,信心為本。
”言訖,悲淚共别。
後問前贖法華經主,果是姓苑。
(出《法苑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