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姑夫郓州司馬張安也。
見仲任驚,而引之登階。
謂曰:“郎在世為惡無比,其所殺害千萬頭,今忽此來,何方相拔?”仲任大懼,叩頭哀祈。
判官曰:“待與諸判官議之。
”乃謂諸判官曰:“仆之妻侄屈突仲任造罪無數,今召入對事。
其人年命亦未盡,欲放之去,恐被殺者不肯。
欲開一路放生,可乎?”諸官曰:“召明法者問之?”則有明法者來,碧衣跼蹐。
判官問曰:“欲出一罪人,有路乎?”因以具告。
明法者曰:“唯有一路可出,然得殺者肯。
若不肯,亦無益?”官曰:“若何?”明法者曰:“此諸物類,為仲任所殺,皆償其身命,然後托生。
合召出來,當誘之曰:‘屈突仲任今到,汝食啗畢,即托生。
羊更為羊,馬亦為馬,汝餘業未盡,還受畜生身。
使仲任為人,還依舊食汝。
汝之業報,無窮已也。
今令仲任略還,令為汝追福,使汝各舍畜生業,俱得人身,更不為人殺害,豈不佳哉?’諸畜聞得人身必喜,如此乃可放。
若不肯,更無餘路。
”乃鎖仲任于廳事前房中,召仲任所殺生類到。
判官庭中,地可百畝。
仲任所殺生命,填塞皆滿。
牛馬驢騾豬羊獐鹿雉兔,乃至刺猬飛鳥,凡數萬頭。
皆曰;“召我何為?”判官曰:“仲任已到。
”物類皆咆哮大怒,騰振蹴踏之而言曰:“巨盜盍還吾債。
”方忿怒時,諸豬羊身長大,與馬牛比,牛馬亦大倍于常。
判官乃使明法入曉谕。
畜聞得人身,皆喜,形複如故。
于是盡驅入諸畜,乃出仲任。
有獄卒二人,手執皮袋兼秘木至,則納仲任于袋中,以木秘之,仲任身血,皆于袋諸孔中流出灑地。
卒秘木以仲任血,遂遍流廳前。
須臾,血深至階,可有三尺。
然後兼袋投仲任房中,又扃鎖之。
乃召諸畜等,皆怒曰:“逆賊殺我身,今飲汝血。
”于是兼飛鳥等,盡食其血。
血既盡,皆共舐之,庭中土見乃止。
當飲血時,畜生盛怒,身皆長大數倍,仍罵不止。
既食已,明法又告:“汝已得債,今放屈突仲任歸,令為汝追福,令汝為人身也。
”諸畜皆喜,各複本形而去。
判官然後令袋内出仲任,身則如故。
判官謂曰:“既見報應,努力修福。
若刺血寫一切經,此罪當盡。
不然更來,永無相出望。
”仲任蘇,乃堅行其志焉。
(出《經聞》)
婺州金剛
婺州開元寺門有二金剛,世稱其神,鳥雀不敢近。
疾病祈禱者累有驗,往來緻敬。
開元中,州判司于寺門樓上宴會,衆人皆言金剛在此,不可。
一人曰:“土耳,何能為?”乃以酒肉内口。
須臾,樓上雲昏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