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立階下,顧庭前囚,已盡去矣。
王曰:“君誦經之福,非唯自利,衆因聞經,皆已獲免,豈不善哉!今放君還。
”謂吏曰:“可将此人曆觀諸獄。
”吏即引東行百餘步,見一鐵城,甚廣大,城旁多小窗,見諸男女,從地飛入窗中,即不複出。
山龍怪問之,吏曰:“此是大地獄,中有分隔,罪計各随本業,赴獄受罪耳。
”山龍聞之悲懼,稱南無佛,請吏求出院。
見有大镬,火猛湯沸,旁有二人坐卧。
山龍問之,二人曰:“我罪報入此镬湯,蒙賢者稱南無佛,故獄中諸罪人,皆得一日休息疲睡耳。
”山龍又稱南無佛。
吏謂山龍曰:“官府數移改,今王放君去,可白王請抄。
若不爾,恐他官不知,更複追錄。
”山龍即谒王請抄,王書一行字付吏,曰:“為取五道等署。
”吏受命,将山龍更曆兩曹,各廳事侍衛亦如此,吏皆請其官署,各書一行訖,付山龍。
出門,有三人謂之曰:“王放君去,各希多少見遺。
”吏謂山龍曰:“彼三人者,是前收錄使人。
一人以赤繩縛君者,一人以棒擊君頭者,一人以袋吸君氣者,今見君還,故來求乞。
”山龍惶懼謝曰:“愚不識公,請至家備物,但不知何處送之。
”三人曰:“于水邊古樹下燒之。
”山龍諾。
吏送歸家,見親眷哀哭,經營殡具,山龍至屍旁即蘇,曰:“以紙錢束帛并酒食,自于水邊燒之。
”忽見三人來謝曰:“愧君不失信,重相贈遺。
”言畢不見。
(出《冥報記》)
蘇長
蘇長,武德中,為巴州刺史。
赴任,至嘉陵江,風浪覆舟,溺其家六十餘人。
唯一妾常讀法華經,水入船中,妾頭戴經函,誓與俱溺,随波泛濫。
頃之著岸。
逐經函而出,開視其經,了無濕污。
獨存其命。
(出《法苑珠林》)
尼法信
唐武德時,河東有練行尼法信,常讀法華經。
訪工書者一人,數倍酬直,特為淨室,令寫此經。
一起一浴,然香更衣,仍于寫經之室,鑿壁通,加一竹筒,令寫經人每欲出息,徑含竹筒,吐氣壁外。
寫經七卷,八年乃畢,供養殷重,盡其恭敬。
龍門僧法端嘗集大衆講法華經,以此尼經本精定,遣入請之,尼固辭不許。
法端責讓之,尼不得已,乃自送付。
法端等開讀,唯見黃紙,了無文字。
更開餘卷,悉皆如此。
法端等慚懼,即送還尼。
尼悲泣受,以香水洗函,沐浴頂戴,繞佛行道,七日夜不暫休息。
既而開視,文字如初。
故知抄寫深加潔淨,比來無驗,隻為不勤敬也。
(出《冥報記》)
李氏
唐冀州封丘縣,有老母姓李,年七十,無子孤老,唯有奴婢兩人。
家(原無“家”字,據《法苑珠林》九四引補。
)鎮沽酒,添灰少量,分毫經紀。
貞觀年中,因病死,經兩日,兇器已具,但以心上少溫,及蘇說雲:初有兩人,并著赤衣,門前召出,雲有上符遣追,便即随去。
行至一城,有若州郭,引到側院,見一官人,衣冠大袖,憑案而坐,左右甚多,階下大有著枷鎖人,防守如生。
官府者遣問老母:“何因行濫沽酒,多取他物?拟作法華經,已向十年,何為不造?”老母具言:“酒使婢作,量亦是婢。
經已付錢一千文與隐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