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來。
将離府,局司雲:“君可拔卻死名。
”于是安居以次抽名既畢,而至向遊貴人所。
貴人亦至雲:“知汝無他罪得還,甚善,力修功德,身福微,不辨生天,受報于此,輔佐府君,亦優遊富貴,神道之美。
吾家在宛,姓某名某,君還為吾緻意,尊奉法戒,勿犯偏禁,可具以所見示語之也。
”乃以三人力士送安居,出門數百步,傳教送符與安居,謂曰:“君可持此符,經關戍次,以示之,勿辄偷過,偷過有罪谪也。
若有水礙,可以此符投水中,即得過矣。
”安居受符而歸,行久之,阻大江不得渡,安居依言投符,矇然如眩,乃是其家庭中也。
正聞家中号恸,所送三人,勒還就身,安居聞其身臭穢,曰:“吾不複能歸。
”此人乃強排之,仆于屍腳上。
安居既愈,欲驗黃水婦人,特往冠軍縣尋問,果有此婦。
相見依然,如有舊識,雲:“已死得生,舅即以其日亡。
”說所聞見,與安居悉同。
安居果壽九十三也。
(出《法苑珠林》)
馬處伯
宋馬處伯,巴西阆中人也。
少信佛法,嘗作宣漢縣令。
元嘉十二年,七月夜,夢見天際有三人,長二丈餘,姿容嚴厲,(“厲”明抄本作“麗”。
)臨雲下觀,諸天妓樂,盈于空中,告曰:“汝厄在荊楚,戊寅之年,八月四日。
若處山澤,其禍克消。
人中齋戒,亦可獲免。
若過此期,當悟道也。
”時俯見相識楊暹等八人,并着鎖械。
又見道士胡遼,半身出空,天際人皆記八人命盡年月,唯語遼曰:“若能修立功德,猶可延長也。
”暹等皆如期而亡。
遼益懼,奉法山居,勤勵彌至。
處伯後為梁州西曹掾,州将蕭思話也。
蕭轉南蠻,複命為行參軍,處伯思荊楚之言,心甚懼,求蕭解職,将适衡山,蕭苦不許。
十三年即戊寅歲也,六月末得病,至八月危笃。
其日黃昏後,忽朗然徹視,遙見西方有三人行,長可二丈。
前一人衣袷垂鬓,項有光,後二人姿質金耀,儀相端備,列于空中,去地數仞,處伯委悉詳視,猶是前所夢者也。
頃之不見,餘芳移時方歇,同居小大,皆聞香氣,因而流汗,病即小差。
處伯所居頗卑陋,于時自覺處在殿堂,廊壁煥耀,皆是珍寶,俄即所患平複。
(出《冥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