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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二十五 報應二十四(冤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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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貞元中,有李生者,家河朔間。

    少有膂力,恃氣好俠,不拘細行,常與輕薄少年遊。

    年二十餘,方折節讀書,為歌詩,人頗稱之。

    累為河朔官,後至深州錄事參軍。

    生美風儀,善談笑,曲曉吏事,廉謹明幹。

    至于擊鞠飲酒,皆号為能,雅為太守所知。

    時王武俊帥成德軍,恃功負衆,不顧法度,支郡守畏之側目。

    嘗遣其子士真巡屬部,到深州,太守大具牛酒,所居備聲樂,宴士真。

    太守畏武俊,而奉士真之禮甚謹,又慮有以酒忤士真者,以故僚吏賓客,一不敢召。

    士真大喜,以為他郡莫能及。

    飲酒至夜,士真乃曰:“幸使君見待之厚,欲盡歡于今夕,豈無嘉賓?願得召之。

    ”太守曰:“偏郡無名人,懼副大使(士真時為武俊節副大使。

    )之威,不敢以他客奉宴席。

    唯錄事參軍李某,足以侍談笑。

    ”士真曰:“但命之。

    ”于是召李生入,趨拜。

    士真目之,色甚怒,既而命坐。

    貌益恭,士真愈不悅,瞪顧攘腕,無向時之歡矣。

    太守懼,莫知所謂,顧視生,靦然而汗,不能持杯,一坐皆愕。

    有頃,士真叱左右,縛李某系獄。

    左右即牽李袂疾去,械獄中,已而士真歡飲如初。

    迨曉宴罷,太守且驚且懼,乃潛使于獄中訊李生曰:“君貌甚恭,且未嘗言,固非忤于王君,君甯自知耶?”李生悲泣久之,乃曰:“常聞釋氏有現世之報,吾知之矣。

    某少貧,無以自資,由是好與俠士遊,往往掠奪裡人财帛。

    常馳馬腰弓,往還大行道,日百餘裡,一日遇一年少,鞭駿騾,負二巨囊,吾利其資,顧左右皆岩崖萬仞,而日漸曛黑,遂力排之,堕于崖下。

    即疾驅其騾逆旅氏,解其囊,得缯绮百餘段。

    自此家稍贍,因折弓矢,閉門讀書,遂仕而至此,及今凡二十七矣。

    昨夕君侯命與王公之宴,既入而視王公之貌,乃吾曩時所殺少年也。

    一拜之後,中心慚惕,自知死不朝夕,今則延頸待刃,又何言哉!為我謝君侯。

    幸知我深,敢以身後為托。

    ”有頃,士真醉悟,忽召左右,往李某取首,(“往李某取其首”明抄本作“往取李某首來。

    ”)左右即于獄中斬其首以進,士真熟視而笑。

    既而又與太守大飲于郡齋,酒醉,太守因歡,乃起曰:“某不才,幸得守一郡。

    而副大使下察弊政,寬不加罪,為思厚矣。

    昨日副大使命某召他客,屬郡僻小無客,不足奉歡宴者。

    竊以李某善飲酒,故請召之,而李某愚戆,不習禮法,大忤于明公,實某之罪也。

    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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