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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二十五 報應二十四(冤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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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公既已誅之,宜矣。

    竊有所末曉,敢以上問李某之罪為何,願得明數之,且用誡于将來也。

    ”士真笑曰“李生亦無罪,但吾一見之,遂忿然激吾心,已有戮之之意。

    今既殺之,吾亦不知其所以然也。

    君無複言。

    ”及宴罷,太守密訊其年,則二十有七矣,蓋李生殺少年之歲,而士真生于王氏也。

    太守歎異久之,因以家财厚葬李生。

    (出《宣室志》) 盧叔倫女 長安城南,曾有僧至日中求食,偶見一女子采桑樹上,問曰:“此側近何處有信心,可乞飯者?”女子曰:“去此三四裡,有王家,見設齋次,見和尚來必喜,可速去也。

    ”僧随所指往,果有一群僧,方就坐,甚慰。

    延入,齋訖,主姥異其及時至也,問之,僧具以實告,主人夫妻皆驚曰:“且與某同往,訪此女子。

    ”遂俱去,尚在桑樹上,乃村人盧叔倫女也。

    見翁姥,遂趨下,棄葉籠奔走歸家,二人随後逐之。

    到所居,父母亦先識之。

    女子入室,以床扃戶,牢不可啟。

    其母驚問之,曰:“某今日家内設齋,有僧雲小娘子遣來,某作此功德,不曾語人,怪小娘子知,故來視看,更非何事。

    ”其母推戶遣出,女堅不肯出。

    又随而罵之,女曰:“某不欲見此老兵老妪,亦豈有罪過?”母曰:“鄰裡翁婆省汝,因何故不出?”二人益怪異(“異”原本作“厚”,據明抄本改。

    )祈請之。

    女忽大呼曰:“某年月日,販胡羊父子三人今何在?”二人遂趨出,不敢回顧。

    及去,母問之,答曰:“某前生曾販羊,從夏州來,至此翁莊宿,父子三人并為其害,劫其資貨。

    某前生乃與之作兒,聰黠勝人,渠甚愛念。

    十五患病,二十方卒,前後用醫藥,已過所劫數倍。

    渠又為某每歲亡日作齋,夫妻涕泣,計其淚過三兩石矣。

    偶因僧問乞飯處,某遂指遵之耳,亦是償債了矣。

    ”翁姥從此更不複作齋也。

    (出《逸史》) 崔無隐 唐元和中,博陵崔無隐言其親友曰:“城南杜某者,嘗于汴州招提院,與主客僧坐語。

    忽有一客僧,當面鼻額間,有故刀瘢,橫斷其。

    乃訊其來由,僧良久嚬慘而言曰:某家于梁,父母兄嫂存焉,兄每以賈販江湖之貨為業。

    初一年,自江南而返大梁,獲利可倍。

    二年往而不返,三年,乃有同行者雲:兄溺于風波矣。

    父母嫂俱服未阕,忽有自漢南賈者至于梁,乃訪召某父姓名者。

    某于相國精舍,應曰唯。

    賈客曰:“吾得汝兄信。

    ”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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