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第一百二十八 報應二十七

首頁
公孫綽 王安國 尼妙寂 李文敏 樊宗諒 荥陽氏 公孫綽 唐王屋主簿公孫綽,到官數月,暴疾而殒。

    未及葬,縣令獨在廳中,見公孫具公服,從門而入。

    驚起曰:“與公幽顯異路,何故相幹?”公孫曰:“某有冤,要見長官請雪,嘗忝僚佐,豈遽無情!某命未合盡,為奴婢所厭,以利盜竊。

    某宅在河陰縣,長官有心,倘為密選健吏,赍牒往捉,必不漏網。

    宅堂檐從東第七瓦垅下,有某形狀,以桐為之,釘布其上,已變易矣。

    ”言訖而沒。

    令異甚,乃擇強卒素為綽所厚者,持牒并書與河陰宰,其奴婢盡捕得,遂于堂檐上搜之,果獲人形,長尺餘,釘繞其身。

    木漸為肉,擊之啞然有聲,綽所貯粟麥,以俟閑居之費者,悉為所盜矣。

    縣遂申府,奴婢數人,皆殪枯木。

    (出《逸史》) 王安國 泾之北鄙農人有王安國者,力穑,衣食自給。

    唐寶曆三年冬,夜有二盜窬牆而入,皆執利刃。

    安國不敢支梧,而室内衣裘,摯之無孑遺。

    安國一子,名何七,年甫六七歲,方眠驚起,因叫有賊,登時為賊射,應弦而斃。

    安國闾外有二驢紫色者,亦為攘去。

    遲明,村人集聚,共商量捕逐之路。

    俄而何七之魂登房門而号:“我死自是命,那複多痛,所痛者,永訣父娘耳。

    ”遂冤泣久之。

    鄰人會者五六十人,皆為雪涕。

    因曰:“勿謀追逐。

    明年五月,當自送死。

    ”乃召安國,附耳告之名氏,仍期勿。

    (勿下疑脫洩字。

    )洎麥秋,安國有麥半頃,方收拾,晨有二牛來,蹊踐狼籍,安國牽歸,遍謂裡中曰:“誰牛傷暴我苗?我已系之,牛主當赍償以購;不爾,吾将詣官焉。

    ”裡中共往,皆曰:“此非左側人之素畜者。

    ”聚視久之,忽有二客至曰:“我牛也。

    昨暮驚逃,不虞至此,所損之田,請酬倍資而歸我畜焉。

    ”共裡人诘所從,因驗契書,其一乃以紫驢交緻也。

    安國即醒何七所謂,及詢名姓皆同,遂縛之,曰:“爾即去冬射我子盡我财者。

    ”二盜相顧,不複隐,曰:“天也命也,死不可逭也。

    ”即述其故,曰:“我既行劫殺,遂北竄甯慶之郊,謂事已積久,因買牛将歸岐上,昨牛抵村北二十裡,徘徊不進,俟夜黑,方将過此。

    既寐,夢一小兒五歲許,裸形亂舞,紛纭相迷,經宿方寤。

    及覺,二牛之縻纼不斷,如被解脫,則已竄矣。

    因蹤迹之,由徑來至此。

    去冬之寇,讵敢逃焉。

    ”裡人送邑,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