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京兆人季全聞家富于财,性好殺戮。
豬羊驢犢,皆烹宰于前。
常養鷹鹞數十聯,春夏采魚鼈,秋冬獵狐兔。
常與諸子取鳥雀,以刀齊刈其頭,即放飛,看其飛得遠,遠者為勝,近者為負,以此戲樂。
在家極嚴殘,婢妾及奴客,有小事,或懸開其心,或剜去其眼。
其妻初生一子,自眼上睒,有皮垂下,至于鼻。
從額已後,又有一片皮,垂至于項,有似人着帽焉。
後生一子,牙爪如虎,口似鷹吻。
又生一子,從項至腰有縫,撥看,見其心肺五髒,生而俱死。
其人有兄,亦好鷹犬弋獵,性又殘忍酷毒。
其妻生男,項上有肉枷,或如鳥獸魚鼈形,或無眼鼻者數矣。
(出《廣古今五行記》)
當塗民
吳俗,取鮮魚皆生之,欲食則投之沸湯,偃轉移時乃死。
天寶八載,當塗有業人取鳝魚,是春得三頭鳝,其子去鳝皮,斷其頭,燃火将羹之。
其鳝則化為蛇,赤文斑斓,長數尺,行趨門外,其子走反顧,餘二鳝亦已半為蛇,須臾化畢,皆去。
其子遂病,明日死。
于是一家七人,皆相繼死,十餘日且盡。
當塗令王休愔,以其無人也,命葬之。
(出《紀聞》)
張縱
唐泉州晉江縣尉張縱者,好啖鲙。
忽被病死,心上猶暖,後七日蘇。
雲:初有黃衫吏告雲:“王追。
”縱随行,尋見王。
王問吏:“我追張縱,何故将張縱來,宜速遣去。
”旁有一吏白王曰:“此人好啖脍,暫可罰為魚。
”王令縱去作魚。
又曰:“當還本身。
”便被所白之吏引至河邊,推縱入水,化成小魚,長一才許,日夕增長,至七日,長二尺餘。
忽見罟師至河所下網,意中甚懼,不覺已入網中,為罟師所得,置之船中草下。
須臾聞晉江王丞使人求魚為鲙,罟師初以小魚與之,還被杖。
複至網所搜索,乃于草下得鯉,持還王家。
至前堂,見丞夫人對鏡理妝,偏袒一膊。
至廚中,被脍人将刀削鱗,初不覺痛,但覺鐵冷泓然。
尋被剪頭,本身遂活。
時殿下侍禦史李萼左遷晉江尉,正在王家餐鲙,聞縱活,遽往視之。
既入,縱迎接其手,謂萼曰:“餐脍飽耶?”萼因問何以得知,縱具言始末,方知所餐之鱗,是縱本身焉。
(出《廣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