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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三十三 報應三十二(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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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化 李詹 王公直 黃敏 陳君棱 王洞微 孫季貞 崔道紀 何澤 嶽州人 徐可範 建業婦人 廣陵男子 何馬子 章邵 韓立善 僧修準 宇文氏 李貞僧秀榮 毋乾昭 李紹 朱化 洛陽人朱化者,以販羊為業。

    唐貞元初,西行抵邠甯,回易其羊。

    有一人見化謂曰:“君市羊求利,當求豐贍,君見羊之小者,以為不可易也。

    殊不知小者不久而大也,自小而易,及貨而大,其利不亦博乎!易之大者,其羊必少,易之小者,其羊必多,羊多則利厚也,羊少則利寡也。

    ”化然之,乃告其人曰:“爾知有小羊,我當盡易之。

    ”其人數日乃引一羊主至,化遂易得小羊百十口,大小羊相雜為群,回歸洛陽。

    行至關下,一夕所易之小羊,盡化為鬼而走。

    化大駭,莫測其由。

    明年複往邠甯,見前言小羊之人,化甚怒,将執之詣官府。

    其人曰:“我何罪也?”化曰:“爾以小羊回易,我驅至關下,盡化為鬼,得非汝用妖術乎!”其人曰:“爾販賣群羊,以求厚利,殺害性命,不知紀極,罪已彌天矣。

    自終不悟,而反怒我,我即鬼也,當與群羊執爾而戮之。

    ”言論而滅,化大驚懼,尋死于邠甯焉。

    (出《奇事》) 李詹 唐李詹,大中七年崔瑤下擢進士第。

    平生廣求滋味,每食鼈,辄緘其足,暴于烈日。

    鼈既渴,即飲以酒而烹之,鼈方醉,已熟矣。

    複取驢絷于庭中,圍之以火,驢渴即飲灰水,蕩其腸胃,然後取酒,調以諸辛味,複飲之,驢未絕而為火所逼爍,外已熟矣。

    詹一日,方巾首,失力仆地而卒。

    頃之,詹膳夫亦卒。

    一夕,膳夫複蘇曰:“某見詹,為地下責其過害物命,詹對以某所為,某即以詹命不可違。

    答之。

    詹又曰:‘某素不知,皆狄慎思所傳。

    ’故得以回。

    ”無何,慎思複卒。

    慎思亦登進士第,時為小谏。

    (出《玉泉子》) 王公直 唐鹹通庚寅歲,洛師大饑,谷價騰貴,民有殍于溝塍者。

    至蠶月,而桑多為蟲食,葉一斤直一锾。

    新安縣慈澗店北村民王公直者,有桑數十株,特茂盛蔭翳,公直與妻謀曰:“歉儉若此,家無見糧,徒竭力于此蠶,尚未知其得失。

    以我計者,莫若棄蠶,乘貴貨葉,可獲錢十萬,蓄一月之糧,則接麥矣,豈不勝為餒死乎?”妻曰:“善。

    ”乃攜锸坎地,卷蠶數箔瘗焉。

    明日淩晨,荷桑詣都市鬻之,得三千文,市彘肩及餅餌以歸。

    至徽安門,門吏見囊中殷血,連灑于地,遂止诘之。

    公直曰:“适賣葉得錢,市彘肉及餅餌貯囊,無他也。

    ”請吏搜索之。

    既發囊,唯有人左臂,若新支解焉。

    群吏乃反接送于居守,居守命付河南府尹正瑯琊王公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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