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曰:“吾聞命矣,無慮參差。
”及炎之發藍田,謂清曰:“前言當一月有期。
”炎居相位十日,追洛源驿王新為中書主事,仍奏授鄂州唐年縣尉李全方監察禦史,仍知商州洛源監。
清之所約沉然。
清罷職,特就炎第谒之。
初見則甚喜。
留坐久之,但飲數杯而已,并不及前事。
逾旬,清又往焉。
炎則已有怠色,清從此退居,不複措意。
後二年,再貶崖州,至藍田,喟然太息若負者。
使人召清,清辭疾不往。
乃自咎曰:“楊炎可以死矣,竟不還他崔清官。
”(出《續定命錄》)
李藩
李相藩,嘗寓東洛。
年近三十,未有宦名。
夫人即崔構(“構”字原阙,據明抄本補)庶子之女。
李公寄托崔氏,待之不甚厚。
時中橋胡蘆生者善蔔,聞(“聞”字下原本有“女”字,據明抄本删)人聲,即知貴賤。
李公患腦瘡,又欲挈家居揚州,甚愁悶。
及與崔氏弟兄訪胡蘆生,蘆生好飲酒,人詣之,必攜一壺,故謂為胡蘆生。
李公與崔氏各攜錢三百。
生倚蒲團,已半酣。
崔氏弟兄先至,胡蘆不為之起,但伸手請坐。
李公以疾後至,胡蘆生曰:“有貴人來。
”乃命侍者掃地,即畢,李公已到,未下驢,胡蘆生笑迎執手曰:“郎君貴人也。
”李公曰:“某貧且病,又欲以家往數千裡外,何有貴哉?”蘆生曰:“紗籠中人,豈畏迍厄。
”李公請問紗籠之事,終不說。
遂往揚州。
居于參佐橋,使院中有一高員外,與藩往還甚熟。
一旦來詣藩,既去,際晚又至,李公甚訝之。
既相見,高曰:“朝來拜候,卻歸困甚。
晝寝,夢有一人,召出城外,于荊棘中行,見舊使莊戶,卒已十年,謂某曰,員外不合至此,為物所誘,且便須回,某送員外去。
卻引至城門。
某謂之曰,汝安得在此。
雲,我為小吏,差與李三郎當直。
某曰,何外李三郎?曰,住參佐橋之(明抄本、陳校之作“知”)員外。
與李三郎往還,故此祗候。
某曰,三郎安得如此?曰,是紗籠中人。
诘之不肯言。
因曰,某饑,員外能與少酒飯錢财否?子城不敢入,某與城外置之。
某謂曰,就是三郎宅中得否?曰,若如此,是殺某也。
遂覺。
已令于城外與置酒席,且奉報好消息。
”李公微笑,數年,張建封仆射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