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氣應推校。
前後五六事,皆不與算曆家術數相符。
此外諸書,無言候氣得應驗者。
以理推尋,恐無實錄。
後魏信都芳,自雲,造風扇候二十四氣,每一氣至,其扇辄舉。
斯又驗矣。
(出《感應經》)
陳業
陳業字文理。
業兄渡海傾命。
時同依止者五六十人,骨肉消爛,而不可辨别。
業仰皇天誓後土曰:“聞親戚者,必有異焉。
”因割臂流血,以灑骨上,應時歃血,餘皆流去。
(出“會稽先賢傳”)
州人
晉三州人,紀為父子。
父令二人作舍于大澤中,欲成,父曰:“不如河邊。
”乃徙焉。
又幾成,父曰:“不如河中。
”二人乃負土填河,三旬不立。
有書生過,為縛兩土豚投河中。
父乃止二人曰:“何嘗見江河填耶?吾觀汝行耳。
”明回至河邊,河中土為高丈餘,袤廣十餘裡,因居其上。
(出《孝子傳》)
魏任城王
魏任城王章薨,如漢東平王禮葬。
及喪出,聞空中數百人泣聲。
送者言,昔亂軍殺傷者皆無棺椁,王之仁惠,收其朽骨。
死者歡于地下,精靈以之懷感焉。
(出王子年《拾遺記》)
呂虔
魏長沙郡久雨。
太守呂虔令戶曹掾齋戒,在社三日三夜,祈晴。
夢見白頭翁曰:“汝來遲,明日當霁。
”果然。
(出《長沙傳》)
管甯
管甯死遼東三十七年,歸柩而阻海風。
同行數十船俱沒,惟甯船望見火光,投之得島嶼。
及上岸,無火亦無人。
玄晏先生以為積善之感。
(出《獨異志》)
河間男子
晉武帝世,河間郡有男女相悅,許相配适。
既而男從軍積年,父母以女别适人。
無幾而憂死。
男還悲痛,乃至冢所,始欲哭之,不勝其情。
遂發冢開棺,即時蘇活,因負還家,将養數日平複。
其夫乃往求之。
其人不還,曰:“卿婦已死。
天下豈聞死人可複活耶?此天賜我,非卿婦也。
”于是相訟,郡縣不能決;谳于廷尉,廷尉奏以精誠之至,感于天地,故死而更生,在常理之外,非理之所處,刑之所裁。
斷以還開冢者。
(出《法苑珠林》)
宜陽女子
晉永嘉之亂,郡縣無定主,強弱相暴。
宜陽縣有女子,姓彭名娥。
父母昆弟十餘口,為長沙賊所殺。
時娥負器出汲于溪間,賊至走還,正見牆壁已破,不勝其哀,與賊相格。
賊縛娥,驅出溪邊,将殺之。
溪際有大山,石壁高數十丈。
仰呼曰:“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