纆束固以遁。
因發所寄之笈,瓦礫實中。
自此家産甚困,失信于人。
驚愕憂慚,默不得訴。
(出《唐國史》,明抄本作出《唐史外補》,按見《唐阙史卷》下)
秦中子
秦川富室少年有能規利者藏镪巨萬。
一日逮夜,有投書于其戶者,仆執以進。
少年啟封,則蒲紙加蠟,昧墨斜翰,為其先考所遺者。
曰:"汝之獲利,吾之冥助也。
今将有大禍,然吾已請於陰骘矣。
汝及朔旦,宜齋躬潔服,出于春明門外逆旅。
備缣帛,随其年,三十有五。
俟夜分往灞水橋,步及石岸,見黃衣者即置于前,禮祝而退,災當可免。
或無所遇,即挈缣以歸,急理家事,當為竄計。
禍不旋踵矣。
"少年捧書大恐。
合室素服而泣,專志朔旦。
則舍棄他事,彈冠振衣,止于春明門外,矜嚴不寐。
恭俟夜分,乃從一仆乘一馬,馳往灞橋,唯恐無所睹。
至則果有一物,形質詭怪,蓬頭黃衣,交臂束膝,負柱而坐,俯首以寐。
少年驚喜,捧缣于前,祈祝設拜,不敢卻顧,疾驅而回。
返轅相慶,以為幸免矣。
獨有仆夫疑其不直。
曾未逾旬,複有擲書者。
仆夫立擒之,乃鄰宇之導青襟者。
啟其緘劄,蒲蠟昧墨如初。
詞曰:"汝災甚大,曩之壽帛,禍源未塞。
宜更以缣三十五,重置河梁。
"其家則狀始末,訴于官司。
诘問具伏,遂置于法。
時李常侍叢為萬年令,訟牒數年尚在。
(出《缺史》)
李全臯
護軍李全臯,罷淮海監臨日,寓止于開元寺。
以朝廷艱梗,未獲西歸。
一旦,有小校引一道人,雲能通爐火之事,全臯乃延而禮之,自此與之善。
一日語及黃白之事,道人曰:"唯某頗能得之。
可求一鐵鼎,容五六升以上者,黃金二十餘兩為母,日給水銀藥物,大候足而換之。
莫窮歲月,終而複始。
"李甚喜其說,顧囊有金帶一條,可及其數,以付道人。
諸藥既備。
周火之日後,日躬自看驗。
居數日微倦,乃令家人親愛者守之。
日數既滿,齋沐而後開視,黃金爛然,的不虛也。
李拜而信之。
三日之内,添換有征。
一旦道人不來,藥爐一切如舊。
疑駭之際,俄經再宿。
久待訝其不至,不得已,啟爐視之,不見其金矣。
事及導引小校,代填其金而止。
道人絕無蹤迹。
(出《桂苑叢談》)
文處子
有處子(明抄本"子"作"士")姓文,不記其名,居漢中。
常遊兩蜀侯伯之門,以燒煉為業。
但留意于爐火者,鹹為所欺。
有富商李十五郎者,積貨甚多。
為文所惑,三年之内,家财罄空。
複為識者所诮,追而恥之,以至自經。
又有蜀中大将,屯兵漢中者,亦為所惑。
華陽坊有成太尉新造一第未居,亦其空靜。
遂求主者,賃以燒藥。
因火發焚其第,延及一坊,掃地而靜。
文遂夜遁,欲向西取桑林路,東趨斜谷,以脫其身。
出門便為猛虎所逐,不得西去,遂北入王子山溪谷之中。
其虎随之,不離跬步。
既窘迫,遂攀枝上一樹,以帶自縛于喬柯之上。
其虎繞樹咆哮。
及曉,官司捕逐者及樹下,虎乃徐去。
遂就樹擒之,斬于燒藥之所。
(出《王氏見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