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如蠅大,動行如故。
須臾,有度支兩稅綱,自揚子院,部輕貨數十車至。
駐觀之,以其一時入,或終不能緻将他物往,且謂官物不足疑者。
乃謂媚兒曰:"爾能令諸車皆入此中乎?"媚兒曰:"許之則可。
"綱曰:"且試之。
"媚兒乃微側瓶口,大喝,諸車辂辂相繼,悉入瓶,瓶中曆曆如行蟻然。
有頃,漸不見,媚兒即跳身入瓶中。
綱乃大驚,遽取撲破,求之一無所有。
從此失媚兒所在。
後月餘日,有人于清河北,逢媚兒,部領車乘,趨東平而去。
是時,李師道為東平帥也。
(出《河東集》)
中部民
唐元和初,有天水趙雲,客遊鄜畤,過中部縣,縣僚有燕。
吏擒一人至,其罪不甚重,官僚欲縱之。
雲醉,固勸加刑,于是杖之。
累月,雲出塞,行及蘆子關,道逢一人,要之言款。
日暮,延雲下道過其居。
去路數裡,于是命酒偶酌。
既而問曰:"君省相識耶?"雲曰:"未嘗此行,實昧平生。
"複曰:"前某月日,于中部值君,某遭罹橫罪,與君素無仇隙,奈何為君所勸,因被重刑?"雲遽起謝之。
其人曰:"吾望子久矣,豈虞于此獲雪小恥!"乃令左右,拽入一室。
室中有大坑,深三丈餘,坑中唯貯酒糟十斛。
剝去其衣,推雲于中。
饑食其糟,渴飲其汁,于是昏昏幾一月,乃縛出之。
使人蹙鴳鼻額,援捩支體,其手指肩髀,皆改舊形。
提出風中,倏然凝定。
至于聲韻亦改。
遂以賤隸蓄之,為烏延驿中雜役。
累歲,會其弟為禦史,出按靈州獄。
雲以前事密疏示之。
其弟言于觀察使李銘,由是發卒讨尋,盡得奸宄,乃複滅其黨。
臨刑亦無隐匿,雲:"前後如此變改人者,數世矣!"(出《獨異志》)
關司法
郓州司法關某,有傭婦人姓鈕。
關給其衣食,以充驅使。
年長,謂之鈕婆,并有一孫,名萬兒,年五六歲,同來。
關氏妻亦有小男,名封六,大小相類。
關妻男常與鈕婆孫同戲,每封六新制衣,必易其故者與萬兒。
一旦,鈕婆忽怒曰:"皆是小兒,何貴何賤?而彼衣皆新,而我兒得其舊!"甚不平也。
關妻問曰:"此吾子,爾孫仆隸耳。
吾念其與吾子年齒類,故以衣之,奈何不知分理?自此故衣亦不複得矣!"鈕婆笑曰:"二子何異也?"關妻又曰:"仆隸那與好人同。
"鈕婆曰:"審不同?某請試之。
"遂引封六及其孫,悉内于裙下,著地按之。
關妻驚起奪之,兩子悉為鈕婆之孫,形狀衣服皆一,不可辯。
乃曰:"此即同矣!"關妻大懼,即與司法同祈請懇至,曰:"不意神人在此。
"自此一家敬事,不敢以舊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