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員外孫逢吉。
言其事,逢吉曰:"頃為安仲古彌留之際,語長幼雲:'頂山王已具書馬聘禮,辟吾作判官。
'言絕,俨然端坐長逝。
"(出《撒誠錄》)
朱廷禹
江南内臣朱廷禹,言其所親泛海遇風,舟将複者數矣。
海師雲:"此海神有所求。
可即取舟中所載,棄之水中。
"物将盡,有一黃衣婦人,容色絕世,乘舟而來,四青衣卒刺船,皆朱發豕牙,貌甚可畏。
婦人竟上船,問有好發髢,可以見與。
其人忙怖,不複記,但雲:"物已盡矣。
"婦人雲:"在船後挂壁(壁原作璧,據《稽神錄》改。
)箧中。
"如言而得之。
船屋上有脯臘,婦人取以食四卒。
視其手,烏爪也。
持髢而去,舟乃達。
廷禹又言,其諸親自江西如廣陵,攜十一歲兒,行至馬當泊,登岸晚望。
及還船,失其兒。
遍尋之,得于茂林中,已如癡矣。
翌日,乃能言。
雲:"為人召去,有所教我。
"乃吹指長嘯,有山禽數十百隻,應聲而至,毛彩怪異,人莫能識。
自爾東下,時時吹嘯,衆禽必至。
至白沙,不敢複入。
博訪醫巫治之,久乃愈。
(出《稽神錄》)
僧德林
浙西僧德林,少時遊舒州,路左見一夫,荷鋤治方丈之地。
左右數十裡不見居人,問之,對雲:"頃時自舒至桐城。
至此暴得痁疾,不能去,因卧草中。
及稍醒,已昏矣。
四望無人煙,唯虎豹吼叫,自分必死。
俄有一人,部從如大将,至此下馬。
據胡床坐。
良久,召二卒曰:'善守此人,明日送至桐城縣下。
'遂上馬去,倏忽不見,唯二卒在焉。
某即強起問之,答:'此茅将軍也,常夜出獵虎,憂汝被傷,故使護汝。
'欲更問之,困而複卧。
及覺,已日出。
不複見二卒,即起而行,意甚輕健,若無疾者。
至桐城,頃之疾愈。
故以所見之處,立祠祀之。
"德林上舒州十年,及回,則村落皆立茅将軍祠矣。
"(出《稽神錄》)
司馬正彜
司馬正彜者,始為小吏。
行溧水道中,去前店尚遠,而饑渴甚,意頗憂之。
俄而遇一新草店數間,獨一婦人迎客,為設飲食,甚豐潔。
天彜謝之,婦人雲:"至都,有好粉胭脂,宜以為惠。
"正彜許諾。
至建業,遇其所知往溧水,因市粉脂詣遺之。
具告其處,既至,不複見店,但一神女廟,因置所遺而去。
正彜後為溧水令,相傳雲,往往有遇之者,未知其審。
(出《稽神錄》)
劉宣
戊寅歲,吳師征越,敗于臨安。
裨将劉宣傷重,卧于死人中。
至夜,有官吏數人,持簿書至,遍閱死者。
至宣,乃扶起視之曰:"此漢非是。
"引出十餘步,置路左而去。
明日賊退,宣乃得歸。
宣肥白如瓠,初伏于地,越人割其尻肉,宣不敢動。
後瘡愈,肉不複生,臀竟小偏。
十餘年乃卒。
(出《稽神錄》)
黃魯
徐三誨為撫州錄事參軍,其下幹力黃魯者,郡之俚人。
年少,頗白皙,有父母在鄉中,數月一告歸,歸旬日複來。
一旦,歸月餘不至,三誨遺吏至其家召之。
家人雲:"久不歸矣。
"于是散尋之。
又月餘,乃見在深山中,黃衣屣履,挾彈而遊。
與他少年數人,皆衣服相類。
捕之不獲。
魯家富,乃多募人,伏草間以伺之。
數日,果擒之,而諸少年皆走。
既歸,問其故,曰:"山中有石氏者,其家如王公。
納我為婿。
"他無所言。
留數日,複失去,又于山中求得之,如是者三。
後一日竟去,遂不複見。
尋石氏之居,亦不能得。
此山乃臨川人采石之所,蓋石之神也。
(出《稽神錄》)
張鋋
張鋋者,任邑宰,以廉直稱。
後為彭澤令,使至縣宅。
堂後有神祠,祠前巨木成林,烏鸢(烏鸢原作為焉,據明抄本改。
)野禽,群巢其上,糞穢積于堂中。
人畏其神,故莫敢犯。
(犯原作於,據明鈔本改。
)鋋大(大原作矣,據明鈔本改。
)惡之,使巫祈于神曰:"所為土地之神。
當潔清縣署,以奉居人,奈何腥穢如是邪?爾三日中,當盡逐衆禽。
不然,吾将焚廟而伐樹矣!"居二日,有數大鹗,奮擊而至,盡壞群巢,又一日大雨。
糞穢皆淨。
自此宅居清潔矣。
(出《稽神錄》)
郭厚
李宗為舒州刺史,重造開元寺。
工徒始集,将浚一廢井。
井(井下原有"中如言而得之船屋上有脯臘婦人取以食四卒視其手"二十二字,系本卷朱廷禹條内文,誤衍于此,今删。
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