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腥穢不可近。
又見岸上有冠帶褲襦凡數百。
習曰:"此逝者之衣,由此趨冥道耳。
"又望水西有二城,南北可一裡餘。
草樹蒙蔽,廬舍骈接。
習與觀曰:"與子俱往彼,君生南城徐氏,為次子。
我生北城侯氏,為長子。
生十年,當重與君捨家歸佛氏。
"觀曰:"吾聞人死當為冥官追捕,案籍罪福。
苟平生事行無大過,然後更生人間。
今我死未盡夕,遂能如是耶?"曰:"不然,冥途與世人無異。
脫不為不道,甯桎梏可及身哉!"言已,習即牽衣躍而過。
觀方攀岸将下,水豁然而開,廣丈餘,觀驚眙惶惑。
忽有牽觀者,觀回視一人,盡體皆毛,狀若獅子,其貌即人也。
良久謂觀曰:"師何往?"曰:"往此南城耳。
"其人曰:"吾命汝閱大藏經,宜疾還,不可久留。
"遂持觀臂,急東西指郡城而歸。
未至數裡又見一人,狀如前召觀者,大呼曰:"可持去,将無籍。
"頃之。
逐至寺。
時天以曙,見所居室有僧數十,擁其門,視己身在榻。
二人排觀入門,忽有水自上沃其體,遂寤。
寺僧曰:"觀卒一夕矣。
"於是具以事語僧。
後數日,于佛宇中見二土偶象,為左右侍,乃觀前所見者。
觀因誓心精思,留閱藏經,雖寒暑無少堕。
凡數年而歸,時寶曆二年五月十五日。
會昌中,诏除天下佛寺,觀亦斥去。
後至長安,以占候遊公卿門,言事往往而中。
常為沂州臨沂縣尉。
餘在京師,聞其事于觀也。
(出《宣室志》)
錢方義
殿中侍禦史錢方義,故華州剌史禮部尚書徽之子。
寶曆初,獨居長樂第。
夜如廁,僮仆從者,忽見蓬頭青衣數尺來逼。
方義初懼,欲走,又以鬼神之來,走亦何益,乃強謂曰:"君非郭登耶?"曰:"然。
"曰:"與君殊路,何必相見?常聞人若見君,莫不緻死,豈方義命當死而見耶?方義家居華州,女兄衣佛者亦在此。
一旦溘死君手,命不敢惜,顧人弟之情不足。
能相容面辭乎?"蓬頭者複曰:"登非害人,出亦有限。
人之見者,正氣不勝,自緻夭橫,非登殺之。
然有心曲,欲以托人,以此("此"原作"死",據明抄本改。
)久不敢出。
惟貴人福祿無疆,正氣充溢,見亦無患。
故敢出相求耳。
"方義曰:"何求?"對曰:"登久任此職,積效當遷,但以福薄,須人助。
貴人能為寫金字金剛經一卷,一心表白。
回付與登,即登之職,遂乃小轉。
必有後報,不敢虛言。
"方義曰:"諾。
"蓬頭者又曰:"登以陰氣侵陽,貴人雖福力正強,不成疾病,亦當有少不安。
宜急服生犀角、生玳瑁,麝香塞鼻則無苦。
"方義至中堂,悶絕欲倒,遽服麝香等并塞鼻,則無苦。
父門人王直方者,居同裡,久於江嶺從事,飛書求得生犀角,又服之,良久方定。
明旦,選經工,令寫金字金剛經三卷,令早畢功。
功畢飯僧,回付郭登。
後月餘,歸同州别墅。
下馬方憩,丈人有姓裴者,家寄鄂渚,("渚"原作"注",。
據明抄本改。
)别已十年,忽自門入,徑至方義階下,方義遂遽拜之。
丈人曰:"有客,且出門。
"遂前行,方義從之,及門失之矣。
見一紫袍象笏,導從绯紫吏數十人,俟於門外。
俯視其貌,乃郭登也,斂笏前拜曰:"弊職當遷,隻消金剛經一卷。
貴人仁念,特緻三卷。
今功德極多,超轉數等,職位崇重,爵位貴豪,無非貴人之力。
雖職已驟遷,其廚仍舊。
頃者當任,實如鮑肆之人。
今既别司,複求就食,方知前苦,殆不可堪。
貴人量察,更為轉金剛經七遍,即改廚矣。
終身銘德,何時敢忘。
"方義曰:"諾。
"因問丈人安在,曰:"賢丈江夏寝疾,今夕方困。
神道求人,非其親導,不可自已,适詣先歸耳。
"又曰:"廁神每月六日例當出巡。
此日人逢,必緻災難。
人見即死,見人即病。
前者八座抱病六旬,蓋言登巡畢将歸,瞥見半面耳。
親戚之中,遞宜相戒避之也。
"又曰:"幽冥吏人,薄福者衆,無所得食,率常受餓。
必能食推食,泛祭一切鬼神,此心不忘。
鹹見斯衆暗中陳力,必救災厄。
"方義曰:"晦明路殊,偶得相遇。
每一奉見,數日不平。
意欲所言,幸於夢寐。
轉經之請,天曙為期。
"唯唯而去。
及明,因召行數僧念金剛經四十九遍,及明祝付與郭登。
功畢,夢曰:"本請一七,數又出之。
累計其功,食天廚矣。
貴人有難,當先奉白。
不爾,不來黩也。
泛祭之請,記無忘焉。
"(出《續玄怪錄》)
曾季衡
大和四年春,監州防禦使曾孝安有孫曰季衡,居使宅西偏院。
室屋壯麗,而季衡獨處之。
有仆夫告曰:"昔王使君女暴終於此,乃國色也。
晝日其魂或見於此,郎君慎之。
"季衡少年好色,願睹其靈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