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鈔本改)全弘化,希其悛惡,庶乃自新。
貪生者量延五年,奏章者不能無("無"原作"書",據明鈔本改)罪。
"仙官覽畢,謂令曰:"大凡世人之壽,皆可至百歲。
而以喜怒哀樂,汩沒心源;愛惡嗜欲,伐生之根。
而又揚己之能,掩彼之長,颠倒方寸,頃刻萬變。
神倦思怠,難全天和。
如彼淡泉,汩于五味,欲緻不壞,甚可得乎?勉導歸途,無堕吾教。
"令拜辭,舉手已失所在。
複尋舊路,稍覺平易,行十餘裡,黃衫吏迎前而賀。
令曰:"将欲奉報,願知姓字。
"吏曰:"吾姓鐘,生為宣城縣腳力。
亡于華陰,遂為幽冥所錄。
遞符之役,勞苦如舊。
"令曰:"何以免執事之困?"曰:"但酬金天王願,曰請置子為阍人,則吾飽神盤子矣。
天符已違半日,難更淹留。
"便與執事别,入廟南柘林三五步而沒。
是夕,張令駐車華陰,決東歸。
計酬金天王願,所費數逾二萬,乃語其仆曰:"二萬可以贍吾十舍之資糧矣,安可受祉于上帝,而私谒于土偶人乎?"明旦,遂東至偃師,止于縣館。
見黃衫舊吏,赍牒排闼而進,叱張令曰:"何虛妄之若是?今禍至矣。
由爾償三峰之願不果,俾吾答一飯之恩無始終。
悒悒之懷,如痛毒螫。
"言訖,失所在。
頃刻,張令有疾,留書遺妻子,未訖而終。
(出《纂異記》)
歐陽敏
陝州東三十裡,本無旅舍。
行客或薄暮至此,即有人遠迎安泊,及曉前進,往往有死者。
楊州客歐陽敏,侵夜至,其鬼即為一老叟,迎歸舍。
夜半後,詣客問鄉地,便以酒炙延待。
客從容談及陰骘之事,叟甚有驚怍之色。
客問怪之,乃問曰:"鬼神能侵害人乎?人能害鬼乎?"叟曰:"鬼神之事,人不知,何能害之?鬼神必不肯無故侵害人也。
或侵害人者,恐是妖鬼也,猶人間之賊盜耳。
若妖鬼之害人,偶聞于明神,必不容。
亦不異賊盜之抵憲法也。
"叟複深有憂色,客怪之甚,遂謂叟曰:"我若知妖鬼之所處,必訴于尊神,令盡剪除。
"叟不覺起拜,叩頭而言曰:"我強鬼也,慮至曉,君子不容,今幸望哀恕。
"仍獻一卷書與客曰:"此書預知帝王曆數,保惜保惜。
"客受之,至曙,不辭而去,回顧乃一壞墳耳。
其書是篆字,後客托人譯之,傳于世。
(出《湘潇錄》)
奉天縣民
會昌五年,奉天縣國盛村民姓劉者,病狂,發時亂走,不避井塹。
其家為迎禁咒人侯公敏治之。
公敏才至,劉忽起曰:"我暫出,不假爾治。
"因杖薪擔至田中,袒而運擔,狀若擊物,良久而返。
笑曰:"我病已矣,适打一鬼頭落,埋于田中。
"兄弟及咒者,猶以為狂,遂同往驗焉。
劉掘出一骷髅,戴赤發十餘莖,其病竟愈。
(出《酉陽雜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