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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百六十八 精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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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器用(偶像附) 陽城縣吏 桓玄 徐氏婢 江淮婦人 劉玄 遊先朝 居延部落主 僧太瓊清江郡叟 韋訓 盧贊善 柳崇 南中行者 曲秀才 虢國夫人 陽城縣吏 魏景初中,陽城縣吏家有怪。

    無故聞拍手相呼,伺無所見。

    其母夜作倦,就枕寝息。

    有頃,複聞竈下有呼曰:"文約,何以不見?"頭下應曰:"我見枕,不能往,汝可就我。

    "至明,乃飯锸也。

    即聚燒之,怪遂絕。

    (出《搜神記》) 桓玄 東晉桓玄時,朱雀門下,忽有兩小兒,通身如墨,相和作《芒籠歌》,路邊小兒從而和之數十人。

    歌雲:"芒籠茵,("茵"原作"首",據明抄本改。

    )繩縛腹。

    車無軸,倚孤木"聲甚哀楚,聽者忘歸。

    日既夕,二小兒還入建康縣,至閣下,遂成一雙漆鼓槌。

    鼓吏列("列"原作"劉",據明抄本改。

    )雲:"槌積久,比恒失之而複得,不意作人也。

    "明年春而桓玄敗。

    言"車無軸,倚孤木。

    ","桓"字也。

    荊州送玄首,用敗籠茵包裹之,又以芒繩束縛其屍,沉諸江中。

    悉如童謠所言爾。

    (出《續齊諧記》) 徐氏婢 東海徐氏婢蘭,晉義熙中,忽患病,而拂拭異常。

    共伺察之,見掃帚從壁角來,趨婢床。

    乃取而焚之。

    (出《異苑》) 江淮婦人 江淮有婦人,為性多欲,存想不舍,日夜常醉。

    旦起,見屋後二少童,甚鮮潔,如宮小吏者。

    婦因欲抱持,忽成掃帚,取而焚之。

    (出《幽明錄》) 劉玄 宋中山劉玄居越城。

    日暮,忽見一著烏褲褶來取火,面首無七孔,面莽黨然。

    乃請師筮之。

    師曰:"此是家先代時物,久則為魅,殺人。

    及其未有眼目,可早除之。

    "劉因執縛,刀斷數下,乃變為一枕。

    此乃是祖父時枕也。

    (出《集異記》) 遊先朝 廣平遊先朝。

    喪其妻。

    見一人著赤褲褶。

    知是魅。

    乃以刀斫之。

    良久。

    乃是己常著履也。

    (出《集異記》) 居延部落主 周靜帝初,居延部落主勃都骨低,淩暴,奢逸好("好"字原阙,據明抄本補。

    )樂,居處甚盛。

    忽有人數十至門,一人先投刺曰:"省名部落主成多受。

    "因趨入。

    骨低問曰:"何故省名部落?"多受曰:"某("某"原作"集",據明抄本改。

    )等數人各殊,名字皆不别造。

    有姓馬者,姓皮者,姓鹿者,姓熊者,姓獐者,姓衛者,姓班者,然皆名受。

    唯某帥名多受耳。

    "骨低曰:"君等悉似伶官,有何所解。

    "多受曰:"曉弄碗珠,性不愛俗,言皆經義。

    "骨低大喜曰:"目所未睹,有一優即前曰:"某等肚饑,("饑"原作"肌",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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