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抄本改。
)臈臈怡怡(明抄本"怡怡"作"恰恰"。
)皮漫繞身三匝。
主人食若不充,開口終當不舍。
"骨低悅,更命加食。
一人曰:"某請弄大小相成,終始相生。
"于是長人吞短人,肥人吞瘦人,相吞殘兩人。
長者又曰:"請作終始相生耳。
"于是吐下一人,吐者又吐一人,遞相吐出,人數複足。
骨低甚驚,因重賜赍遣之。
明日又至,戲弄如初。
連翩半月,骨低頗煩,不能設食。
諸伶皆怒曰:"主人當以某等為幻術,請借郎君娘子試之。
"于是持骨低兒女弟妹甥侄妻妾等,吞之于腹中。
腹中皆啼呼請命,骨低惶怖。
降階頓首,哀乞親屬。
伶("伶"原作"完",據明抄本改。
)者皆笑曰:"此無傷,不足憂。
"即吐出之,親屬完全如初。
骨低深怒,欲用釁殺之。
因令密訪之,見至一古宅基而滅。
骨低令掘之,深數尺,于瓦礫下得一大木檻,中有皮袋數千。
檻旁有谷麥,觸即為灰。
檻中得竹簡書,文字磨滅,不可識。
唯隐隐似有三數字,若是"陵"字。
骨低知是諸袋為怪,欲舉出焚之。
諸袋因号呼檻中曰:"某等無命,尋合化滅。
緣李都尉留水銀在此,故得且存。
某等即都尉李少卿般糧袋,屋崩平壓。
綿曆歲月,今已有命。
見為居延山神收作伶人,伏乞存情于神,不相殘毀。
自此不敢複擾高居矣。
"骨低利其水銀,盡焚諸袋。
無不為冤楚聲,血流漂灑。
焚訖,骨低房廊戶牖,悉為冤痛之音,如焚袋時,月餘日不止。
其年,骨低舉家病死。
周歲,無複孑遺。
水銀後亦失所在。
(出《玄怪錄》)
僧太瓊
唐上都僧太瓊者,能(明抄本"能"作"俗"。
)講《仁王經》。
開元初,講于奉先縣京遙村,遂止村寺。
經兩夏,于一日,持缽将上堂。
阖門之次,有物墜檐前。
時天才辨色,僧就視之,乃一初生兒,其襁裼甚新。
僧驚異,遂袖之。
将乞村人,行五六裡,覺袖中輕。
探之,乃一敝帚也。
(出《酉陽雜俎》)
清江郡叟
唐開元中,清江郡叟常牧牛于郡南田間。
忽聞有異聲自地中發,叟與牧童數輩,俱驚走辟易。
自是叟病熱且甚。
僅旬餘,病少愈。
夢一丈夫,衣青襦,顧謂叟曰:"遷我于開元觀。
"叟驚而寤,然不知其旨。
後數日,又适野,複聞之。
即以其事白于郡守。
封君怒曰:"豈非昏而妄乎?"叱遣之。
是夕,叟又夢衣青襦者告曰:"吾委迹于地下久矣,汝速出我,不然得疾。
"叟大懼。
及曉,與其子偕往郡南,即鑿其地。
約丈餘,得一鐘,色青,乃向所夢丈夫色衣也。
遂再白于郡守,郡守置于開元觀。
是日辰時,不擊忽自鳴,聲極震響。
清江之人。
俱異而驚歎。
郡守因其事上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