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白泥合其首,果街吏所見。
(出《宣室志》)
韋協律兄
太常協律韋生,有兄甚兇,自雲平生無懼憚耳,聞有兇宅,必往獨宿之。
其弟話于同官,同官有試之者。
且聞延康東北角有馬鎮西宅,常多怪物,因領送其宅。
具與酒肉,夜則皆去,獨留之于大池之西孤亭中宿。
韋生以飲酒且熱,袒衣而寝。
夜半方寤,乃見一小兒,長可尺餘,身短腳長,其色頗黑,自池中而出,冉冉前來,循階而上,以至生前,生不為之動。
乃言曰:"卧者惡物,直又顧我耶?"乃繞床而行。
須臾,生回枕仰卧,乃覺其物上床,生亦不動。
逡巡,覺有兩個小腳,緣于生腳上,冷如水鐵,上徹于心,行步甚遲。
生不動,候其漸行上,及于肚,生乃遽以手摸之,則一古鐵鼎子,已欠一腳矣。
遂以衣帶系之于床腳,明旦,衆看之,具白其事。
乃以杵碎其鼎,染染有血色。
自是人皆信韋生之兇,而能絕宅之妖也。
(出《異怪錄》。
黃本作出《玄怪錄》)
石從武
開成("成"原作"城",據明抄本改,)中,桂林裨将石從武,少善射,家染惡疾,長幼罕有全者。
每深夜,見一人自外來,體有光耀。
若此物至,則疾者呼吟加甚,醫莫能效。
從武他夕,操弓映戶,以俟其來。
俄而精物複至,從武射之,一發而中,焰光星散。
命燭視之,乃家中舊使樟木燈擎,已倒矣。
乃劈而燔之,棄灰河中。
于是患者皆愈。
(出《桂林風土記》)
姜修
姜修者,并州酒家也。
性不拘檢,嗜酒,少有醒時,常喜與人對飲。
并州人皆懼其淫于酒,或揖命,多避之,故修罕有交友。
忽有一客。
皂衣烏帽,身才三尺,腰闊數圍,造修求酒。
修飲之甚喜,乃與促席酌。
客笑而言曰:"我平生好酒,然每恨腹内酒不常滿。
若腹滿,則既安且樂。
若其不滿,我則甚無謂矣。
君能容我久托迹乎?我嘗慕君高義,幸吾人有以待之。
"修曰:"子能與我同好,真吾徒也,當無間耳。
"遂相與席地飲酒。
客飲近三石,不醉。
修甚訝之,又且意其異人,起拜之,以問其鄉闾姓氏焉,複問何道能多飲邪。
客曰:"吾姓成,名德器。
其先多止郊野,偶造化之垂恩,使我效用于時耳。
我今既老,複自得道,能飲酒。
若滿腹,可五石也。
滿則稍安。
"修聞此語,複命酒飲之。
俄至五石,客方酣醉,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