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璹 魏靖 楊再思 金壇王丞 韓朝宗 韋延之 張質 鄭潔
王璹
唐尚書刑部郎中宋行質,博陵人也。
性不信佛,有慢謗之言。
永徽二年五月病死。
至六月九日,尚書都官令吏王璹暴死,經二日而蘇。
言初死之時,見四人來雲,官府追汝。
璹随行,入一大門。
見廳事甚壯。
西間有一人坐,形容肥黑。
東間有一僧坐,與官相當。
皆面向北,各有床幾案褥。
侍童二百許人,或冠或弁,皆美容貌。
階下有吏執(“執”字原“阙”,據明鈔本補)文案。
有一老人,著枷被縛,立東階下。
璹至庭,亦已被縛。
吏執紙筆問璹曰:“貞觀十八年,在長安佐史之日,因何改李須達籍?”答曰:“璹前任長安佐史,貞觀十六年轉選。
至十七年,蒙授司農寺府史。
十八年改籍,非璹罪也。
”廳上大官,讀其辭辨,顧謂東階下老囚曰:“何因妄訴耶?”囚曰:“須達年實未至,由璹改籍,加須達年,豈敢妄耶?”璹雲:“至十七年改任告身見在,請追驗之。
”官呼領璹者三人,解璹縛,将取告身。
既至,大官自讀之,謂老囚曰:“他改任分明,汝無理。
”令送老囚出門外。
門外昏暗有城,城上皆有女牆,似是惡處。
大官因書案上。
謂璹曰:“汝無罪。
放汝去。
”璹辭拜,吏引璹至東階,拜辭。
僧印璹臂曰:“好去。
”吏引璹出,東南行,度三重門,皆勘視臂印,然後出。
至四門,門甚壯大,重樓朱粉,三戶并開,狀如城門,守衛嚴切。
又驗印,聽出門。
東南行數十步,聞有人從後喚璹,璹回顧,見郎中宋行質,面色慘黑,色如濕地,露頭散腰,著故绯袍,頭發短垂,如胡人者,立於廳事階下,有吏主守之。
西近城,有一大木牌,高一(“一”原作“十”,據明鈔本改)丈二尺許。
大書牌曰:“此是勘當過王人。
”其字大方尺餘,甚分明。
廳上有床座幾案,如官府者,而無人坐。
行質見璹悲喜,雲:“汝何故得來?”璹曰:“官追,勘問改籍,無事放還。
”行質捉其兩手,謂璹曰:“吾被官責問功德簿,吾平生(“平生”原作“手中”,據明鈔本改)無受此困苦,加之饑渴寒苦不可說,君可努力至我家,急語令作功德也。
”如是殷勤數四囑之,璹乃辭去。
行數十步,又呼璹還。
未及言,廳上有官人來坐。
怒璹曰:“我方勘事,如何人辄至囚處。
”使卒搭其耳,推令去。
璹走,又至一門,門吏曰:“汝被搭耳,耳當聾,吾為汝卻其中物。
”因以手挑(“挑”原作“枕”,據明鈔本改。
)其耳,耳中鳴,乃驗印放出。
門外黑如漆,璹不知所在,以手模西及南,皆是牆壁,唯東無障礙,而暗不可行。
立待少時,見向者追璹之吏從門來,曰:“君尚能待我,甚善。
可乞我錢一千。
”璹因愧謝曰:“依命。
”吏曰:“吾不用銅錢,欲得白紙錢,期十五日來取。
”璹許,因問歸路。
吏曰:“但東行二百步,有牆穿破見明,可推倒,即至君家。
”璹如言,已至所居隆政坊南門矣。
于是歸家。
見人坐泣,入戶而蘇。
至十五日,璹忘與錢,明日複病,困絕。
見吏來怒曰:“君果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