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期與我錢,遂不與,今複将汝。
”因即驅行,出金光門,令入坑。
璹拜謝百餘,遂即放歸,又蘇。
璹告家人,買紙百張,作錢送之。
明日,璹又病困,複見吏曰:“君幸能與我錢,而錢不好。
”璹辭謝,請更作,許之。
又蘇。
至二十日,璹令用錢,别買白紙作錢,并酒食。
自於隆政坊西渠水上燒之,既而身輕(“輕”字原空“阙”,據明鈔本補)體健,遂平複如故。
(出《冥報記》)
魏靖
魏靖,钜鹿人,解褐武城尉。
時曹州刺史李融,令靖知捕賊。
賊有叔為僧,而止盜贓(“贓”原作“賊”,據明鈔本改)。
靖案之,原其僧。
刺史讓靖以寬典,自案之。
僧辭引伏,融令靖杖殺之。
載初二年夏六月,靖會疾暴卒,權殓已畢,将冥婚男女,故未果葬。
經十二日。
靖活,呻吟棺中,弟侄俱走。
其母獨命斧開棺,以口候靖口,氣微暖。
久之目開,身肉俱爛。
徐以牛乳乳之,既愈,言初死,經曹司,門衛旗戟甚肅。
引見一官,謂靖何為打殺僧,僧立于前,與靖相論引。
僧辭窮。
官謂靖曰:“公無事,放還。
”左右曰:“肉已壞。
”官令取藥,以紙裹之,曰:“可還他舊肉。
”既領還,至門聞哭聲,驚懼不願入,使者強引之。
及房門,使者以藥散棺中,引靖臂推入棺,頹然不複覺矣。
既活,肉蠹爛都盡,月餘日知故。
初到宅中,犬馬雞鵝悉鳴,當有所見矣。
(出《廣異記》)
楊再思
神龍元年,中書令楊再思卒,其日中書供膳亦死,同為地下所由引至王所。
王問再思:“在生何得有許多罪狀?”既多,何以收贖?”再思言:“己實無罪。
”王令取簿來。
須臾。
有黃衣吏持簿至。
唱再思罪雲,如意元年,默啜陷瀛檀等州,國(“州國”原作“國州”,據明鈔本改)家遣兵赴救少,不敵。
有人上書谏,再思違谏遣行,為默啜所敗,殺千餘人。
大足(“足“原作“定”,據明鈔本改)元年,河北蝗蟲為災,烝人不粒。
再思為相,不能開倉赈給,至令百姓流離,餓死者二萬餘人。
宰相燮理陰陽,再思刑政不平,用傷和氣,遂令河南三郡大水,漂溺數千人。
如此者凡六七件,示再思,再思再拜伏罪。
忽有手大如床,毛鬣可畏,攫再思(“攫再思”原作“再思再攫”,據明鈔本改)。
指間血流,騰空而去。
王問供膳,何得至此。
所由對雲,欲問其人,雲,無過,宜放回。
供膳既活,多向人說其事。
為中宗所聞,召問,具以實對。
中宗命列其事迹於中書廳記之雲。
(出《廣異記》)
金壇王丞
開元末,金壇縣丞王甲,以充綱領戶稅在京,於左藏庫輸納。
忽有使者至庫所雲,王令召丞。
甲倉卒随去。
出城行十餘裡,到一府署。
入門,聞故左常侍崔希逸語聲。
王與希逸(“希逸”原作“崔希”,據明鈔本改)故三十年,因問門者,具知所以。
求為通刺,門者入白。
希逸問此人何在,遽令呼入,相見驚喜。
謂甲曰:“知此是地府否?”甲始知身死,悲感久之。
複問曾見崔翰否?翰是希逸子。
王雲:“入城已來,為(明鈔本“為”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