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庫司,未暇至宅。
”希逸笑曰:“真輕薄士。
”以死生易懷,因問其來由。
王雲:“适在庫中,随使至此,未了其故。
”有頃,外傳王坐。
崔令傳語白王雲:“金壇王丞,是己親友,計未合死。
事了,願早遣。
時熱,恐其舍壞。
”王引入,謂甲曰:“君前任縣丞受贓相引。
”見丞着枷,坐桐樹下。
問雲:“初不同情,何故見誣?”丞言受罪辛苦,權救倉卒。
王雲:“若不相關,即宜放去。
”出門,詣希逸别。
希逸雲:“卿已得還,甚善。
傳語崔翰,為官第一莫為人作枉,後自當之,取錢必折今生壽。
每至月朝十五日,宜送清水一瓶,置寺中佛殿上,當獲大福。
”甲問此功德雲何,逸雲:“冥間事,卿勿預知,但有福即可。
”言畢送出,至其所,遂活。
(出《廣異記》)
韓朝宗
天寶中,萬年主簿韓朝宗,嘗追一人來遲,決五下。
将過縣令,令又決十下。
其人患天行病而卒。
後於冥司下狀,言朝宗。
宗遂被追至,入烏頸門極大。
至中門前,一雙桐樹。
門邊一閣,垂簾幕。
窺見故禦史洪子輿坐,子輿曰:韓大何為得此來?”朝宗雲:“被追來,不知何事。
”子輿令早過大使。
入屏牆,見故刑部尚書李乂。
朝宗參見。
雲:“何為決殺人?”朝宗訴雲:“不是朝宗打殺,縣令重決,因患天行病自卒。
非朝宗過。
”又問縣令決汝,何牽他主簿?朝宗無事,然亦縣丞,悉見例皆受行杖。
”亦(“亦”原作“木”,據明鈔本改。
)決二十,放還。
朝宗至晚始蘇,脊上青腫。
疼痛不複可言,一月已後始可。
於後巡檢坊曲,遂至京城南羅城。
有一坊,中一宅,門向南開,宛然記得追來及吃杖處。
其宅空無人居,問人,雲,此是公主兇宅,人不敢居。
乃知大兇宅,皆鬼神所處,信之。
(出《朝野佥載》)
韋延之
睦州司馬韋延之,秩滿,寄居蘇州嘉興。
大曆八年,患痢疾。
夏月獨寐廳中,忽見二吏雲:“長官令屈。
”延之問:長官為誰?”吏雲:“奉命追公,不知其他。
。
延之疑是鬼魅,下地欲歸。
吏便前持其袂,雲:追君須去,還欲何之?”延之身在床前,神乃随出,去郭,複不見陂澤,但是陸路。
行數十裡,至一所,有府署。
吏将延之過大使,大使傳語領過判官。
吏過延之。
判官襕笏下階敬肅甚謹,因謂延之曰:“有人論訟,事須對答。
”乃令典領於司馬對事。
典引延之至房,房在判官廳前,廳如今縣令廳。
有兩行屋,屋間悉是房,房前有斜眼格子,格子内闆床坐人。
典令延之坐闆床對事。
須臾,引囚徒六七人,或枷或鎖或露首者,至延之所。
典雲:“汝所論訟韋司馬取錢,今冥獻酬自直也。
”問雲:“所訴是誰?”曰:是韋冰司馬,實不識此人。
”典便賀司馬雲:“今得重生。
”甚喜。
乃引延之至判官所,具白,判官亦甚相賀,處分令還,白大使放司馬回。
典複領延之至大使廳,大使已還内,傳語放韋司馬去,遣追韋冰。
須臾。
綠衫吏把案來,呵追吏,何故錯追他人。
各決六十,流血被地,令便送還。
延之曰:“欲見向後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