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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百八十一 再生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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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文若 孔恪 霍有鄰 皇甫恂 裴齡 六合縣丞 薛濤 趙裴 鄧成 張瑤 趙文若 隋大業中,雍州長安縣人趙文若,死經七日,家人大殓,将欲入棺,乃縮一腳。

    家人懼怕,不敢入棺,文若得活。

    眷屬喜問所由,文若雲,初有人引至王所,王問:“汝生存之時,作何福業?”文若答王:“受持《金剛般若經》。

    王歎雲:“善哉!此福第一。

    汝雖福善,且将示汝其受罪之處。

    ”令人一引文若北行十步,至一牆孔,令文若入。

    隔壁有人引手,從孔中捉文若頭引出,極大辛苦,得度牆外。

    見大地獄,镬湯苦具,罪人受苦,不可具述。

    乃有衆多豬羊雞鴨之屬,竟來從文若債命。

    文若雲:“吾不食汝身,何故見逼?”諸畜生雲:“汝往時某處食我,頭腳四肢,節節分張,人各飲啖。

    何諱之?”文若一心念佛,深悔諸罪,不出餘言,求為修福報謝。

    諸畜各散,使人将文若卻至王所。

    王付一碗釘,令文若食之,并用五釘釘文若頭頂及手足。

    然後放回。

    文若得蘇。

    其說此事,然患頭痛及手足。

    久後修福,痛漸得差。

    後爾已來,精勤誦持《金剛般若經》,不敢遺漏寸陰。

    但見道俗親疏,并勸受持。

    後因使,至一驿廳上,暫時偃息。

    於時夢見一青衣婦女,急來乞命。

    文若驚寤,即喚驿長問曰:“汝為吾欲殺生不?”驿長答雲:“實為公欲殺一小羊。

    ”文若問雲:“其羊做何色?”答雲:“是青牸羊。

    ”文若報雲:“汝急放卻,吾與價直。

    ”贖取放之,良由般若威力,冥資感應也。

    (出《冥祥記》) 孔恪 唐武德中,遂州總管府記室參軍孔恪,暴病死,一日而蘇。

    自說,被收至官所,問何故殺牛兩頭。

    恪雲,不殺。

    官曰:“汝弟證汝殺,何故不承?”因呼恪弟,死已數年矣。

    既至,枷械甚嚴。

    官問:“汝所言兄殺牛虛實,弟曰:“兄前奉使招慰獠賊,使某殺牛會之,實奉兄命,非自殺也。

    ”恪曰:“使弟殺牛會是實,然國事也,恪有何罪?”官曰:“汝殺牛(“牛”字原阙,據明抄本補),會獠,以招慰為功,用求官賞,以為己利,何為國事也?”因謂恪弟曰:“汝以證兄故久留,汝兄既遣殺,汝便無罪,放任受生。

    ”言訖,弟忽不見,亦竟不得言叙。

    官又問恪:“因何複殺兩鴨?”恪曰:“前任縣令,殺鴨供客,豈恪罪也?”官曰:“客自有料,殺鴨供之,将求美譽,非罪而何?”又問:“何故殺雞卵六枚?”曰:“平生不食雞卵。

    唯憶九歲時寒食日,母與六枚,因煮食之。

    ”官曰:“然欲推罪母也。

    ”恪曰:“不敢,但說其因耳。

    ”官曰:“汝殺他命,當自受之。

    ”言訖,忽有數十人來執恪,将出去。

    恪大呼曰:“官府亦大枉濫。

    ”官聞之,呼還曰:“何枉濫?”恪曰:“生來有罪皆不遺,生來修福,皆不見記者,豈非濫耶?”官問主司,恪有何福,何為不錄?主司對曰:“福亦皆錄,量罪多少。

    若福多罪少,先令受福。

    罪多福少,先令受罪。

    然恪福少罪多,故未論其福。

    ”官怒曰:“雖先受罪,何不唱福示之?”命鞭主司一百,倏忽鞭訖,血流濺地。

    既而唱恪生來所修之福,亦無遺者。

    官謂恪曰:“汝應先受罪,我更令汝歸七日,可勤追福。

    ”因遣人送出,遂蘇。

    恪大集僧尼,行道忏悔,精勤苦行,自說其事。

    至七日,家人辭訣,俄而命終也。

    (出《冥報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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