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乃托夢曰:“我壽命未應死,但服藥太多,傷我五髒耳。
今當複活,慎無葬我。
”乃開棺,形骸如故,微有人色。
而手爪所刮摩,棺闆皆傷。
漸有氣,急以綿飲瀝口,能咽,飲食稍多,能開目,不能言語。
十餘年,家人疲于供護,不複得操事。
其弟弘都,絕棄人事,躬自侍養。
以後便衰劣。
卒複還死也。
(出《搜神記》)
餘杭廣
晉升平末,故章縣老公有一女,居深山。
餘杭廣求為婦,不許。
公後病死,女上縣買棺,行半道,逢廣。
女具(明抄本“女具”作“與女”)道情事。
女因曰:“窮逼,君若能往家守父屍,須吾還者,便為君妻。
”廣許之。
女曰:“我欄中有豬,可為殺,以饴作兒。
”廣至女家,但聞屋中有鼓掌欣舞之聲。
廣披離,見衆鬼在堂,共捧弄公屍。
廣把杖大呼,入門,群鬼盡走。
廣守屍,取豬殺。
至夜,見屍邊有老鬼,伸手乞肉。
廣因捉其臂,鬼不複得去,持之愈堅。
但聞戶外有諸鬼共呼雲,老奴貪食至此,甚快。
廣語老鬼,殺公者必是汝,可速還精神,我當放汝。
汝若不還者,終不置也。
老鬼曰:“我兒等殺公耳。
”即喚鬼子,可還之。
公漸活,因放老鬼。
女載棺至,相見驚悲,因取女為婦。
(出《幽明錄》)
曲阿人
景平元年,曲阿有一人病死。
見父于天上。
謂父曰:“汝算錄正餘八牛,若此限竟死,便入罪谪中。
吾比欲安處汝,職局無缺者,唯有雷公缺,當啟以補其職。
”即奏按入内,便得充此任。
令至遼東行雨,乘露車,中有(“中有”原作“牛以”,據明抄本改)水,東西灌灑。
未至,于中路複被符至遼西。
事畢還,見父苦求還。
雲,不樂處職。
父遣去,遂得蘇活。
(出《幽明錄》)
賀瑀
會稽山陰賀瑀,字彥琚。
曾得疾,不知人,惟心下尚溫,居三日乃蘇。
雲,吏将上天,見官府。
府君居處甚嚴,使人将瑀入曲房。
房中有層架,其上有印及劍,使瑀取之。
及雖意所好,短不及上層,取劍以出。
問之:“子何得也?”瑀曰:“得劍。
”吏曰:“恨不得印,可以驅策百神。
今得劍,唯使社公耳。
”疾既愈,每行,即社公拜谒道下,瑀深惡之。
(出《錄異記》)
食牛人
桓玄時,牛大疫,有一人食死牛肉,因得病亡。
雲,死時見人執錄,将至天上。
有一貴人問雲:“此人何罪?”對曰:“此坐食疫死牛肉。
”貴人雲:“今須牛以轉輪,肉以充百姓食,何故複殺之。
”催(“催”原作“推”,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