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可 蔺庭雍 王太 荊州人 劉老 虎婦 趙倜 周義 中朝子
李大可
宗正卿李大可嘗至滄州。
州之饒安縣有人野行,為虎所逐。
既及,伸其左足示之,有大竹刺,貫其臂。
虎俯伏貼耳,若請去之者。
其人為拔之,虎甚悅,宛轉搖尾,随其人至家乃去。
是夜,投一鹿于庭。
如此歲餘,投野豕獐鹿,月月不絕。
或野外逢之,則随行。
其人家漸豐,因潔其衣服,虎後見改服,不識,遂齒殺之。
家人收葬訖,虎複來其家。
母罵之曰:“吾子為汝去刺,不知報德,反見殺傷。
今更來吾舍,豈不愧乎?”虎羞慚而出。
然數日常旁其家,既不見其人,知其誤殺,乃号呼甚悲,因入至庭前,奮躍拆脊而死。
見者鹹異之。
蔺庭雍
吉陽治在涪州南。
泝黔江三十裡有寺,像設靈應,古碑猶在,物業甚多,人莫敢犯。
涪州裨将蔺庭雍妹因過寺中,盜取常住物。
遂即迷路。
數日之内,身變為虎。
其前足之上,銀纏金钏,宛然猶存。
每見鄉人,隔樹與語雲:“我盜寺中之物,變身如此。
”求見其母,托人為言之。
母畏之,不敢往。
虎來郭外,經年而去。
(出《錄異記》)
王太
海陵人王太者與其徒十五六人野行,忽逢一虎當路。
其徒雲:“十五六人決不盡死,當各出一衣以試之。
”至太衣,吼而隈者數四。
海陵(“陵”字原缺,明抄本補。
)多虎,行者悉持大棒。
太選一棒,脫衣獨立。
謂十四人:“卿宜速去。
”料其已遠,乃持棒直前,擊虎中耳,故悶倒,尋複起去。
太背走惶懼,不得故道,但草中行。
可十餘裡,有一神廟,宿于梁上。
其夕,月明,夜後聞草中虎行。
尋而虎至廟庭,跳躍變成男子,衣冠甚麗。
堂中有人問雲:“今夕何爾累悴?”神曰:“卒遇一人,不意勁勇,中其健棒,困極迨死。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