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計,不可随我。
”并有劍,取與之,乃令逃難。
此吏素強勇,攜劍入山,尋逐虎穴。
行二十裡至一茅庵,入其中,不見有人,惟見席上案硯朱筆,有一卷文書皆是人名,或有勾者,有未勾者,己名在焉。
屋上見一領虎皮,吏懷其書,并取皮,杖劍而去。
行未數裡,見一胡僧從後來趁,呼之曰:“且住,君不如告某為計,即可免矣。
”吏即止,與之言。
見其人狀異,不敢殺之。
僧曰:“吾非強害君者,是天配合食之。
豈不見适來文簿?昨日已愆數期,今強脫,終恐無益。
不如以小術厭之。
”吏問其術。
僧令登一樹以帶自縛,用劍自刺少血塗一單衣投之,我以衣為禳之耳。
吏如言登樹,投皮與僧衣之,便作虎狀,哮吼怒目,光如電掣。
吏懼,将欲堕者數過,即取單衣,刺血塗之,投于地。
虎得衣跳躍,掰扯而吞之。
良久,複為人形。
曰:“子免矣。
”乃遣去,竟無患焉。
(出《原化記》)$
僧虎
袁州山中有一村院僧忘其法名。
偶得一虎皮,戲被于身,搖尾掉頭,頗克肖之。
或于道旁戲,鄉人皆懼而返走,至有遺其所攜之物者。
僧得之喜,潛于要沖,伺往來有負販者,歘自草中躍出,昂然虎也,皆棄所赍而奔。
每蒙皮而出,常有所獲。
自以得計,時時為之。
忽一日被之,覺其衣着于體,及伏草中良久,試暫脫之,萬方皆不能脫,自視其手足虎也,爪牙虎也,乃近水照之,頭耳眉目。
口鼻尾毛,皆虎矣,非人也。
心又樂于草間,遂捕狐兔以食之,拿攫飲啖,皆虎也。
是後常與同類遊處。
複為鬼神所役使,夜則往來于山中,寒暑雨雪不得休息,甚厭苦之。
形骸雖虎,而心曆曆然人也,但不能言耳。
周歲餘,一旦餒甚,求無所得,乃潛伏道傍。
忽一人過于前,遂躍而噬之。
既死,将分裂而食。
細視之,一衲僧也,心自惟曰:“我本人也,幸而為僧,不能守禁戒,求出輪回,自為不善,活變為虎,業力之大,無有是者。
今又殺僧以充腸,地獄安容我哉?我甯餒死,弗重其罪也。
”因仰天大号,聲未絕,忽然皮落如脫衣狀,自視其身,一裸僧也。
奔舊院,院已荒廢。
乃用草遮身,投于俗家,得破衣數件,走于鄰境佛寺,因遊方,止臨川崇壽院衆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