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物也,買将何為?”無何,任氏曰:“馬可鬻矣。
當獲三萬。
”鄭子乃賣之。
有酬二萬,鄭子不與。
一市盡曰:“彼何苦而貴買,此何愛而不鬻?”鄭子乘之以歸,買者随至其門,累增其估,至二萬五千也。
不與,曰:“非三萬不鬻。
”其妻昆弟聚而诟之。
鄭子不獲已,遂賣,卒不(卒不二字原缺。
據明抄本補。
)登三萬。
既而密伺買者,征其由,乃昭應縣之禦馬疵股者,死三歲矣。
斯吏不時除籍,官征其估,計錢六萬,設其以半買之,所獲尚多矣。
若有馬以備數,則三年刍粟之估,皆吏得之,且所償蓋寡,是以買耳。
任氏又以衣服故弊,乞衣于崟。
崟将買全綵與之,任氏不欲,曰:“願得成制者。
崟召市人張大為買之,使見任氏,問所欲。
張大見之,驚謂崟曰:“此必天人貴戚,為郎所竊,且非人間所宜有者。
願速歸之,無及于禍。
”其容色之動人也如此。
竟買衣之成者,而不自紉縫也,不曉其意。
後歲餘,鄭子武調,授槐裡府果毅尉,在金城縣。
時鄭子方有妻室,雖晝遊于外,而夜寝于内,多恨不得專其夕。
将之官,邀與任氏俱去,任氏不欲往,曰:“旬月同行,不足以為歡。
請計給糧饩,端居以遲歸。
”鄭子懇請,任氏愈不可。
鄭子乃求崟資助,崟與更勸勉,且诘其故。
任氏良久曰:“有巫者言,某是歲不利西行,故不欲耳。
”鄭子甚惑也,不思其他,與崟大笑曰:“明智若此,而為妖惑,何哉?”固請之,任氏曰:“倘巫者言可征,徒為公死,何益?”二子曰:“豈有斯理乎?”懇請如初。
任氏不得已,遂行。
崟以馬借之,出祖于臨臯,揮袂别去。
信宿,至馬嵬。
任氏乘馬居其前,鄭子乘驢居其後。
女奴别乘,又在其後。
是時西門圉人教獵狗于洛川,已旬日矣。
适值于道,蒼犬騰出于草間。
鄭子見任氏歘然墜于地,複本形而南馳。
蒼犬逐之,鄭子随走叫呼,不能止。
裡餘,為犬所獲。
鄭子銜涕,出囊中錢贖以瘗之,削木為記。
回睹其馬,齧草于路隅,衣服悉委于鞍上,履襪猶懸于镫間,若蟬蛻然。
唯首飾墜地,餘無所見,女奴亦逝矣。
旬餘,鄭子還城,崟見之喜,迎問曰:“任子無恙乎?”鄭子泫然對曰:“殁矣!”崟聞之亦恸,相持于室,盡哀。
徐問疾故,答曰:“為犬所害。
”崟曰:“犬雖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