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蛇初不開目,随牽而出。
小蛇甚多,軍人或有傷其小者十餘頭,然猶大如飲椀。
二蛇相随入徐孺亭下放生池中,池水深數丈,其龜皆走出上岸,為人所獲,魚亦鼓鰓出水,須臾皆死。
後七日,鎬薨。
判官鄭從、南昌令馬皎,二子相繼而卒。
(原缺出處,明抄本作出《廣異記》)
畢乾泰
唐左補阙畢乾泰,瀛州任丘人,父母年五十,自營生藏訖。
至父年八十五,又自造棺,稍高大,嫌藏小,更加磚二萬口。
開藏欲修之,有蛇無數。
時正月尚寒,蟄未能動,取蛇投一空井中,仍受蛇不盡,其蛇金色。
泰自與奴開之,尋病而卒。
月餘,父母俱亡。
此開之不得其所也。
(出《朝野佥載》)
杜暐
殿中侍禦史杜暐嘗使嶺外,至康州,驿騎思止,(“止”原作“上”,據明抄本改。
)白曰:“請避毒物。
”于是見大蛇截道南出,長數丈,玄武後追之。
道南有大松樹,蛇升高枝盤繞,垂頭下視玄武。
玄武自樹下仰其鼻,鼻中出兩道碧煙,直沖蛇頭,蛇遂裂而死,墜于樹下。
又見蜈蚣大如筝。
(“筝”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
)牛肅曾以其事問康州司馬狄公,狄公曰:“昔天寶四載,廣府因海潮,漂一蜈蚣,死,剖其一爪,則得肉百二十斤。
至廣州市,有人籠盛兩頭蛇。
集人衆中言:‘汝識二首蛇乎?汝見二首蛇,則其首并出,吾今異于是,首蛇各一頭,欲見之乎?’市人請見之,乃出其蛇。
蛇長二尺,頭在首尾。
市人伶者,常以弄蛇為業,每執諸蛇,不避毒害。
見兩頭蛇,則以手執之。
蛇螫其手,伶者言痛,棄蛇于地。
加藥焉,不愈。
其齧處腫,遂浸淫,俄而遍身。
伶者死,身遂洪大,其骨肉皆化為水,身如貯水囊。
有頃水潰,遂化盡。
人與兩頭蛇失所在。
”(出《紀聞》)
海州獵人
海州人以射獵為事,曾于東海山中射鹿。
忽見一蛇,黑色,大如連山,長近十丈,兩目成日。
自海而上,人見蛇驚懼,知(“知”原作“如”,據明抄本改。
)不免死。
因伏(伏原作杖。
據明抄本改。
)念佛。
蛇至人所,以口銜人及其弓矢,渡海而去。
遙至一山,置人于高岩之上。
俄而複有一蛇自南來,至山所,狀類先蛇而大倍之。
兩蛇相與鬥于山下,初以身相蜿蟺,久之,口相噬。
射士知其求己助。
乃傅藥矢,欲射之。
大蛇先患一目,人乃複射其目,數矢累中。
久之,大蛇遂死,倒地上。
小蛇首尾俱碎,乃銜大真珠瑟瑟等數鬥,送人歸至本所也。
(出《廣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