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用蓋至廣矣。
逮戰國以還,雅頌放絕,新聲代興。
齊宣王之俗樂,魏文侯之新樂,骈衍并出,如風起雲湧,不可複止。
古樂簡易,必待歌詩而舉;新聲繁赜,可以徒歌而行。
于是三百篇樂《詩》之用廢矣。
春秋以後,朝聘宴會,妙尚辭令,不假前人賦詩言志,流風歇絕。
三數儒生,抱殘守阙,誦文說義,衍為《詩》學。
漢興,齊、魯、韓、毛四家,各為序訓,而以說相高。
朝廷更立之學官,而以義理訓诂相授受,遂使聲歌之音,湮滅無聞(參觀《通志·樂略序》)。
自是以還,注疏之學紛起,以精博之訓诂,繁衍之改證,疊卷盈牍,廣為篇章。
徒以經師之言,上窺詩人之旨,《詩》學雖精,《詩》義則廢矣。
差幸篇章猶昔,得藉諷誦窺其本原,今就其《詩》義,類分如下:
一 記叙類 如《七月》、《東山》、《大明》、《綿》、《崧高》、《烝民》等是也。
二 抒情類 如《關雎》、《桃夭》、《柏舟》、《谷風》、《野有蔓草》、《溱洧》、《蒹葭》、《小弁》等是也。
三 狀物類 如《君子偕老》、《碩人》、《小戎》等是也。
四 議論類 如《相鼠》、《節南山》、《正月》、《十月之交》、《文王》、《闆》、《蕩》、《抑》等是也。
凡諸類分,略具梗概,但亦就其側重者言之耳。
有如《東山》,記叙而兼抒情者也;《七月》,記叙而兼狀物者也;《崧高》、《烝民》,記叙而兼議論者也;《小戎》,狀物而兼抒情者也。
《正月》,議論而兼抒情者也;《十月之交》,議論而兼記叙者也。
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又如《簡兮》、《良耜》等篇(此類詩篇至衆,今不一一具舉),語無專主,弗能廁為何類,在讀者審之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