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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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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這個結論,梅森瞞着克萊德,在這一帶林區居民裡頭,物色了好幾個善于紮猛子的,叫他們鑽到發現羅伯達屍體附近的水域底下去。

    結果,這六個人潛身湖底,尋摸了整整一天,在重賞之下,有一個名叫傑克·博加特的,終于從湖底鑽了出來,手裡高高舉起了翻船時克萊德掉下去的那架照相機。

    更有甚者,一經檢查,照相機裡頭還有一卷膠卷。

    經攝影專家沖洗出來一看,發現有一系列羅伯達的照片,都是在岸上拍攝的——一張是坐在一根圓木上的,第二張是站在岸上靠近船邊拍攝的,第三張伸手攀住一棵樹上的枝條,全都模糊得很,雖被湖水浸透了,但還是依稀可見。

    而且,這架照相機最寬的棱兒,跟羅伯達臉部傷痕寬闊完全吻合,因此現在似乎可以肯定:他們已經發現了當時克萊德用來砸羅伯達的兇器。

     不過,照相機上并沒有血迹。

    那條小船(現已運往布裡奇伯格進行檢查)船底或是船幫上也都沒有血迹。

    鋪在船艙裡的毯子上也沒有。

     伯頓·伯利這個小夥子,在如此荒僻的林區的二十多個縣裡還算是非常有心眼兒。

    他在默默地暗自揣摸:要是必須提出無可辯駁的證據,那可簡單得很,隻要他伯利,或是随便哪一個人,把手指頭一割破,讓鮮血滴到小船的毯子上,或是船幫上,或是照相機的棱兒上就得了。

    再有,從羅伯達頭上扯下兩、三根頭發,從照相機兩側穿過去,或是繞在纏住她那塊面紗的槳叉上,這還不容易嗎。

    他經過沉思默想以後,果真到盧茨兄弟殡儀館,取回幾根羅伯達的頭發。

    因為,他本人深信克萊德确實慘不忍睹地殺害了這個姑娘。

    難道說因為缺少微不足道的一點點證據,就讓這麼一個死不吭聲、極愛虛榮的年輕騙子逃脫法網嗎?不,最好還是讓他伯頓把頭發纏到槳叉上,或是纏在照相機的蓋子裡頭,然後要梅森注意一下這些開頭疏忽了的東西,那克萊德也就逃不了! 于是,就在海特和梅森又一次親自測量羅伯達臉部、頭部各處傷痕大小那一天,伯利偷偷地把羅伯達的兩根頭發從那架照相機的蓋子和鏡頭之間穿了過去。

    不一會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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