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鄭道傳著)
經濟文鑒别集(下)
[君道]
宋
太祖(姓趙。
名匡胤。
宣祖第二子。
以火德王。
都汴。
在位十七年。
)
帝即位之初。
長慮卻顧。
以為唐末以來五十年間。
帝王凡八易姓。
戰鬥不息。
生民塗炭。
皆由藩鎮太盛故也。
于是。
以知州易方鎮。
命文臣知州。
各置通判。
又命朝臣彊幹者出為知縣。
以分節制之權。
而革藩鎮之弊。
又以從容杯酒之間。
解諸将兵權。
于是。
藩鎮不可除之痼疾。
一朝而解矣。
其所以削平僭亂。
崇重儒術。
制兵法。
撫士卒。
理财賦。
恤刑獄。
抑奢侈者。
人君之道備矣。
究其所以然者。
豈無所本哉。
帝嘗聞道理最大。
此一言足以為植國之根本。
而其正心修身之學。
實有非他人所能企及者。
嘗坐寝殿。
令洞開諸門。
皆端直軒豁。
無有壅蔽。
因謂左右曰。
此如我心。
小有邪曲。
人皆見之矣。
朱文公稱太祖不為言語文字之學。
而其方寸之地正大光明。
直與堯舜之心合。
誠哉。
是言也。
佗如事周太後如母。
養少帝如子。
逮以壽殂。
保全功臣。
俾皆老死牖下。
其忠厚之至。
有可言者矣。
至于遵母後遺教。
不以天下私其子。
竟以授其母弟。
孝友之道又何以加于此哉。
籲。
太祖吾無間然矣。
太宗(炅。
宣祖第三子。
在位二十二年。
)
帝踐阼未數年。
陳洪進(舊本脫進字)表獻漳泉。
錢俶表獻吳越。
劉繼元以河東降。
可謂繼太祖之志而成混一之功矣。
帝自即位之初。
首重監司之權。
以制藩鎮。
置三司使。
以理财賦。
命宰相則必以正而不以邪。
命參政則竟為他日之賢相。
重台谏。
作敢言之風。
置經筵。
遠奸邪之習。
謹循吏之選。
嚴贓吏之誅。
貢舉則罷勢家以取孤寒。
愛民則作戒詞以遺州郡。
寬稅限。
禁淫刑。
赈饑困。
撫流亡。
恤刑獄。
崇儒術。
似茲善政。
史不絕書。
可謂太平有道之令主矣。
所可惜者。
太祖之崩。
不能無疑。
德昭之死。
又非其罪。
廷美之卒。
由于趙普。
逮太祖宋皇後崩。
群臣不為成服。
其于人倫之間。
不能不有歉焉耳。
至于儲貳之建。
決于寇準之一言。
為天下得人。
何以尚此。
真宗(恒。
太宗第三子。
在位二十五年。
)
首诏學官。
講書講易。
可謂知以聖學為急者矣。
嚴牧守之選。
崇節儉之化。
開敢言之路。
絕貢奉。
禁獻珍禽奇獸及諸祥瑞。
修貢舉。
建學校。
恤民隐。
皆視祖宗家法。
又從而充廣之。
可謂賢主也欤。
若夫西北二邊之事有可言者。
于西則待以姑息而失事機。
于北則将帥有擁兵不進者。
有喪失師旅者。
貸之而不斬。
宋之武功不競。
自軍法不嚴始。
仁厚信有馀。
國勢不期而漸弱矣。
及契丹再入寇。
京師震恐。
群議紛纭。
帝用寇準策。
不為浮議所惑。
駕幸澶州。
契丹駭怖。
乞和之不暇。
虜既退。
自是不敢複寇邊。
所恨者。
帝不悟欽若之讒。
待準浸衰。
竟至罷相。
又聽其請。
封禅天書之事乃起。
嗚呼。
真宗之相。
前有呂端,張齊賢,李沆,呂蒙正,畢士安,寇準。
皆君子也。
後有王欽若,陳堯叟,馮拯,丁謂,曹利用。
皆小人也。
籲。
以數君子成之。
不見其有馀。
以一小人敗之。
不見其不足。
相道有關于君德之成敗如此夫。
仁宗(祯。
真宗第六子。
在位四十二年。
)
帝天性仁孝。
終喪有哀戚容。
不忍預宴樂。
帝未有嗣。
曹後勸選宗子養宮中。
于是以皇兄允讓之子宗實養于後所。
是謂英宗。
宋賢後以曹氏稱首。
亦帝之能以剛制欲。
無閨門昵比之私。
有社稷長久之慮也。
帝當守文之時。
承平日久。
邊境少事。
及西夏叛。
以範仲淹為陝西轉運使。
夏人相戒曰。
毋以延州為意小。
範老子胸中自有數萬甲兵。
契丹乘間遣使索地。
以富弼使契丹。
責以大義。
契丹主服之。
人謂弼不屈虜庭。
乃平日學問之功也。
然弼臨行謂帝曰。
主辱臣死。
臣敢愛死。
此所以不屈之本也。
夷簡罷。
富,杜,韓,範在二府。
王素,歐陽脩,蔡襄知谏院。
宋之得人。
斯為盛矣。
未幾奸黨交惡。
百計毀之。
仲淹,弼,脩等相繼罷去。
自此正人再逐。
慶曆之政衰矣。
然執中雖以剛愎。
相及罷。
遂相文彥博,富弼。
搢紳相慶。
其後琦相脩副而社稷之托琦卒以身任之。
雖其間用舍不常。
而得人之效亦可見矣。
嘉祐初。
元帝感風眩。
彥博召内臣史志聰問帝起居狀。
對以宮禁事不敢洩。
叱之曰。
帝暴疾。
系宗社安危。
不令宰相知上起居。
欲何為耶。
自今疾勢增損。
宜一一見白。
自是禁中事。
宰相無不知。
帝不能省事。
二府議定。
即稱诏行之。
此古者大臣統近習總百官之職業也。
帝得疾。
中外憂之。
微彥博盡忠調護。
使奸庸處之。
禍有不可測者。
初歐陽脩,吳奎,呂景初等議立皇子。
上之疾也。
宰相亦勸立嗣。
可之。
定議立宗實。
诏稿已具。
疾瘳中寝。
範鎮曰。
天下事有大于此乎。
見琦曰。
不及今定議。
異日夜半。
出寸紙以某人為嗣則莫敢言矣。
琦乘間極言。
遂降诏立宗實為皇太子。
明年二月帝。
崩。
仁宗可謂至仁之主。
大辟疑必谳上所活歲以千計。
不食燒羊則曰。
可不忍一夕之饑而啟無窮之殺。
或獻蛤蜊則曰。
一下箸費錢二十八千。
吾不敢也。
北使言加兵高麗則曰。
百姓無辜屠戮。
遂寝兵。
内出通天犀。
救京師之疫曰。
朕豈貴異物而賤百姓哉。
或以蘇轍對策過直請黜之。
曰。
求直言而棄之。
天下謂何。
又好學崇儒。
扶植斯道。
上承一祖二宗之心。
下開濂洛道學之懿。
尤為盛美。
經筵謂侍臣曰。
朕盛夏未嘗少倦。
但恐卿等勞耳。
诏州縣皆立學。
于戴記中表出中庸大學二篇。
以勵儒臣。
是已開四書之端矣。
噫。
若帝者。
存心制治。
粹乎無以議矣。
英宗(曙。
仁宗從兄濮王第十二子。
在位四年。
)
帝初立。
以憂危得疾。
舉措失常。
诏請皇太後權同聽政。
内侍任守忠等。
造言交間。
宰相韓琦力救之。
明年五月。
上康複。
琦取十事禀上。
裁決悉當。
琦即詣東殿覆奏。
太後每事稱善。
琦請太後撤簾。
竄任守忠。
正其交間之罪。
帝自臨政以來。
所用皆君子。
處宰執之地者首得琦。
次得弼。
與參政之列者前有脩後有槩。
居經筵則有呂公著,劉敞。
擢谏職則唐介為中丞。
呂誨為知雜。
範純仁,呂大防為禦史。
宋朝用君子之盛。
惟治平為然。
可以見帝知人官人之道矣。
神宗(顼。
英宗太子。
在位十八年。
)
帝以大有為之資。
欲變法創治。
以強朝廷之勢。
首用王安石變新法。
其議新法不便者。
如司馬文正,趙清獻,範忠文,程明道,歐,蘇二文忠諸君子。
皆為之斥罷。
其所見用者。
皆新進生事之徒。
天下不勝其弊。
莫不怨之。
安石雖退。
其徒蔡京,呂惠卿,章惇,蔡确等相繼用事。
至于靖康。
禍亂極矣。
嗚呼。
安石毋庸論也。
當神宗朝。
濂溪周子倡明道學。
兩程夫子從而和之。
道學之盛益大以肆。
上以續孔孟千載不傳之秘。
下以開後人萬世無窮之學。
實光前而絕後也。
同時如康節邵子,橫渠張子,司馬溫公。
又為理學之淵薮。
卓卓乎其不可及者。
嗚呼。
使天不生安石于其間。
而使諸君子以斯道相天子。
以成就其大有為之志。
吾知其跻世道于唐虞之盛矣。
奈之何其不然也。
惜哉。
哲宗(煦。
神宗太子。
在位十五年。
)
帝即位。
太皇太後同聽政。
甫十歲。
臨朝莊嚴。
首相重臣司馬光,呂公著。
先後為左仆射。
罷新法十馀事。
朝野喜之。
元祐八年已前。
号稱善治。
其所設施舉措。
皆出于宣仁聖烈皇後。
而司馬公,呂公等贊成之力也。
後楊畏等上言。
神宗更法。
以垂萬世。
乞早講求以成紹述之。
畏疏章惇,惠卿等。
溫伯,李清臣等乞召惇為相。
納之。
清臣中書侍郎。
溫伯左丞。
紹述之說。
清臣唱之。
溫伯和之。
群小用事。
貶逐司馬光等三十三人。
至誣宣仁皇後潛圖廢立。
欲廢之。
噫。
安石變法之禍。
止于一時。
而引進小人之禍。
終于一代。
人知汴都亡于徽宗之宣和。
不知已兆于哲宗之紹聖也。
悲夫。
徽宗(佶。
神宗第十一子。
在位二十六年。
)
即位。
首相韓忠彥。
複鄒浩官。
範純仁以下二十馀人并收叙。
追複司馬光文彥博等官三十三人。
召範純仁安。
置章惇罷蔡京。
亦一代之賢君也。
惜其雖相忠彥而參以曾布。
布谕趙挺之建議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