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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翁大全卷之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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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檀都台之封焉,此非以子貴貴者欤?」曰:「然。

    是貴也,貴不以位,高不近殆。

    其視以己爵貴,或殆而有窮者,不亦遠矣乎!」「利津祿入無慮百石,富也,慎庵乃棄之如棄唾涕然。

    辭己之祿,就子汝檀之祿養,此非以子養養者欤?」曰:「然。

    是養也,富不以祿,食不近辱。

    其視以己祿富,或辱而有窮者,不亦遠矣乎!」甘泉子曰:「以子之貴貴者,無殆無窮,尊之至也;以子之祿養者,無窮無辱,養之至也。

    委有餘不盡之福於其子,福之至也;行無窮不朽之道以顯其世,顯之至也。

    父慈子愛,修齊之至也,國家之瑞也,慶莫大焉。

    是故慶之以為曾氏之子,歸而稱慶焉。

    」丁酉五月十日 大宗伯渭涯霍公像贊公先号兀崖 嘻!豪乎!傑乎!賢乎!哲乎!是為兀崖公之前身之真乎!是為渭涯公之後身之神乎!是為突兀而不可崖上乎!是為清渭而不可涯量乎!是兀然出乎渭水之濱,為太公望乎!亦丹書之陳而敬義之尚乎!其無形而形,象而罔象乎!乃若冠之峨然,承強項乎!髯之張然,疾邪枉乎!目之窅然,營九壤乎!襟之豁然,文思矌乎!組之袅然,秩宗讓乎!夫何身不滿乎七尺,而心确乎萬丈!浮遊乎塵埃之下,而志激乎雲天之上也乎哉!丁酉七月十二日 跋程生所藏白沙先生真迹後 此石翁先師詩一卷,乃真筆也。

    其五六十年間之所為乎!初太學生程生爵者,笃學士也,僑居留都北門之橋。

    一夜,夢谒翁於大科書院。

    後二日,其鄰缪氏者偶出此半卷示之,爵因思夢中事,玩而愛之,其人因以贈焉。

    又與缪之侄贖其卷後之半,遂為完璧,以告甘泉子。

    歎曰:「此非爵也,一念之誠召之乎!其夢乎!真乎!其感應之理微矣乎!夫至寶之在天地間,分合聚散有時,若有神明司之者,非偶然也,乃天地一定數也!」昔神禹岣嵝碑篆,偶一見於道人而隐,及昌黎韓子求之不得見而悲。

    後埋沒千載,今複見於予,予摹而刻之。

    碑其一隐一見,系天地間大數也。

    石翁,神禹之徒也,其真迹湮沒,分割於缪氏者數十年,一朝複合於程氏之子,寶而藏之。

    與神禹碑,皆天固将顯之於無窮矣。

    謹書其左方,以歸程氏戊戌十月初九日 新泉精舍聖像贊 地不足盡其廣大,天不足盡其高明,教化不足盡其生生,其萬物備而四時行,唯我宣聖之真乎。

    戊戌八月二十九日,後學湛若水。

     全交館銘 祁門謝氏子惟仁顯為館曰「全交」,以為朋友往來文會輔仁之地,予銘之。

    銘曰: 朋友之道,紀綱人倫,自天子以至於庶人,未有不相須以輔其仁,以成其身。

    彼杯酒論交,若出示肺腑,以勢以利,等之市道,黃金不多,反目行路。

    夫彼其何以?以其勢利耳。

    勢利得失,均之反是。

    道義之賢,死生不遷,死生之際,交情愈堅。

    其何以然哉?維道維義,性根於天,天一不二,比之膠漆,為物二焉。

    或謂君臣朋友以為人合,惑矣,斯言豈不爾愆乎?仲久敬敬哉,不比往來。

    於是相觀,於是麗澤,於是有道義,於是謂全交。

    道善聚樂,豈雲不盡人之歡已!誰其作之?謝氏之子。

     故趙司空遺墨跋 右故大司空西峰趙先生手迹也。

    西峰公立朝卓卓有風節,務節慎财用,不阿權勢。

    誠以道事君,不可則止,大臣也。

    忠於君而理於官,君子也。

    噫!安得起公輩以用於明時是賴哉!予嘗識公,望之如高山大林,為之聳然生敬。

    今觀此卷,如見其豐采而聞其謦欬矣。

    吾聞孝子之至,父沒而不能讀父之書,手澤之氣存焉,而必思其笑語,若有聞其歎息之聲。

    今公之嗣子揚州别駕沆保藏公之真迹,若大訓天球然,其亦有感於手澤之存也乎!其亦若真聆其笑語而聞其聲矣乎!可不謂孝乎!其治可移於官,而忠可移於君也必矣,可不謂仁乎!因别駕君以托趙生鶴随求餘跋其後,遂書之以歸趙氏。

    嘉靖十七年,歲在戊戌長至前二日。

     複王南渠公服色議 昨承貴劄下問以禮部所議服色者,此誠區區鄙見,而非無稽之言也,本諸禮也。

    本諸三朝聖谕錄而為之言者也,本諸人情而為之言者也。

    禮喪服小記雲:「久而不葬者,惟主喪者不除。

    」解之者曰:「主喪不除,謂子於父,妻於夫,孤孫於祖父母,臣於君,未葬不得除缞绖也。

    」文公家禮亦從之,未葬不得即吉服行吉禮。

    夫吉服者,大紅錦繡之類也,吉禮者,謂冠婚之類也。

    來谕謂聖上既已易吉,朝臣亦從而易者,此必因吉事,必有明旨命之易也。

    若夫南都則未有旨也。

    谕謂不易,則似正君之非者,非也。

    若猶服缞乃謂之不易,今二十七日之後,已脫缞而服青衣矣,未可謂之不易也。

    但臣子之情未忍衣錦繡與大紅爾,非不易也。

    非正君之非也,未嘗有非也。

    來謂聖上奉遺诏遵舊章者,謂釋缞服爾也,非不以衣淺淡服爾也。

    今吾與禮部所議乃淺淡服也,非謂缞也,何足以謂正君之非?且聖上惟臨朝時及慶賀時服吉服爾,若退居之時,吾意聖上孝心純笃,必亦淺淡服爾也,或麻衣爾也,未可知也。

    謹按,三朝聖谕錄内一款:永樂甲辰九月癸未,禮部尚書呂震言於上曰:「今喪服已踰二十七日,請如太祖仿漢制釋缞易吉服。

    」震奏已遂退,遍語群臣「明旦易服」。

    士奇謂震曰:「今喪服未可比此例,蓋洪武有遺诏,且仁孝皇後崩,太宗皇帝在上,缞服後仍服數月白衣冠绖帶。

    今上於皇考,乃遽吉乎?」時黃淮同楊意,然不敢明言忤震。

    震厲聲忿。

    楊曰:「朝廷每事被爾拗衆。

    」尚書蹇義從旁解之曰:「渠言當理,國家事豈應偏執己見,請兼取二說。

    明旦,群臣皆素衣冠,黑角帶。

    」遂偕六部都察院具奏,報可。

    明旦,上素冠麻衣麻绖出視朝,文臣為學士,武臣惟英國公如上所服,餘文武群臣之服皆從義等所議。

    朝退,上召蹇義、夏原吉及士奇等谕曰:「呂震昨奏易服,雲皆與汝等議定然後奏。

    時吾已疑其非,但聽臣下易之,梓宮在殡,吾豈忍易?後聞士奇有言,始知震妄,士奇所執是。

    」因歎曰:「張輔知禮,六卿乃有不及。

    」又顧義曰:「汝所折衷亦未當,然不必再以語人。

    群臣聽其便。

    」欽此。

    觀於此,則今日聖母梓宮尚在殡,适與之事體相同。

    今又恭遇睿宗獻皇帝山陵方改葬,已奉有明旨矣。

    亦宜依古禮喪服傳「改葬,缌。

    」解者曰:「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服,葬畢三月而除。

    」又況聖母梓宮在殡,而謂今止青衣本等帶爾,猶未缌也,乃反為不可乎?夫以楊、蹇諸臣議奏素衣冠黑角帶,且以為未當,且以為薄,況即衣錦繡乎?錦繡服之於朝,猶心有未安,而況非朝也,服之於道路燕會之間乎?夫禮,稱情而為之爾矣,心安焉則為之爾矣。

    昔明道先生遇有國哀,至滿之日,同官欲於未晚而釋服,明道先生曰:「是猶為二十六日半爾也。

    諸公易之,某非至夜不敢釋也。

    」仆於此服色之事亦雲。

    是故禮稱情安心,而從厚焉已爾,而況此本非為過乎!惟諸執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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