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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翁大全卷之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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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允矣君子者非耶?餘昔遊白沙,見素彬貌極古,如畫中人,口弗道其詞。

    及為政施設,所至響應,民慕之如父母。

    諺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豈謂是邪?一名滿天下,而肅庵号不出鄉省,用不究其學。

    餘故為傳,表而見之。

     旌表陳節婦都氏傳 節婦都氏者,安吉州陳守謙滿之妻也。

    都氏其先鎮江人,元至正中,始祖來尹安吉,因家焉。

    世居鳳亭,父旻号東畦,母樊氏,有男女五人,節婦其季也。

    生天順甲申六月九日,卒正德己卯四月十八日,年止五十有六。

    生子曰良谟,有志聖賢之學。

    幼嘗從伯舅竹存公遊,每稱節婦之行,教之曰:「小子志之,汝母嚴慧貞一,最為吾父東陸公所鐘愛;常口授孝經、論語、列女傳要語,入耳辄不忘,故雖不識字,其大義鹹能通之。

    從父教谕公嘗摩其頂歎曰:『天不欲亢吾宗耶?而使此子為女也。

    』年十三,母樊疾劇,刲股肉和藥啖之。

    及樊卒,無晝夜恸哭,絕而複蘇。

    惡衣蔬食者,終三年乃已。

    東畦公暑月墜馬傷足,潰且生蛆。

    汝母每晨起,漱口舐瘡,因齧其蛆吞之,此吾所深愧者。

    年十六歸汝父,明年,汝祖母吳卒,汝父方賈於外,斂含之類,悉自營辦,不以乾於諸伯叔。

    年十八,實誕汝,汝父遘貞疾,逾一年。

    時成化癸卯,歲大歉,饔飧不繼,加以醫藥膳羞之費十倍,狼狽脫簪珥裙襦緻之,又稱貸以充焉。

    艱苦備嘗,略無怠容。

    每夜露禱,願以身代,複割左臂肉以糜進。

    汝父竟終。

    於時汝母年甫十九也。

    家益貧,伯叔多擠之以奪其志。

    東畦公慮其不能養,亦從而諷焉。

    辄涕泣以死自誓,乃益嚴守,紡績以自給。

    汝母之孝之節如是,汝宜刻骨。

    汝當有成,天必不終負汝母也。

    」良谟甫六歲,遣之入鄉塾,十三遣受易於庠生張性之所,遂補弟子員。

    宗人沮且笑,都不為動。

    兒夜讀無油,燃松脂以代之,寒則解懷護之,欲睡則挈其手以行,令神醒複讀。

    冬日教之習書,置小幾牆下向晷,晷漸移,旋移幾以就,終日視之,無須臾離。

    既而從張讀城中,不許數歸。

    或曰:「兒孤弱多病,可俾遠離若此?」則答曰:「吾豈不樂其在膝下耶?顧吾樂有大者耳。

    」□苎為布,極精緻,其售直可三倍於裡婦之為者,以給良谟師友之資。

    庭前有井,良谟以妨客出入也,請塞之。

    都曰:「吾聞古有義井,客不便,孰與同室婦女河汲乎?」鄰圃有樹,橫蔽其門,術者曰:「宜伐去,斯利舉子。

    」良谟使人谕之伐,其家難焉。

    都召而責之曰:「吾聞窮達在天,力學在己,顧尤之鄰家之木耶?且強人所不欲,不仁,不咎己而咎物,不智。

    不仁不智,得舉何為?」季舅之妻王也,二十有二而寡。

    王之女為都侄婦,亦十八而寡。

    都每向之泣,感激其義氣,竟成母子之節。

    守令丞簿及州大夫至,必知都之賢。

    歲舉鄉飲禮,必饋馔,祭祀必歸胙。

    有事過其鄉,必顧其廬,曰:「此女中賢也。

    」年五十。

    州守弋陽陳善疏其事於朝,下诏旌之。

    良谟既舉進士第,将北上。

    都聞廷紳谏上南巡被谪,謂良谟曰:「汝意諸公何如?」答曰:「引谏納忠,雖谪亦喜。

    」都曰:「谪豈臣子所喜?但願能回乘輿,乃可喜耳。

    」都後亦以良谟貴,贈太孺人。

     太史氏論曰:疇昔餘拜南雍之命,取道汶上,以谒阙裡。

    問中都男女所别之途,以觀杏壇舞雩之遺風,而都水陳君良谟迎拜餘於甯陽,執弟子禮甚确。

    餘賢之。

    及考其先慈節孝之行,其有以也。

    夫使都而為男子,則必為忠臣、為孝子、為義夫、為嚴父、為信友、為悌弟,扶綱常立教以風天下矣,顧惟婦耳。

    雖然,不有此婦,孰生此子哉! 鵝峰處士呂公傳 鵝峰處士者,廣信永豐之岑陽人也。

    姓呂氏,名賢,字良器。

    有唐刺史安國攜季子由衢來避兵,遂家焉。

    有曰祖者,在宋為閩州提刑,曆官兵部尚書。

    七世生廷彥,擢文武都科狀元,授忠翊郎。

    曾祖文敖,祖子昂,父茂輝,母俞氏。

    處士自十五、六時,博學強記,業舉子精矣;補邑庠諸生,有聲稱矣。

    一日,與叔父琛及同志登鵝峰之巅,默坐崖石。

    良久忽自歌曰:「天地高廣,日月昭明,泉流不息,山鳥無聲。

    我亦何有?浩然同形。

    」於是逍遙而歸,遂藏修於鵝峰西南之木山。

    三年,充然有得,嗒然忘乎功名富貴之念。

    及父既喪,而母俞多病,遂棄業歸養,朝夕定省無怠。

    正德癸酉,俞終。

    越二月,舍人失火,勢且及柩,處士觸柩痛哭,流血被體,燎及須鬓,不少卻。

    俄而反風轉焰,得移柩丈許,焰複合其室門。

    裡人異而嗟之,可謂曰孝矣。

    故其詩曰:「天心仁孝子,火[内]出蓮花。

    」仁和邵提學思抑按信,廉訪郡下德行道義之士,吏士鹹以處士對。

    邵将采其事以聞,處士以狀辭之固。

    邵覽狀,顧邑令譚缙曰:「觀此狀,足見其笃實為善,不求人知,尤為可嘉。

    」譚曰:「然,此豐邑之滅明也。

    」邵因署於狀末,仍命譚時以禮存問焉。

    處士以禮治家,内外肅肅。

    若有宴會,則子姓列侍,勿得肆笑語。

    族中有貧孤不能葬娶者,即為具棺椁、率資聘,葬之妻之。

    有一妪老矣,其子弗養也,迫依閩浦之戚,處士召而呵之,責令迎母歸養,仍歲月間一給之食衣,又佃之居傍耕地,令可養焉。

    其仁矣!裡有俠者,詐取其鄰之疋帛,初不知處士之與客坐林間也,指處士之門語之曰:「疋帛微物也,無令此君知之。

    」客笑應之曰:「此君已知之矣。

    」俠愧不敢過處士者數年。

    君子曰:「誠足以格物矣。

    」俗傳有神來自徽,無形狀,所至争以羊豕逆之於道,神降則羊豕自跪伏。

    焚香設位,鼓樂而歸,以桃符談禍福如響,名曰「活佛」雲。

    族黨将議逆之,處士集議者而語之曰:「此訛言,無有。

    設有之,亦妖氣也。

    謹以正待之,否則且當作孽耳。

    」未幾,活佛寖所至辄弗靖,而族裡晏然。

    君子曰:「正足以勝邪矣。

    」處士好讀書,然期於涵養心性,不求記憶,故其詩曰:「讀書多過目,養性欲忘年。

    」架竹為屋,覆之以茅。

    扁曰:「鵝峰草堂。

    」與客談論赓和,時或宴坐於其中,故其詩曰:「不為草堂無戶牖,孰知天地有鸢魚。

    」所著有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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