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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翁大全卷之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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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鑿而為例,吳草廬反以為自漢以來未或之先也,豈不謬哉?至宋大儒伊川者,尚未之知,乃雲「大義數十,皎如日星」,猶溺信于義例而不信孟子之說,況其它乎?吾幸得之于思之不通,鬼神通之之餘,賢輩不可不仔細玩也。

     劉昊問:「先生詩雲:『惺惺不惺斯,長夜何時曉。

    』此『斯』字最宜親切體認。

    此指吾心中正之本體而言,斯本體也,非滞于有,非涉于無,中庸道得分明,曰『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謂之曰不睹不聞,則無形與聲,而非滞于有可知;謂之曰其所不睹、其所不聞,則有實體而非涉于虛可知。

    顔子曰『如有所立卓爾』,孟子曰:『躍如也』,曰卓爾、曰躍,是有實見,亦非涉于虛也;曰如有、曰如也,是無形象,亦非滞于有也,此吾儒真惺惺處也。

    今學者多執己見,不見本來面目,或惺惺于[憑]空鑿虛,或惺惺于推測想象,隻是作夢。

    昊嘗思,必有事焉者,惺惺之處,勿忘勿助者,惺惺之法。

    」 「斯」字是指此天理而言,即漆雕開意思,汝說必有事勿助忘勿亦是。

     □□之問:「天理者,至公至大、至明至廣,渾然而物不可雜者也。

    人同有此心,即同有此性,有此性即同有此理。

    此理非别理也,即天理也,既是天理,則不當外求而自養其心矣,若以此天理為别理而他求之,則理求之而不得,而反失其理矣,豈是求天理耶?蓋天理不可外求,而可自養者也,若欲存天理,亦惟去吾心之欲、存吾心之正,則天□見前而遂得其理矣。

    然人之不肖而至于害其心者,隻因是不曾去得吾心之欲,存得吾心之正而已。

    吾心之欲者何?一念之□便是吾心之欲,一念合理便是吾心之正,然否?渭崖公曰:『天理而以人體之,即仁也。

    』此非初學可驟語。

    明道雲:『吾學雖有所傳授,天理二字,卻自家體貼出來。

    』體天理隻自知自力,雖師不能為緻力也,故曰天理隻是自己的,非由外铄我也。

    初學雖知曰天理是自己物,不知人欲亦自己物也,故有認人欲作天理者;又有把天理作好話柄,作一段口語,驗之身心,依舊人欲中作主者;有雖知天理為當體,然志不勝氣,隻從人欲上行者;有智識不明,雖口談天理,及措諸用即錯者。

    故讀書究理,切己體認,猛省力踐,不可一毫間斷,又遇明師良友,互相證驗,乃知得實力否也。

    不可惟曰『天理是自家的,知了便無事』,初學知此意固好,後面卻有工夫在,知得時殆無駐足處也。

    」 「天理」二字,天之所以與我,天亦不能奪,千古聖人不能外;終日終身行之,有不能盡。

    然得公數言,又鍛煉得好,越有精神。

    若徒知此,不求有之于己,譬如數他财,于己何有毫毛之益?自己依舊是窮漢,是亦謂棄天。

    吾子與諸同志宜謹志之。

     又問:「君子之學,心學也,讀書作文、事親事兄、事師處友,莫非心也。

    然未知所以存心者,豈必待用功之久,然後識其存心之道欤?」 汝言「君子之學心學」,及「讀書作文、事親事兄、事師處友,莫非心」,固是。

    但心頃刻存之便即存,頃刻放之便即不存,不待用功之久,然後識其存心之道。

    心存與不存,汝合下便自知,何待久乎?必久而後能,不待存而自無不存耳,隻在時時提惺,萬善皆由此出也。

     元德問:「本體功夫,隻是一真切,如乍見孺子入井,怵惕恻隐之心,□□良知良能之心,是其真也,随處隻是一個天□本來真切之心,随感而發而存存焉,[過]了一毫便不可,忽了一毫便不可,此之謂勿忘勿助之間,乃真切之至也。

    今之為勿忘勿助之學者,吾惑焉!率不得真切之體,而徒漫焉為之,是惡得為勿忘勿助之學?愚欲以是箴時弊,可否?」 須于勿忘勿助之間停停當當,乃見真切,真切即天理本體也。

    今乃反于真切上求勿忘勿助之功,則所謂真切者,安知不為執滞之别耶?安知不為助長耶?吾非不傳,子自不習,于勿忘勿助、體認天理之功,尚未見真切,未見得力,乃欲以箴時之弊,是反戈也。

     周以魯問:「人者,天地萬物之主,莫重者,人之道也。

    人之所以為人,心而已;心之所以為心,天理而已,本自 (缺頁) 愛故也。

    若夫酒色,人好之至于疾病,知其亡身,可謂真矣,然猶有不能舍者,焉得為真知即行?知而不行,必其知之未真與?竊以為好酒色至疾病,知之真而猶不舍者,不緻其知,昏昧之極也。

    人至昧之極,何所不至哉!所謂知行合一,自夫緻知者論之也。

    緻知則其真知時即是行之端,其實行時,即是知之充。

    人未見有孺子入井而不救之者,所謂合一如此。

    若夫衆人,則知行背馳者多矣。

    是故知行一者,君子之為君子;知行二者,衆人之為衆人。

    此緻知之功,在今日不可少有懈怠。

     此處難以一言盡者,吾畏多言也,吾亦欲無言而未能者也。

    可且以七條虛心靜慮,濯去舊見,貫串理會,有得于心,渙然冰釋後,自有以知此矣。

     又問:「聖賢之學,存天理,去人欲,求盡吾之性而已,無内外、無精粗,是故必有事焉,勿忘勿助。

    以之事父,則凡所以為孝者,無有欠缺,吾天理存于事父,吾性盡于事父也;以之事君,則凡所以為忠者,無有欠缺,吾天理存于事君,吾性盡于事君也;以之事兄交友,則凡所以為弟、為信者,無有欠缺,吾天理存于事兄交友,吾性盡于事兄交友也。

    自其迹觀之,則君父兄友與吾有内外焉,吾之天理發而為忠孝弟信,有精粗焉;自吾盡性觀之,則父兄君友,何有于外?吾身何有于内?天理何有于精?孝弟忠信何有于粗?所謂一以貫之者。

    彼求定念而不必求之君父兄友,以盡孝弟忠信者,是有内有精,非學也。

    其特行而必求之父兄君友,必如何而後可以為孝弟忠信者,是有外有粗,非學也,非合一之道也。

    」 所見大略是如此,外天理二字不得,天理即性也,不可分為二。

    故明道先生曰:「性即理也。

    」此千古聖賢未發之指,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者也。

    未發時,天理渾然,廓然太公;及其發也,随感而應,遇君父兄友而忠孝弟信始見,所謂物來順應者。

    随寂随感、随靜随動,隻是一理,理無二故也。

    今人多分内外者,未識天理,豈不誤了?又來問「存天理去人欲」一句,隻是一段工夫,不是二事。

    常存天理,則人欲自去,非謂一邊存天理,一邊去人欲也。

     或者曰:「孩提之童,背己者知惡,向己者知喜,或有愛貨私有者,豈習使之然?性亦未嘗不惡。

    」或者辯之以為人之所以作惡,畏人知之,必僞焉,此真惡也。

    孩提不掩人知,無僞焉,非惡也。

    是亦不足以明,何也?孩提之無僞,固然也,獨其見于好惡私愛,則于本來氣象已自不同,于本來不同者而以無僞出之為非惡,則有人或愚昧、或自任,公然恣行,不掩人知,亦如孩提亦可以為無惡乎?竊以為好惡私愛,人之同情,情亦非自外至,自童子以至白首,自愚不肖以至君子皆有之,約之則天理存,縱之則人欲。

    彼孩提去取必不縱情、必不留滞,此即天理之象;但孩提初生,氣質如此天遊而不自知,不得謂之學。

    君子于一切人情,豈能滅絕?惟正情以定性,所存天理,如此而已。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

    」夫赤子嬰兒,情窦全未開者,本體混然,無毫厘夾雜,是何等氣象!大人者,不問動靜,不失此心而已。

     此賢輩正宜明辯,不可胡塗強說去,将來害事不小。

    孟子「良知良能」一章,正以指出孩童這一點孝弟初心、真心,欲人就此擴充以達之天下,而聖學之極功、聖人之能事畢矣,宇宙内複有何事!蓋所謂知者,知覺也,佛氏與吾儒同;所謂良者,善也,愛親敬長之真切也,乃無所為而為,自然而然者,即天理也,吾儒與佛氏異;所謂重耳無我之所有,我有重耳之所無者也。

    今若以知覺為學,而不究其所謂良者即天理,為大頭腦處,乃反以外之,不亦異矣乎?賢契與同志者,其善知識明辯之,吾不欲多言矣。

     以魯又問:「或謂戒慎恐懼便是必有事焉,加之意便是助,不加意便是忘。

    然戒慎恐懼似于檢局,安得與鸢飛魚躍同一活潑潑地?竊謂心之所以為心,天理而已,有一毫人欲,則此心便窒礙。

    故戒慎恐懼,則天理常存,天君湛然,何等光霁灑落!便與造化相為流通,至其極處,知天地之化育,亦在于此,與鸢飛魚躍豈不同一活潑潑地?彼以正衣冠、端容靜坐者,戒慎中一事耳。

    」 聖賢之所謂戒慎恐懼,非常人之所謂戒慎恐懼,常人之所謂戒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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