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雲:「此老信外教之言如此。
」恐不是。
以上烘虱詩見二公用心之不同,後來二公作人禍福亦如此。
言語之道,誠之不可揜夫。
明道先生放蠍頌雲:「殺之非仁,放之非義。
」亦此意。
東湖放虱于地,且莫論其是信外教之意與否,亦是一點仁心。
大凡各衙門事體不拘重大輕小,曾經前輩斟酌者,必自有說,不可驟議興革。
隆初入兵部時,見衙門題奏查處會同館陳朽鋪陳給散五城貧丐,意甚喜之。
後見盧伯紀與隆言:「女直進貢,夷人一時至千人,至無鋪陳給散。
雖勉強借給,亦皆惡爛之物,不及前給與貧丐者之尚可用。
然貧丐者得此亦自無用,隻與市人易餅啖耳。
」以此知前輩堆積此物,不為無謂。
李文靖于中外所陳利害,一切報罷,亦殊有見。
然女直進貢,夷人一時容令一千,居京城,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恐于事體非便。
隆謂宜與議處,敕令沿邊守[臣]為之節制,每歲凡入貢幾次,一次凡若乾人放入[貢]若同國者及與相鄰之國同來,亦必俟先次入貢者[回]還交代方放。
其稱探信等項夷人,亦多假此[利于貨買]剽掠,亦止令其在關外與譯事人等傳話答之,不許入關。
如此似覺穩當。
前論最是,後論節次夷人入貢之期,處置得亦是。
吾昔[貳禮卿,知各邊入貢,亦必有期有數,但]守臣見其來[求迫切,不能]守定,辄為題請,及[求取器物]亦然。
此漸不[可長]。
亦有夷人進貢,在境内數年不出者,五[胡]金元[之禍]亦起于漸耳。
不嚴不縱,在守邊大臣酌處之爾。
仁以[柔]之,義以制之,以羁縻之,是處之之方也。
[據康熙二十年本補字]
石坡先生為東廣參藩時,其長子概已舉進士,次子槊并其二婿曹元禮、黎時雍皆已領鄉薦。
庚午鄉試,先生二子渠、臬皆可中,先生獨遣臬入試。
梅田先生會先生于安慶,問其故。
先生曰:「二子去皆可中,但人家不宜大盛,故遣臬行,留渠在後科,亦未為晚。
」未幾,臬與先生之婿孫從一皆領薦,渠亦領癸酉鄉薦。
辛巳渠、臬皆登進士歸,概以谏南遊捶死,槊亦病死,止得渠、臬在。
臬與予同官刑曹,謹願清苦,有文學,敦行誼,後改禦史雲。
前輩所雲若是,是他亦有見否?
損益盈虛,天道之常,故前輩往往有惡處其盛者。
運河搭船入京,率計主出一人挽船。
時有一舉人止攜一仆,适供炊爨,不得去。
衆舉人之仆皆以為我輩為爾挽船,爾豈是都舉人耶?因嘩然喧噪不已,主者不之禁。
其舉人聞之殊不怒,但令其仆以一詩達其主雲:「滿船盡罵舉人都,蓬底銜杯到日晡,醉耳朦胧聽不得,依稀似是念南無。
」主者得之,哄然共發一笑,其仆乃已。
唐子鎮嘗為予言其事,予以為事雖近戲,然推是以往,可以為處變者之法,不知何如?
此人亦有雅量。
孔子三人行必有我師,此人即同舟之師也。
通政司每日奉天門奏事,唱諾節奏,殆類歌曲,殊失古意。
又其所奏皆尋常小事,日日循襲一律,亦且使人厭聞。
某謂通政職專出納王命,當先期以所奏事總共凡目若乾,卻視其中有關系者一一摽出,總具一說帖,開寫某日中外大小臣民章奏凡若乾,内某事關系軍國、人才、政事、風俗、災異、宦官、戚裡、權貴,俱關重大,合與大臣科道面議可否施行。
待通政司奏事畢,卻令鴻胪寺唱說各衙門官有事欲面奏者,許具說帖對仗面奏,如此庶下情上通,不至壅蔽,國家之利莫大于此。
向見陸子潛奏雲:「國初自公卿以下至庶人,無不得面奏者。
後來始令通政司先期具奏,自春坊官拟旨上。
蓋春坊東宮之官,是時猶欲使太子知天下事,故凡奏啟,先令太子知之,然後具奏,其意亦甚善,不至如後但止是摘取五事具奏,每日一律,聞者亦且厭之。
」其言欲更其制,大凡人臣皆得面奏,人主時召百官講論面說可否,其說亦甚好,恨當時寝不行耳。
不知以為何如?
國初各衙門面奏,禦前親決可否而奉行之,後來不同。
然此朝廷之制,未可私議也。
給事中閻闳常言:「陽明先生軍中斬劉養正,獄中救冀元亨,此是陽明術之妙者。
」予曰:「劉養正義當斬,冀元亨義當救,若以為術,則非知先生者矣。
」閻不以為然,此說如何?
義當斬而斬,義當救而救,我無容心,何術之巧?
金吾舍人劉鑒嘗捶其妻,其父劉雄止之,不聽,捽其父推之門外,複捶其妻不已,為邏者所縛,欲寘之官。
鑒欲賄免,乃向其父乞錢物,其父與之錢十四文,鑒嫌少,複欲脫父之衣以貸錢,父不與,至扯其衣斷帶。
父号呼稱冤,遂自缢。
鄰裡執鑒于官,訊其捶妻之故,皆雲:「鑒素不養其父,語其妻,令俟渠不在時,勿與父飲食,其妻以為不可,嘗飲食之,鑒因是怒,遂欲捶之。
又将日糧竊賣與人,止留其半自飲食之,不顧父之養。
其父與之語,至毆其父折齒。
」複訊其親兄、族黨,語皆合。
然以其非親告,乃坐鑒子毆父,比附律斬。
獄成,時見山署刑部事,駁之曰:「劉鑒之父既與錢十四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