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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征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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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為國者,藏之于人。百姓不足,君孰與足?比者山東邑郡,曆年不稔。朕為之父母,欲安黎庶,恤彼貧弊,拯其流亡,靜而思之,非不勤矣。今者風雨鹹若,京坻可望,若貸糧地稅,庸調正租一時并征,必無辦法。河北諸州,宜委州縣長官勘責,灼然不能支濟者,稅租且于本州納,餘不須征,卻待至春中更别處分。有貸糧回簿等,亦量事減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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