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造化者也。
萬物生,五味具,皆變化為母而使生成也。
智從正化而有,故曰道生智。
元冥之内,神處其中,故曰元生神。
夫飛揚鼓圻,風之用也,然發而周遠,無所不通,信乎神化而能爾。
柔軟曲直,木之性也。
在體為筋,束絡連綴而為力也。
在髒為肝,其神魂也。
道經義曰:魂居肝,魂靜則至道不亂。
蒼謂薄青色,象木色也。
角謂木音,調而直也。
呼謂叫呼,亦謂之嘯。
握所以牽就。
目所以司見形色。
酸可用收斂。
怒所以禁非。
雖志為怒,甚則自傷。
悲則肺金并于肝木,故勝怒也。
宣明五氣篇曰:精氣并于肺則悲,風勝則筋絡拘急。
燥為金氣,故勝木。
風酸傷筋,過節也。
辛金味,故勝木酸。
】
【馬莳曰:此五節,伯詳五髒之通于三才者而對之。
見上古聖人所以如上節所雲者,以其盡三才之道也。
東方主春,陽氣上升,故東方生風。
風鼓則木榮,故風生木。
木之性曲直作酸,故木生酸。
人身之肝屬木,木性屬酸,故酸生肝,諸筋者皆屬于肝,故肝生筋。
木主生火,故筋生心。
目者肝之竅,故肝主目。
又嘗即天地人而統言之,不過一理焉耳。
其在天也為元,元者冥漠之稱;其在人也為道,道者共由之理;其在地也為化,化者造物之能。
惟地有是化,則品物形而五味生;惟人有是道,則大道彰而明智生;惟天有是元,則元工若而至神生,此可見三才惟一理也。
又嘗即前所言者而極推之,其在天五氣為風,在地五形為木,在人五體為筋,在五髒為肝。
在五色為蒼,在五音為角,在五聲為呼,在五變為握,在五竅為目,在五味為酸,在五志為怒,名雖萬殊,理無二緻,皆屬之于木而已。
然本髒之太過者,反有所傷,而惟本髒之所不勝者,為能制之也。
故在志為怒,怒太過則傷肝,惟肺金主悲,為能勝怒;在天為風,風氣通于肝則傷筋,惟西方燥金,為能勝風;在味為酸,酸太遇則傷筋,惟西方味辛,為能勝酸。
此皆金能克木,故制其所勝如此。
】
【張志聰曰:風乃東方春生之氣,故主生風。
寅卯屬木,春氣之所生也。
地之五行,生陰之五味,故木生酸。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故酸生肝。
此言内之五髒,外之筋骨皮肉,皆收受四時五行之氣味而相生,故曰外内之應皆有表裡也。
肝之精氣生筋,筋之精氣生心,内之五髒,合五行之氣,而自相資生也。
肝氣通于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故目為肝所主。
又言在天之五方五氣,在人之五髒五體,在地之五味五行,皆陰陽變化之為用也。
陰陽變化之道,其在天為元。
元,幽遠也。
元生神,神者陰陽不測之謂。
是以在天為六氣,而在地為五行也。
其在人為道。
道者,陰陽五行不易之理也。
道生智。
智者,五髒之神志魂魄,因思慮而處物,是以人之五髒,生五神,化五志也。
其在地為化。
物生謂之化,化生萬物,而五味之美不可勝極也。
按天元紀論曰:陰陽不測謂之神。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天為寒,在地為水。
故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
此陰陽不測之變化,是以在天則為風、為熱、為濕、為燥、為寒,在地則為木、為火、為土、為金、為水,在體則為筋、為脈、為肉、為皮毛、為骨,在髒則為肝、為心、為脾、為肺、為腎,在聲則為呼、為笑、為歌、為哭、為呻,在變動則為握、為憂、為哕、為欬、為栗,在竅則為目、為舌、為口、為鼻、為耳,在色則為蒼黃赤白黑,在味則為酸苦甘辛鹹,在音則為宮商角征羽,在志則為喜怒憂思恐,此皆陰陽應象之神化也。
蒼,薄青色,東方木色也。
角為木音,和而長也。
在志為怒,故發聲為呼,變動髒氣,變動于經俞也。
握者拘急之象,筋之證也。
目者,肝之官也。
酸者,木之味也。
肝者将軍之官,故其志在怒,用志太過,則反傷其體,故怒傷肝。
悲為肺志,以情勝情也。
風傷筋,是能生我者,亦所能害我也。
燥屬西方之金氣,四時五行之氣,有相生而有相制也。
酸傷筋,是能養我者,亦能傷我也。
辛為金味,故能勝酸。
金勝木也。
】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
心主舌,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在髒為心,在色為赤,在音為征,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在竅為舌,在味為苦,在志為喜。
喜傷心,恐勝喜,熱傷氣,寒勝熱,苦傷氣,鹹勝苦。
【王冰曰:陽氣炎燥,故生熱。
鑽燧改火,惟熱是生,故熱生火。
凡物之味苦者,皆火氣之所生,故火生苦。
凡味之苦者,皆先生長于心,故苦生心。
心生血者,心之精氣生養血也。
内養血已,乃生脾土。
心别是非,舌以言事,故主舌。
在天為熱者,暄暑熾燠,熱之用也。
在地為火者,炎上翕赩,火之性也。
在體為脈者,通行榮衛,而養血也。
其神心。
道經義曰:神處心,神守則血氣流通。
赤象火色,征謂火音,和而美也。
憂可以成務,楊上善雲:心之憂在心變動,肺之憂在肺之志。
是則肺主于秋,憂為正也。
心主于夏,變而生憂也。
舌所以司辨五味也,金匮真言論曰:南方赤色,入通于心,開竅于耳。
尋其為竅,則舌義便乖,以其主味,故雲舌也。
苦可用燥洩,喜所以和樂。
雖志為喜,甚則自傷。
恐則腎水并于心火,故勝喜也。
宣明五氣篇曰:精氣并于腎則恐,熱勝則喘息促急。
寒為水氣,故勝火熱。
苦傷氣,以火生也。
鹹水味,故勝火苦。
林億曰:詳此篇論所傷之旨,其例有三:東方雲,風傷筋,酸傷筋;中央雲,濕傷肉,甘傷肉,是自傷者也。
南方雲,熱傷氣;北方雲,寒傷血,鹹傷血,是傷己所勝者也。
西方雲,熱傷皮毛,是被勝傷己。
串傷皮毛,是自傷者也。
凡此五方所傷,有此三例不同也。
】
【馬莳曰:南方主夏,陽氣炎蒸,故生熱。
熱極則生火,火性炎上,其味作苦,故火主苦。
人心屬火,火性屬苦,故苦生心。
諸血者皆屬于心,故心生血。
脾屬土,火生土,故血生脾。
舌為心之苗,故心主舌。
此缺在天為元六句者,緣天地人之大義,盡于上節,餘四節不必重言也。
又嘗即前所言者而極推之,其在天五氣為熱,在地五行為火,在人五體為脈,在五髒為心,在五色為赤,在五音為征,在五聲為笑,在五變為憂,在五竅為舌,在五味為苦,在五志為喜,名雖萬殊,理無二緻,皆屬之于火而已。
然本髒之太過者,反有所傷,而惟本髒之所不勝者為能制之也。
故在志為喜,喜太過者則傷心,惟腎志為恐,為能勝喜。
在天為熱,熱勝則傷氣,惟北方之寒,為能勝熱。
在味為苦,苦太過則傷氣,惟北方之鹹,為能勝苦。
此皆水能克火,故制其所勝者如此。
】
【張志聰曰:南方主夏令,故生熱。
夫火生熱,今以在天之熱而生火,正陰陽不測之變化。
炎上作苦,火生苦味也。
苦,心之味也,味為陰,髒亦陰,故味生髒。
血乃中焦之汁,奉心神而化赤,故血者神氣也。
血生脾,乃由本髒之所生,而生及相生之髒。
心氣通于舌,心和則能知五味,故舌乃心之主。
風寒暑濕燥火,天之陰陽也,水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
人有五髒,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人之陰陽也。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人則參天兩地者也。
先言體而後言髒者,人禀天地之生氣,自外而内也。
赤,南方之火色。
征為火音,和而美也。
心志喜,故發聲為笑。
心獨無俞,故變動在志。
心氣并于肺則憂。
舌者,心之官也。
苦,火之味也。
心中和樂則喜,過于喜則心志自傷。
恐為腎志,水勝火也。
熱則氣洩,故熱傷氣。
寒勝熱者,有亢害則有承制,陰陽五行之自然也。
苦乃火味,故亦傷氣,鹹為水味,故勝苦。
】
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脾生口。
其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體為肉,在髒為脾,在色為黃,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哕,在竅為口,在味為甘,在志為思。
思傷脾,怒勝思,濕傷肉,風勝濕,甘傷肉,酸勝甘。
【王冰曰:陽氣盛薄,陰氣固升,升薄相合,故生濕也。
《易》義曰:陽上薄陰,陰能固之,然後蒸而為雨,明濕生于固,陰之氣也。
土濕則固,明濕生也。
楊上善雲:四陽二陰,合而為濕,蒸腐萬物成土也。
土生甘,謂凡物之味甘者,皆土氣之所生。
甘生脾,謂凡味之甘者,皆先生長于脾。
脾生肉,脾之精氣生養肉也。
内養肉已,乃生肺金。
脾受水谷,口納五味,故主口。
在天為濕,霧露雲雨,濕之用也。
在地為土,安靜稼穑,土之用也。
在體為肉,複裹筋骨,充其形也。
在髒為脾,其神意也。
道經義曰:意托脾,意甯則志無散越。
黃象土色,宮謂土音,大而和也。
哕謂哕噫,胃寒所生。
楊上善雲:哕,氣忤也。
口所以司納水谷,甘可用寬緩也。
思所以知遠也。
雖志為思,甚則自傷,怒則不思,勝可知矣。
脾主肉而惡濕,故濕勝則肉傷。
風為木氣,故勝土。
濕甘傷肉,亦過節也。
酸木味,故勝土甘。
】
【馬莳曰:中央主長夏,長夏者,六月建未之月也。
四陽盡見,二陰已生,陽上薄陰,陰能固之,蒸而為雨,其濕遂生。
濕氣熏蒸,濁者下凝,故濕生土。
土氣沖和,故土生甘。
五髒唯脾屬土,甘味主之,故甘生脾。
脾之所屬者肉,故脾生肉。
肺屬金,土生金,故肉生肺。
脾化水谷,口實納之,則口為脾竅,故脾主口。
又即前所言者而極推之,其在天五氣為濕,在地五行為土,在人五體為肉,在五髒為脾,在五色為黃,在五音為宮,在五聲為歌,在五變為哕,在五竅為口,在五味為甘,在五志為思,名雖萬殊,理無二緻,皆屬之于土而已。
然本髒之太過者,反有所傷,而唯本髒之所不勝者為能制之也。
故在志為思,思太過者則傷脾,惟肝木主怒,為能勝思。
在天為濕,濕太過者則傷肉,惟東方之風,為能勝濕。
在味為甘,甘太過者則傷肉,唯木味之酸,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