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有五五二十五陽之異,而實不外乎胃脈之見耳,必吉者為有胃氣,而兇則無胃氣也。
人惟分别陽經,有病者,則知其生病之處,分别陰經,有病者,則知其生死之期,即陰陽應象論所謂其次治六腑者,未必至死,而其次治五髒者,誠半死半生也。
故生死之期可決耳。
然知之似有不同。
陰陽本無二緻,即如手之三陽,自足走頭,手之三陰,自胷走手,表裡無間,一而已矣。
故能分别陽經者,不但知病之處,抑亦知病所忌之時。
分别陰經者,真可以知生死之期。
謹熟此分别陰陽之法,無與衆人謀之,而為其所惑也。
此節陰陽,言陰經陽經。
】
【張志聰曰:十二經脈,乃髒腑陰陽配合,故知陽者可以知陰,知陰者可以知陽,能知陰陽,可别死生。
夫胃脘之陽,資養五髒,五髒相生而各有五,是以五五二十五陽也。
此以胃氣髒真,而分别其陰陽也。
五髒為陰,髒者藏也,神藏而不外見者也,如無陽和之胃氣,而真髒之脈見,見則髒氣為敗,敗必死也。
所謂二十五陽者,乃胃脘所生之陽氣也。
胃脘者中焦之分,主化水谷之精氣,以資養五髒者也。
夫四時之脈,春弦、夏洪,秋浮、冬沉,長夏和緩。
五髒之脈,肝弦、心洪、脾緩、肺濇、腎沉。
如春時之肝脈微弦而長,心脈微弦而洪,脾脈微弦而緩,肺脈微弦而濇,腎脈微弦而沉。
夏時之肝脈微洪而弦,心脈微洪而大,脾脈微洪而緩,肺脈微洪而濇,腎脈微洪而沉。
四時五髒,皆得微和之胃氣,故為二十五陽也。
能别陽和之胃氣,則一有不和。
便可知病處。
能别真髒之陰脈,則知肝脈至者期十八日死,心脈至者九日死也。
此論真髒為陰,胃氣為陽,與上下文論經脈之陰陽不同也。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此複論十二經脈之陰陽也。
手足三陽之脈,手走頭而頭走足,故曰三陽在頭,手足三陰之脈,足走腹而腹走手,故曰三陰在手也。
十二經脈,雖有手足陰陽之分,然皆一以貫通,手太陰肺脈交于手陽明大腸,大腸交足陽明胃,胃交足太陰脾,脾交手少陰心,心交手太陽小腸,小腸交足太陽膀胱,膀胱交足少陰腎,腎交手厥陰心包絡,包絡交手少陽三焦,三焦交足少陽膽,膽交足厥陰肝,肝複交于手太陰肺,故所謂一也。
能别于陽之脈證者,知一陽二陽三陽之發病,及陽結之為病也。
至于三陽搏鼓,三日死;二陽俱搏,十日死。
别于陽者,知所病之證及死忌時也。
别于陰之脈者,知一陰二陰三陰之發病,及肝之心,心之肺,以至于陰搏之死證,此論别手足三陰三陽之脈證也。
所謂陰陽者,胃脘之陽,真髒之陰,手足之三陽,手足之三陰也。
言審别陰陽之脈,謹熟之于心,應之于手,無與衆相謀論也。
此總結上文之意。
】
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靜者為陰,動者為陽;遲者為陰,數者為陽。
【數,音朔。
】
【王冰曰:凡此言脈動之中也。
】
【馬莳曰:此言脈體分陰陽,亦診脈者所當知也。
凡脈有去來,故即去至而陰陽分;脈有動靜,故即動靜而陰陽分;脈有遲速,故即遲速而陰陽分。
其法有如此者。
以此而别陰經陽經之病,則髒腑表裡,衆不能惑,凡病處忌時死生之期昭然矣。
此節陰陽,言陰脈陽脈也。
】
【張志聰曰:此審别十二經脤之陰陽也。
夫藏為陰,腑為陽,手足之陰陽,乃六髒六腑之經脈,故當以脈之來去動靜遲數而分别其陰陽。
】
凡持真脈之髒脈者,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王冰曰:真脈之髒脈者,謂真髒之脈也。
十八日,金木成數之餘也。
九日者,水火生成數之餘也。
十二日者,金火生成數之餘也。
七日者,水土生數之餘也。
四日者,木生數之餘也。
故平人氣象論曰:肺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肝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脾見甲乙死者以此。
如是者皆至所期,不勝而死也。
何者?以不勝克賊之氣也。
】
【馬莳曰:上文言陰者真髒也,見則為敗,敗必死矣,又言别于陰者,知死生之期,此遂以五髒真脈見者,而決其死期也。
平人氣象論曰: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脾見甲乙死,蓋以五行之相克,為期至所不勝而死也。
今凡真髒脈來見者,肝脈至于懸絕,肝屬木,自甲乙日而數之,至庚辛日為一八,又至庚辛日為十,共十八日當死。
心脈至于懸絕,心屬火,自丙丁日而數之,至壬癸日為八,今曰九日者,亦八日之盡,交九日也,當死。
肺脈至于懸絕,肺屬金,自庚辛日而數之,至八日為丙丁,又至丙丁日為十八日,當死。
今曰十二日者,自庚辛而數之,乃庚辛見庚辛也。
腎脈至于懸絕,腎屬水,自壬癸日而數之,至戊己日為七日,當死。
脾脈至于懸絕,脾屬土,自戊己日而數之,至甲乙為八日,今曰四日,除戊己日至甲日也,當死。
】
【張志聰曰:此審别真髒胃脘之陰陽也。
懸絕者,真髒孤懸将絕,無胃氣之陽和也。
急者,肝死脈來急益,勁如張弓弦也。
六節髒象論曰: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久矣。
此氣之數也。
木生于地,故死于九九之敷,肺主天氣,絕于六六之期,水火本于先天,故死于生成之數,脾土寄于四季,故絕于四日之周,五髒死期,總合大衍之數。
按王氏皆以天地生成之數論之,馬氏論天幹之五行相克,其間多有不合。
夫髒腑具五行之氣,各有陰陽剛柔不同,不必執一而論。
是以以下,陰陽相搏,亦止少陰太陽死于天地生成之數,餘皆不合也。
此節論真髒脈見之死期,與後節陰陽相搏之死期,又少有異同也。
】
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
其傳為風消,其傳為息贲者,死不治。
【贲同奔。
】
【王冰曰:二陽,謂陽明大腸及胃之脈也。
隐曲,謂隐蔽委曲之事也。
夫腸胃發病,心脾受之,心受之則血不流,脾受之則味不化。
血不流,故女子不月,味不化,則男子少精。
是以隐蔽委曲之事不能為也。
陰陽應象大論曰: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由是則味不化而精氣少也。
奇病論曰:胞胎者系于腎。
又評熱病論曰:月事不來者胞脈閉。
胞脈者屬于心而絡于胞中,今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則其義也。
又上古天真論曰:女子二七天癸至,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
丈夫二八天癸至。
精氣溢瀉。
由此則在女子為不月,在男子為少精。
不治,言其深久者也。
胃病深久,傳入于脾,故為風熱以消削大腸,甚則傳入于肺為喘息而上贲。
然腸胃脾肺,兼及于心,三髒二腑,互相克薄,故死不治。
】
【馬莳曰:上文言别于陽者知病處也,别于陽者知病忌時,故此下三節乃言陽經之病,而此一節則舉二陽之病言之也。
夫二陽者,足陽明胃經也,為倉廪之官,主納水谷,而乃不能納受者,何也?此病由心脾所發耳。
正以女子有不得隐曲之事,郁之于心,故心不能生血,血不能養脾,始焉胃有所受,脾不能運化,而繼則胃漸不能納受矣。
故知胃病發于心脾也。
由是則水谷衰少,無以化精微之氣,而血脈遂枯,月事不能時下矣。
《靈樞》營衛生會篇雲:中焦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脈,化而為血,以奉生身。
今血既不化,月事何由而下?由是則血枯氣郁而熱生,熱極則風生,而肌肉自爾消爍矣,故謂之風消也。
由是則火乘肺金,而喘息上贲,痰嗽靡甯矣,此乃肺積之息贲,乃喘息而贲。
若是則心主血,肺主氣,脾為五髒之原,胃為六腑之海者,無不受病,而欲生也得乎?故決之曰,死不治也。
王注謂腸胃為病,心脾受之,何以知心脾受腸胃之病?又以心血不流,為女子不月;脾味不化,為男子少精。
豈女子無關于脾,而男子無關于心乎?況此節專為女子而發,未及論男子少精之義,學者當詳推之。
】
【張志聰曰:此審别三陰三陽之發病也。
二陽者,足陽明胃經也。
夫人之精血,由胃腑水谷之所資生,脾主為胃行其精液者也。
二陽病,則中焦之汁竭,無以奉心神而化赤,則血虛矣。
水谷之精,脾無轉輸于五髒,則腎無所藏而精虛矣。
男子無精,有不得為隐曲之事,在女子無血,則月事不得以時下矣。
此病本于二陽而發于心脾也。
精血兩虛,則熱盛而生風,風熱交熾,則津液愈消竭矣。
火熱爍金,而傳為喘急息肩者,死不治,蓋胃乃津液之生原,肺乃津液之化原也。
按陰陽離合論止論足之三陰三陽,此章亦先論足經,至末章曰三陰俱搏,三陽俱搏,是兼手經而言,故曰俱也。
】
曰三陽為病,發寒熱,下為癰腫及為痿厥腨(疒肙)。
其傳為索澤,其傳為頹疝。
【腨,音善。
(疒肙),音淵。
】
【王冰曰:三陽,謂太陽小腸及膀胱之脈也。
小腸之脈起于手,循臂繞肩膊上頭。
膀胱之脈,從頭别下背貫臀入腘中循腨。
故在上為病則發寒熱,在下為病則為癰腫腨(疒肙),及為痿厥。
(疒肙),酸疼也。
痿,無力也。
厥,足冷,即氣逆也。
熱甚則精血枯涸,故皮膚潤澤之氣,皆散盡也。
然陽氣下墜陰脈上争,上争則寒多,下墜則筋緩,故睾垂縱緩,内作頹疝。
】
【馬莳曰:此舉三陽之病以言之也。
三陽者,足太陽膀胱經也。
膀胱之脈,從巅入絡腦,還出别下項,故在上有邪,為病則發寒熱,在下有邪,為病則為癰腫及為痿為厥為腨(疒肙)也。
及其傳也,熱甚則精血枯涸,故皮膚潤澤之氣皆散盡矣。
又其傳也,陽氣下墜,陰脈上争,上争則寒多,下墜則筋緩,故睾垂縱緩,内作頹疝。
】
【張志聰曰:三陽者,太陽之為病也。
太陽之氣主表,邪之中人始于皮毛,邪正相搏,發為寒熱之病矣。
太陽主開,病則開阖不得,邪氣從之,逆于肉理,乃生癰腫。
太陽為諸陽主氣而主筋,筋傷則為痿,氣傷則為厥也。
腨,腘股也。
此皆太陽筋脈之為病也。
太陽之氣主表,而經脈發原于下,是以始病寒熱之在上在表,而漸為癰腫痿厥頹疝之在内在下也。
太陽之經氣,生于膀胱,膀胱者,主藏津液,氣化則出,太陽之氣,病熱于表,傳入于裡,則水津枯索而澤竭矣。
頹疝,小腹控卵腫痛,所謂膀胱疝也。
蓋始病标而及本,始病氣而及經與筋也。
】
曰一陽發病,少氣,善欬,善洩。
其傳為心掣,其傳為膈。
【王冰曰:一陽,謂少陽膽及三焦之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