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液醪醴論篇第十四
【馬莳曰:内有湯液醪醴,故名篇。
】
黃帝問曰:為五谷湯液及醪醴奈何?岐伯對曰:必以稻米,炊之稻薪。
稻米者完,稻薪者堅。
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此得天地之和,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伐取得時,故能至堅也。
【王冰曰:液,清液。
醪醴,酒之屬。
堅,謂資其堅勁。
完,謂取其完全。
完全則酒清冷,堅勁則氣迅疾而效速。
夫稻者生于陰水之精,首戴天陽之氣,二者和合然乃化成,故雲得天地之和,而能至完。
秋氣勁切,霜露凝結,稻以冬采,故雲伐取得時而能至堅。
】
【馬莳曰:此言為湯液醪醴者,必有取于稻米稻薪也。
蓋稻米生于陰月,成于陽月,得天地之和,高下之宜,故其性至完,稻薪采之以冬,故其性至堅,所以制為湯液醪醴也。
】
【張志聰曰:此承上章而複問也。
五谷,黍、稷、稻、麥、菽五行之谷,以養五髒者也。
醪醴,甘旨之酒,熟谷之液也。
帝以五谷為問,是五谷皆可為湯液醪醴,以養五髒。
而伯答以中央之稻米稻薪,蓋謂中谷之液,可以灌養四髒故也。
夫天地有四時之陰陽,五方之異域,稻得春生、夏長、秋收、冬藏之氣,具天地陰陽之和者也,為中央之土,谷得五方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以養五髒。
天地之政令,春生秋殺,稻薪至秋而刈,故伐取得時,金曰堅成,故能至堅也。
炊以稻薪者,取丙辛化水之義,以化生五髒之津。
上章雲,移精變氣以通神明,論神氣生于先天之精也。
此章複論精氣又借後天水谷之所資生,蓋五谷之液以養五氣,氣和津成,神乃自生。
是以上古之人,能完其天真者,雖有湯液醪醴,為而勿服,以神全故也。
中古之時,道德稍衰,邪氣時至,服之萬全,以稻米之液,能生養精氣神也。
暮世之人,止知毒藥攻内,針石治外,不知精氣壞(施去方改弓),其功不立,以神去故也。
是以上章曰,移精變氣,得神者昌,此章曰故精自生,巨氣乃平,凡治病必先求其本也。
】
帝曰:上古聖人,作湯液醪醴,為而不用,何也?岐伯曰:自古聖人之作湯液醪醴者,以為備耳。
夫上古作湯液,故為而弗服也,中古之世,道德稍衰,邪氣時至,服之萬全。
帝曰:今之世不必已,何也?岐伯曰:當今之世,必齊毒藥攻其中,镵石針艾治其外也。
【镵,初銜切。
】
【王冰曰:聖人愍念生靈,先防萌漸,陳其法制以備不虞,蓋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故但為備用而不服也。
中古雖道德稍衰,心猶近道,故服用萬全。
今之世不必如中古之世,何也?以法殊于往古也。
】
【馬莳曰:此言上古聖人,制湯液醪醴以為備,然無邪則不必服。
中古則邪氣時生,故服之萬全。
後世則邪氣太甚,非毒藥針灸以治之不可也。
然後世有用醪醴者,入之以藥,而上占之醪醴,乃以五谷成之,其性頗醇,故不能治後世之邪,所謂世代漸遠,而治法漸加也。
】
【張志聰曰:伯言上古聖人之作湯液醪醴者,恐為邪氣所傷,故以為備耳。
然上古之人,多能完其天真,雖有賊邪,弗之能害,故雖為而弗服也。
天真論曰:夫道者,能卻老而全角,所以年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也。
言中古之人,道德雖衰,而不緻于精神壞(施去方改弓),故服之萬全。
不必已者,不能必其邪已而獲萬全也。
齊,疾也。
镵,銳也。
針有九式,一曰镵針。
言當今之世,隻知攻疾而不知調養其正氣也。
】
帝曰:形弊血盡而功不立者何?岐伯曰:神不使也。
帝曰:何謂神不使?岐伯曰:針石,道也。
精神不進,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
今精壞神去,榮衛不可複收,何者?嗜欲無窮而憂患不止,精氣(施去方改弓)壞,榮泣衛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
【泣、濇同。
】
【王冰曰:神不使,言神不能使針石之妙用也。
何者?志意違背于師示,而精神不進,志意不治,動離于道,耗散天真故爾。
夫精神者生之源,榮衛者氣之主,氣主不輔,生源複消,神不内居,病何能愈哉?】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也。
針法之不能立功者,以病者之不能有神也。
蓋病者嗜欲無窮,而憂患不止,精神志意,精氣榮衛,皆非其故,故其神已去,而病不能愈,安望針法之能立功哉?】
【張志聰曰:經曰:針石之道,在皮肉筋脈骨,各有所處。
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
弊,止也。
形弊者,在皮肉筋骨,刺已止矣。
血盡者,在血脈,亦已盡其疏通矣,而不能奏功者,用針之工,神不使也。
《靈樞經》曰: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門。
又曰:神在秋毫,屬意,病者神屬勿去,知病存亡。
又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靜意視義,觀适之變,淺深在志,遠近若一,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于衆物。
今粗工不知針石之道,精神不進,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也。
此申明工不守神也。
夫氣生于精,精陽之氣,化水谷之精微,而後生此榮衛,精壞神去故榮衛不可複收。
此論榮衛之生于精氣也。
或者嗜欲無窮,則壞其精矣,憂患不止,則傷其氣矣,精氣壞弛,則榮血凝泣而衛氣除去矣,故神去而病不愈,此言神由榮衛精氣之所生也。
生于精氣者,先天所生之神也。
神生于榮衛者,後天谷液之所生也。
】
帝曰:夫病之始生也,極微極精,必先入結于皮膚,今良工皆稱曰病成,名曰逆,則針石不能治,良藥不能及也。
今良工皆得其法,守其數,親戚兄弟遠近,音聲日聞于耳,五色日見于目,而病不愈者,亦何暇不早乎?岐伯曰:病為本,工為标,标本不得,邪氣不服,此之謂也。
【王冰曰:此言醫與病不相得也。
然工人或親戚兄弟,該明情,疑勿用,工先備識,不謂知方,針艾之妙靡容,藥石之攻匪預,如是則道雖昭著,萬舉萬全,病不許治,欲奚為療?五髒别論曰:拘于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惡于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
病必不治,治之無功。
此皆謂工病不相得,邪氣不賓服也,豈惟針艾之有惡哉,藥石亦有之矣。
】
【馬莳曰:上文言病者之神至于去固不可愈,而此又言始時病工之不得宜,其病至于成也。
帝歎凡病始生,雖極精微,難以測識,然必先入于皮膚,當是之時,何弗之察,至今病成而良工稱之曰病成,又名之曰逆,則針石良藥,不能及已。
且此良工者,素能得法守數,與病之至親,日逐聞聲見色,亦何不早治而使病之至于斯也。
伯言病非遽至于成也,蓋病者為本,醫工為标,始時醫工不得病者之情,如本篇嗜欲無窮之謂,病者不得醫工之能,如前篇不本四時等義之謂,所以邪氣不服而病至于成也。
由此觀之,則病者不可不預,而醫者不可不先,忽之其始,而徒悔于終,奚益哉?】
【張志聰曰:此節論湯液治病之當有法也。
夫察色聽聲,問其情,從其意,此良工得其法矣。
如湯液不得其法,而病亦不愈,故詳設此問焉。
帝曰:病之始生,極微極細,必先留結于皮膚,如十日不已,良工皆稱曰病已成,名曰逆,雖針石不能治,而良藥不能及也。
今良工皆得其審證之法,守其數,問其情,親戚兄弟,或遠或近,系之病者,可謂從其意,得其情矣。
音聲日聞于耳,五色日見于目,可謂察其色,知其聲矣,而病不愈者,亦何暇不早治而使病成乎?伯言病為本,工為标,蓋以工之治法為标也。
言不得草蘇草荄,本末為助之法治之,是以邪氣之不服也。
上節論針石治病,重在得神,此節論湯液治病,貴在得法,下節論湯液治病,重在調服精氣,此三者良工之不可缺一者也。
夫審證辨脈,得病之情,固良工之首務,而治病之湯液,又不可不得其法也。
金西銘曰:此之謂也句,乃引标本已得,邪氣乃服而言也。
】
帝曰:其有不從毫毛而生,五髒陽已竭也。
津液充郭,其魄獨居,孤精于内,氣耗于外,形不可與衣相保,此四極急而動中,是氣拒于内,而形施于外,治之奈何?岐伯曰:平治于權衡,去宛陳莝,微動四極,溫衣,缪刺其處以複其形。
開鬼門,潔凈府,精以時服,五陽已布,疏滌五髒,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氣乃平。
帝曰:善。
【以、已同。
莝,音剉。
】
【王冰曰:不從毫毛,言生于内也。
陰氣内生,陽氣竭也,不得入于腹中,故言五髒陽已竭也。
津液者,水也。
郭,皮也。
陰稸于中,水氣脹滿,上攻于肺,肺氣孤危,魄者肺神,腎為水,害子不救母,故雲其魄獨居也。
夫陰精損削于内,陽氣耗減于外,則三焦閉溢,水道不通,水滿皮膚,身體否腫,故雲形不可與衣相保也。
凡此之類,皆四肢脈數急,而内鼓動于肺中也。
動中者,謂氣急而欬也。
言如是者,皆水氣格拒于腹膜之内,浮腫施張于身形之外,欲窮标本,其可得乎?四極,四肢也。
《靈樞經》曰:陽受氣于四末。
平治權衡,謂察脈浮沉也。
脈浮為在表,脈沉為在裡,在裡者洩之,在外者汗之。
去宛陳剉,謂去積久之水物,猶如草莖之不可久留于身中也。
微動四極,謂微動四肢,令陽氣漸以宣行,故又曰溫衣也。
經脈滿則絡脈溢,絡脈溢則缪刺之以調其絡脈,使形容如舊而不腫,故雲缪刺其處以複其形也。
開鬼門,是啟元府遣氣也。
五陽,是五髒之陽氣也。
潔淨府,謂瀉膀胱水去也。
脈和則五精之氣以時賓服于腎髒也。
然五髒之陽漸而宣,布五髒之外氣穢複除也。
如是故精髓自生,形肉自盛,髒腑既和,則骨肉之氣更相保抱,大經脈氣乃複平爾。
】
【馬莳曰:此帝承上文而舉病成一證者問之,伯遂以治法為對也。
陽者,衛氣也。
郭,皮膚也,人以皮膚為郭,猶以外城為郭也。
魄,肺神也。
四極,四肢也。
平治權衡,察脈之輕重浮沉也。
宛,積也。
陳莝,陳草也。
邪氣之在人身,猶草莝之陳積也。
開鬼門,發汗也。
潔淨府,利水也。
五陽,五髒皆有陽氣也。
巨氣,大氣也,即正氣也。
帝言病有不從毫毛而生,非由于外,而生于内,五髒陽氣,皆已竭盡,津液充溢皮膚,發為腫脹,上攻于肺,肺神獨居,是孤精在内,而陽氣耗散于外,形體軟弱,不可與衣相保。
四肢脹急,中氣喘促,邪氣入内,以與正氣相拒,腫脹之形施張于外,宜何法治之?伯言當察其脈之浮沉,如權衡然,浮則在表宜汗,沉則在裡宜洩,如去宛積之陳草。
又微動四肢以導引之,溫暖其衣以流通之,缪刺其處以複其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