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幹,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化生人之五髒。
人生于地,懸命于天,是以生于五行而歸命于十幹也。
土德和厚,故欲緩,病則失其中和之氣矣,故宜食甘以緩之。
脾病則土郁矣,故用苦味之湧洩,以瀉奪之,以甘之緩補之。
《金匮要略》曰:五髒病各有所得者愈,五髒病各有所惡,随其所不喜者為病,是以順其所欲之味為補也。
】
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于夏,夏不死,持于長夏,起于秋。
禁寒飲食,寒衣。
肺病者,愈在壬癸,壬癸不愈,加于丙丁,丙丁不死,持于戊己,起于庚辛。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靜。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補之,辛瀉之。
【馬莳曰:以肺經言之,凡病在肺者,以肺經屬金,其病從秋始也。
至冬屬水,則水能克火,而火不能克金,故肺病當愈于冬。
但冬不愈,當甚于夏,以火能克金也。
若夏不死,當持于長夏,以土能生金也。
其病之複起,又當在于秋,以金病當起于金候也。
且肺惡寒,故衣食之寒者皆禁用之。
此乃以歲而計之者如此。
至于以日而計之者何如?肺病者,愈在壬癸日,以水旺則火衰,火衰不能克金也。
壬癸不愈,加于丙丁,以火旺則金必受克也。
丙丁不死,持于戊己,以土旺則金旺也。
然肺病必起于庚辛,金病當複于金日也。
又至于以時而計之者何如?肺病者,下晡慧,以下晡正屬庚辛金也。
日中甚,以日中正屬丙丁火也。
夜半靜,以夜半正屬壬癸水也。
然所以治之者,肺欲收,惟酸為能收,急食酸以收之。
惟其所欲在收,此酸之所以為補也。
所苦在散,此辛之所以為瀉也。
】
【張志聰曰:形寒飲冷則傷肺,故皆禁之。
凡始病則以歲月期之,病重則以旬日期之,垂死則以旦暮計之。
肺主秋收之令,病則反其常矣,故急食酸以收之。
用酸收以補正,辛散以瀉邪。
】
病在腎,愈在春,春不愈,甚于長夏,長夏不死,持于秋,起于冬。
禁犯焠(火矣)熱食,溫炙衣。
腎病者,愈在甲乙,甲乙不愈,甚于戊己,戊己不死,持于庚辛,起于壬癸。
腎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晡靜。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鹹瀉之。
【焠,音猝。
(火矣)。
音哀。
】
【馬莳曰:以腎經言之,凡病在腎者,以腎經屬水,其病從冬始也。
至春屬木,則木能克土,而土不能克水,故腎病當愈于春。
若春不愈,當甚于長夏,以土能克水也。
若長夏不死,當持于秋,以金能生水也。
其病能複起,又當在于冬,以水病必在于水候也。
且腎性惡燥,故凡焠(火矣)之熱食,溫炙之衣,宜弗犯之。
此乃以歲而計之者如此。
至于以日而計之者何如?腎病者,愈在甲乙日,以木旺則土衰,土衰不能克水也。
甲乙不愈,甚于戊己,以土旺則水必受克也。
戊己不死,持于庚辛,以金旺則水生也。
然腎病必起于壬癸,以水病當複于水日也。
又至于以時而計之者何如?腎病者夜半慧,以夜半屬壬癸水也。
四季甚,以四季屬土也。
下晡靜,以下晡屬庚辛金也。
然所以治之者,腎欲堅,惟苦為能堅,急食苦以堅之。
惟其所欲在苦,此苦之所以為補也。
所苦在軟,此鹹之所以為瀉也。
】
【張志聰曰:焠(火矣),爆漬之熱食也。
溫炙衣,烘焙之熱衣也。
在四髒曰加者,言所勝之氣加于我,而使病加之,是客勝也。
在腎髒曰甚于戊己,乃至其所不勝而甚,是主弱也。
本經凡論五髒多不一其辭,蓋陰陽之道,推之無窮,四季辰戌醜未時也,腎體沈石,德性堅凝,病則失其常,故宜食苦以堅之,用苦堅以補之,鹹洩以瀉之。
】
夫邪氣之客于身也,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勝而甚,至于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
必先定五髒之脈,乃可言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間,去聲。
】
【王冰曰:邪者不正之目,風寒暑濕,饑飽勞逸皆是,非惟鬼毒疫疠也。
能知五髒之經脈,則可言死生間甚矣。
三部九候論曰:必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
此之謂也。
】
【馬莳曰:此總結上文之為病,為愈、為甚、為持、為起者,必當先定五髒之本脈而始知之也。
肝病始于春,心病始于夏,脾病始于長夏,肺病始于秋,腎病始于冬者,皆由邪氣感于吾身,以勝相加。
如肝病由肺而傳,心病由腎而傳,脾病由肝而傳,肺病由心而傳,腎病由脾而傳之謂也。
至其所生而愈,如肝病愈于夏,心病愈于長夏,脾病愈于秋,肺病愈于冬,腎病愈于春者,皆我之所生也。
至其所不勝而甚,如肝病甚于秋,心病甚于冬,脾病甚于春,肺病甚于夏,腎病甚于長夏者,皆我之所不勝而能克我也。
至其所生而持,如肝病持于冬,心病持于春,脾病持于夏,肺病持于長夏,腎病持于秋者,皆彼能生我也。
自得其位而起,如肝病起于春,心病起于夏,脾病起于長夏,肺病起于秋,腎病起于冬者,皆得其自旺之時而病複起也。
夫五髒之病,由于相生相勝者如此,至于日時可推矣。
又當先定五髒之本脈,如春脈弦,夏脈鈎,長夏脈代,秋脈毛,冬脈石,或有胃氣及無胃氣,則彼之生我克我,我得而知。
故凡為愈者,我所生,持者生乎我,其病為間而為生之期為甚者克乎我,為起者得本位其病為甚,而為死之期可得而言之矣。
若不定五髒之脈,則彼于我之相生相克,胡從而知之哉?】
【張志聰曰:邪氣者,風寒暑濕,外淫之邪也。
】
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虛則目(目巟)(目巟)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将捕之,取其經厥陰與少陽。
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聰,頰腫,取血者。
【(目巟)(目巟),音荒。
】
【王冰曰:取血者,謂脈中血滿,獨異于常,乃氣逆之診,随其左右,有則刺之。
】
【馬莳曰:上文五節言五髒之病,用五味以補瀉,則用藥之意寓矣,而此下五節,又言五髒之病,複有用針之法也。
試以肝經言之:足厥陰之脈,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少腹,又上貫鬲布脅肋,故兩脅下痛,以下引少腹,其氣實則善怒,此則邪氣有餘之證也。
至于正氣之虛,則目(目巟)(目巟)無所見,耳無所聞。
蓋足厥陰之脈,自脅肋循喉嚨,上入颃颡,連目系足少陽之脈,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眦後,故虛則耳目無所見聞也。
惟其虛也,故善于恐懼,如人有将捕之意,正以肝藏魂,魂不安、故其病如此。
當取足厥陰之經穴中封,在足内踝骨前一寸,筋裡宛宛中,針四分,留七呼,灸三壯。
足少陽之經穴陽輔,在足外踝上四寸,輔骨前絕骨端三分,去坵墟七寸,針三分,留七呼,灸三壯,以肝與膽相為表裡也。
實則瀉其有餘,虛則補其不足耳。
然足厥陰之脈,自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于巅,故頭必痛。
足少陽之脈,支别者,從耳中出走耳前,又支别者,抵于(出頁),加頰車,又足厥陰之脈支别者,從目系下頰裡,故耳聾不聰而頰又腫也。
此則氣逆于上,故見之于頭耳頰者如此,亦是有餘之證也。
取其兩經以出血而已,此不言穴,意者,亦是上文之經穴耳。
此下五節,皆言用針不言用藥,然各經證候甚明,惟智者明此經絡,識此證候,則凡藥屬肝膽者可任用矣。
後仿此。
】
【張志聰曰:病者邪氣實也。
《靈樞經》曰:肝氣實則怒。
蓋肝為将軍之官而志怒,肝氣郁而不舒,故怒也。
虛者,精氣奪也。
肝藏血而開竅于目,肝虛,故(目巟)(目巟)無所見。
經,謂經脈也,足少陽與厥陰為表裡,故取二經以通其氣。
取血者,謂取其經之多血者而去之。
蓋足少陽與厥陰為表裡,少陽常少血多氣,厥陰常多血少氣,髒腑經氣相通,宜從厥陰之多血者而瀉之。
】
心病者,胷中痛,脅支滿,脅下痛,膺背肩甲間痛,兩臂内痛,虛則胷腹大,脅下與腰相引而痛,取其經少陰太陽舌下血者。
其變病,刺郄中血者。
【甲、胛同。
】
【馬莳曰:以心病言之,手少陰心經之脈,其直者從心系卻上肺下出腋下,手厥陰心包絡之脈,其支者循胷中,出脅下腋三寸,上抵腋下,下循臑内,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循臂行兩筋之間,又手太陽小腸經之脈,自臂臑上繞肩胛,交肩上,故胷中必痛,脅支必滿,脅下亦痛,膺背肩胛間兩臂内皆痛,此則邪氣有餘之證也。
至于正氣之虛,則胷腹之中,大脅之下,與腰相引而痛,蓋手厥陰之脈,從胷中出屬心包絡,下隔曆絡三焦,其支者循胷出脅,手少陰之脈,自心系下鬲絡小腸,故曰胷,曰脅,曰腰,皆主痛也。
當取手少陰之經穴靈道,在掌後一寸五分,針三分,灸三壯;手太陽之經穴陽谷,在手外側腕中銳骨下陷中,針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以心與小腸相為表裡也,實則瀉其有餘,虛則補其不足耳。
其舌本下并出其血者,正以手少陰之脈,從心系上俠咽喉,所以出舌下之血也。
曰出血,乃治有餘之證耳。
舌下即廉泉穴,系任脈經颔下結喉上四寸中,針二分,留七呼,灸三壯。
及有變病,則又不止前證而已,又當取手少陰之郄曰陰郄穴者,以出其血也。
穴在掌後脈中,去腕半寸,當小指之後,針三分,灸七壯。
】
【張志聰曰:脅支滿者,少陰之支絡,滿痛于脅下也。
心火氣虛,則水濁上乘故胷腹大。
經雲:濁氣在上,則生(月真)脹,心氣不能交于陰,故脅下與腰相引而痛也。
心脈上循咽喉,開竅于舌,故取舌下血者。
蓋手足陰陽所苦,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然後瀉有餘,補不足;設有變病而邪不在經絡者,亦取其郄中出血,蓋髒腑經氣之相通也。
】
【徐公遐問曰:師言取經之多血者而去之,少陰常少血,奚獨取其舌下郄中?曰:處有常變,用有經權。
少陰少血者,言其常也。
病有所苦,必先去其血,而後瀉有餘。
補不足者,言其變也,蓋虛者亦不宜去血。
變病者又取于郄中,此皆處變用權之法,故獨舉少陰一經,而曰舌下血,曰變病,蓋欲其類推于諸經也。
】
脾病者,身重,善肌肌:《甲乙》作「饑」。
肉痿,足不收,行善瘛,腳下痛。
虛則腹滿腸鳴,飧洩食不化,取其經太陰陽明少陰血者。
【王冰曰:取其經太陰陽明少陰血者,以行善瘛腳下痛,故取之而出血,血滿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