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彰布于天下者五矣。
而百姓共知餘食,鹹棄蔑之,不務于本而崇乎末,莫知真要深在其中。
所謂五者:一曰治神,專精其心不妄動亂也,所以雲手如握虎,神無營于衆物,蓋欲調治精神,專其心也。
二曰知養身,夫知養己身之法,亦知養人之道矣。
陰陽應象大論曰:用針者,以我知彼,用之不殆,此之謂也。
三曰知毒藥為真,毒藥攻邪,順宜而用,正真之道,其在茲乎?四曰制砭石小大,占者以砭石為針,故不舉九針,但言砭石耳,當制其小大,随病所宜而用之。
五曰知腑髒血氣之診,蓋諸陽為腑,諸陰為髒,故血氣形志篇曰:太陽多血少氣,少陽少血多氣,陽明多氣多血,少陰少血多氣,厥陰多血少氣,太陰多氣少血,是以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陰出氣惡血,刺少陰出氣惡血,刺厥陰出血惡氣也。
精知多少,則補瀉萬全,而事宜則應者先用也,随應而動,言其效也。
若影若響,言其近也。
夫如影之随形,響之應聲,豈複有鬼神之召遣耶?蓋由随應而動之自得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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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莳曰:此言欲用針者有五法,而其法為甚神也。
伯言用針之法有五,其妙法乎五行。
正以五行者,木伐于金,火滅于水,土達于木,金缺于火,水絕于土,萬物皆具五行,其勝負之理盡然,非止一物而已。
故用針之法,亦有五者懸布于天下之廣,特黔首日用飲食,飽則棄餘,莫能知其妙耳。
五者唯何?一曰治神。
蓋人有是形,必有是神,吾當平日預全此神,使神氣既充,然後可用針以治人也。
二曰知養身。
蓋人有是身,不可不善養之,吾當平日預養己身,使吾身卻疾,然後可因己以治人也。
三曰知毒藥為真。
蓋毒藥攻病,氣味異宜,吾當平日皆真知之,然後可用之不謬也。
四曰制砭石小大。
蓋砭石為針,可以治疾,吾當平日預制此針,小大得宜,庶不至于臨時乏用也。
五曰知腑髒血氣之診。
蓋人之腑髒,有虛有實,其血氣有多有少,吾當平日預知診法,凡虛補實瀉,出血出氣惡血惡氣之義,無不知之,庶不至于冥行也。
是五法既立,各有所先,即本文謂治神先于養身之謂,則用針之方,正有合于五行之妙矣。
今末世補虛瀉實,雖衆所共知,而法則天地,随應而動,如響随聲,如影随形,無鬼無神,如有鬼神,獨往獨來,此乃用針之法,可謂至神,實非衆人所能知也。
下節乃詳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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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聰曰:人秉天地陰陽之氣而生此形,是以與天地合氣而成九候也。
别為九野者,以身形之應九野也。
分為四時者,左足應立春,左脅應春分,左手應立夏,膺喉頭首應夏至,右手應立秋,右脅應秋分,右足應立冬,腰尻下竅應冬至也。
月有小大,日有短長,言氣候之有盈虛,人與天地萬物之氣皆然,而不可勝量也。
虛實呿吟者,以呿吟之至微,而知其虛實也。
欲法天則地而為針刺之法,故問其方也。
夫針石之道,必先定五髒,備九候而後乃存針。
然五髒五行之氣,有相勝更立,不可不知,如木得金則伐,火得水則滅,金得火則缺,水得土則絕,此所勝之氣而為賊害也,如土得木而達,此得所勝之氣而為制化也,萬物之理皆然,而不可勝竭。
懸布天下者,先立《針經》以示人,而百姓止可力田以供租稅,有餘粟以供養,其于治針之道,莫之知也。
一曰治神。
神在秋毫,屬意病者,神屬勿去,知病存亡。
二曰知養身。
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至骨,入則傷五髒,故當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而調之于身,工候救之,勿能傷也。
三曰知毒藥為真。
毒藥所以攻邪者也,如知之不真,用之不當,則反傷其正氣矣。
故帝曰:餘欲弗使被毒藥,欲以微針通其經脈,調其血氣。
四曰制砭石小大。
上古之世,未有冶鑄,以砭石為針,制有大小,随病所宜,黃帝始造九針以代镵石。
經曰:小之則無内,大之則無外。
蓋治外者制小其針,治内者制其大也。
五曰知腑髒血氣之診。
腑為陽,髒為陰,氣為陽,血為陰,人生有形,不離陰陽,故必先知髒腑氣血之虛實,而後可以行針。
上古之世,立此五法,而各有所宜先者,今末世止知瀉有餘,補不足,此粗工之所共知也。
若夫法天則地者,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随氣應而用其針,是因天地之時而調和氣血也。
迎之随之,以意和之,如響應聲,如影随形,得心應手,取效若神,而離合出入,自有獨見,不與衆聞。
徐公遐曰:來者為陽,往者為陰。
鬼神者陰陽之氣也,言道在純一,而若無鬼神矣。
】
帝曰:願聞其道。
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髒已定,九候已備,後乃存針。
衆脈不見,衆兇弗聞,外内相得,無以形先,可玩往來,乃施于人。
人有虛實,五虛勿近,五實勿遠,至其當發,間不容瞚。
手動若務,針耀而勻,靜意視義,觀适之變,是謂冥冥,莫知其形,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伏如橫弩,起如發機。
【間,去聲。
瞚,瞬同。
】
【王冰曰:專其精神,寂無動亂,刺之真要,其在斯焉。
尤必先定五髒之脈,備循九候之診,而有太過不及者,然後乃存意于用針之法。
衆脈,謂七診之脈。
衆兇,謂五髒相乘,外内相得,言形氣相得也。
無以形先,言不以己形之衰盛寒溫,料病人之形氣使同于己也。
玩謂玩弄,言精熟也。
陰陽别論曰:謹熟陰陽,無與衆謀。
此其類也。
然人之虛實,非其遠近而有之,蓋由血氣一時之盈縮爾。
然其末發,則如雲垂而視之可久,至其發也,則如電滅而指所不及,遲速之殊有如此矣。
手動用針,心如專務于一事也。
《針經》曰:一其形,聽其動靜,而知邪正,此之謂也。
針耀而勻,謂針形光淨,而上下勻乎。
冥冥,言血氣變化之不可見也,故靜意視息,以義斟酌,觀所調适經脈之變易爾。
雖且針下,用意精微,而測量之,猶不知變易形容,誰為其象也。
烏烏,歎其氣至。
稷稷,嗟其已應。
言所針得失,如從空中見飛鳥之往來,豈複知其所使之元主耶?是但見經脈盈虛而為信,亦不知其誰之所召遣爾。
如當血氣之未應,針則伏如橫弩之安靜;其應針也,則起如機發之迅疾。
】
【馬莳曰:此言用針者,當始終曲盡其妙法也。
凡刺家真要之法,必先治己之神氣,上曰治神者平日之功,而此曰治神者臨針之法,蓋惟神氣既肅,而後可以專心用針也。
病人五髒,吾乃定之,或虛或實,無不明也。
病人之脈,吾能診之,九候所在,無不周也,夫然後存心于針而用之,然猶未敢輕用其針也。
方其始也,衆脈不見,衆兇弗聞之時,必察形氣相得之何如,或形盛氣衰,或氣盛形衰,或形氣俱衰俱盛,莫不知之。
切不可以吾形之盛衰寒溫,而料病人之形氣,使之強同于己也。
然猶未敢輕用其針也,吾方神氣不散,意念精專,當玩其針以施用,則病人之氣往來于針下者何如,乃可以施針于人也。
然猶未收輕用其針也,刺虛者必待其實,刺實者必待其虛,此乃末後去針之法,今則亦預玩之。
人有五虛,五髒皆當至于既實,而後可以去針;人有五實,五髒皆當至于既虛而後可以去針。
但五虛勿可以近速,恐實邪之尚留;五實勿可以遲遠,恐正虛之難複。
至其已虛已實,可以發針之際,則所間特止瞬息耳。
此法必皆熟玩于心,夫然後可以施針也。
及将施針之時,手動用針,若專于事務而不敢貳;目耀其針,自有上中下等而極其勻。
斯時也,入針淺深,各随經絡矣。
《靈樞》經水論曰:刺足陽明深六分,留十呼;足太陽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陽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陰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陰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陰深一分,留二呼。
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其刺深者皆無過二分,其留皆無過一呼。
當入針之時,此法正宜施矣。
但針正在穴,吾必靜其志意,潛視針下之妙,默觀适然之變,是謂至冥,至冥無形可測。
八正神明論雲:觀其冥冥者,言知血氣營衛之不形于外而工獨知之。
以日之寒溫,月之盛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之。
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于外也。
及其氣之至也,如烏之集,其氣之盛也,如稷之盛,但見其氣有往來如鳥之飛,并不知誰為之主而然也。
若刺虛者而未實,刺實者而未虛,則針猶在穴,伏如橫弩,不敢輕發。
及刺虛者而已實,刺實者而已虛,則針方去穴,起如發機,不敢複留。
用針始終,妙法如此。
故曰,道無鬼神,獨來獨往,若有鬼神也。
】
【張志聰曰:真者真一無妄,神者陰陽不測之謂。
言刺之道,雖有陰陽虛實之分,而必先歸于治神。
凡刺之道,畢于終始,明知終始,五髒為紀,陰陽定矣。
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後存針以治之。
九針篇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恇。
故曰衆脈不見,衆兇弗聞,言不可以濫取也。
髒腑在内,皮膚筋脈在外,外内之相應者,貴在得神,而無以形先,蓋言上守神,粗守形也。
可玩往來,乃施于人。
言知機之道,而後乃施于人也。
故又曰粗守關,上守機。
機之動不離其空。
空中之機,清淨而微。
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
知機之道者,不可挂以發;不知機道,叩之不發。
知其往來,要與之期。
五虛者,五髒之精氣奪也;五實者,五脈之邪氣盛也。
夫用針者,觀察病人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
五者已傷,針不可以治之,故曰五虛弗近。
邪實者急取而瀉之,故曰五實弗遠。
刺之微在遲速,其當發時,知其可取有如發機,間不容于瞬息也。
适,至也。
靜己之意,視針之義,以觀氣至之變。
冥冥者,視之無形也。
莫知其形,言形氣營衛之不形于外,而工獨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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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介賓曰: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此形容用針之象有如此者。
烏烏,言氣至如烏之集也。
稷稷,言氣盛如稷之繁也。
從見其飛,言氣之或往或來如烏之飛也。
然此皆無中之有,莫知其誰為之也。
】
帝曰:何如而虛?何如而實?岐伯曰: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
深淺在志,遠近若一。
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于衆物。
【王冰曰:言血氣既伏如橫弩,起如發機,然其虛實,豈留呼而可為準定耶?虛實之形,何如而約之?要在以氣至有效而為約,不必守息數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