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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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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脈解篇第三十 【馬莳曰:詳論足陽明胃經脈病之義,故名篇。

    】 黃帝問曰:足陽明之脈病,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鐘鼓不為動。

    聞木音而驚,何也?願聞其故。

    岐伯曰: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土也。

    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帝曰:善。

    其惡火何也?岐伯曰:陽明主肉,其脈血氣盛,邪客之則熱,熱甚則惡火。

    帝曰:其惡人何也?岐伯曰:陽明厥則喘而惋,惋則惡人。

    【惡,去聲,下同。

    惋,音腕。

    】 【馬莳曰:此言胃之所以聞木音而驚,見火與人而皆惡也。

    陽明屬土,木能克之,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鐘鼓不為動者,鐘鼓屬金,金乃土之子也,陽明主肉,其脈多氣多血,邪客之則熱,熱甚故惡火也。

    陽明氣逆則喘而惋熱,惋熱則煩悗,故惡人煩擾也。

    】 【張志聰曰:此篇論陽明乃陽熱之經,病則熱盛而為狂也。

    陰陽系日月論曰: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

    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

    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

    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陽。

    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

    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

    此兩陽合于前,故曰陽明,是陽明乃三陽合并,陽熱獨盛之經矣。

    夫三部九候之道,總不外于髒腑陰陽,血氣虛實,是以通評虛實論曰癫疾,曰厥狂,曰癎驚,蓋癫疾者三陰之實證也,厥狂者三陽之熱狂也,癎驚者陰陽五行之實邪也,是以此篇複論其陽盛之狂焉。

    夫陽明之所以熱盛者,乃脈病也。

    陽明之脈者,乃胃之悍氣,别走陽明,悍熱之氣盛,則胃腑之氣虛,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太陽之氣主皮毛,陽明之氣主肌肉,少陽之氣主胷脅,言三陽之氣,主于膚腠氣分之間者也。

    夫邪之中人,始于皮毛,次于肌肉以及于經脈。

    邪在肌腠則合于陽明氣分之陽,入于經脈,而陽明又多血多氣,是以邪客之則熱,熱甚則惡火也。

    惋驚,恐貌。

    夫胃絡上通于心者也,今厥氣上逆于肺則喘,逆于心則驚。

    經言陽氣入陰,陰陽相薄則恐,如人将捕之,蓋陽明之熱,上逆于少陰,陰陽相薄,則恐而惡人也。

    】 帝曰:或喘而死者,或喘而生者,何也?岐伯曰:厥逆連髒則死,連經則生。

     【王冰曰:經謂經脈,髒謂五神髒。

    所以連髒則死者,神去故也。

    】 【馬莳曰:此承上文言陽明厥則喘,而因明其有生死之異也。

    蓋厥逆内連五髒,則邪入已深,所以至死。

    厥逆外連經脈,則邪尚在外,所以得生,未可以其喘而均疑之也。

    】 【張志聰曰:連,謂髒腑經絡之相連也。

    蓋手太陰之脈,還循胃陽明之絡,通于心,如熱邪厥逆于上,幹于心肺之經而為喘惋者生,幹于心肺之髒則死矣。

    】 帝曰:善。

    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數日,踰垣上屋,所上之處,皆非其素所能也,病反能者,何也?岐伯曰: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也。

    帝曰:其棄衣而走者,何也?岐伯曰:熱盛于身,故棄衣欲走也。

    帝曰:其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歌者,何也?岐伯曰:陽盛則使人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

     【王冰曰:踰垣謂蓦牆,怪其異于常也。

    陽受氣于四肢,故四肢為諸陽之本,足陽明胃脈,下膈屬胃絡脾,足太陰脾脈,入腹屬脾絡胃,上膈俠咽連舌本散舌下,故病妄言、不食、妄走也。

    】 【馬莳曰:此言胃病所以能登高而歌,棄衣而走,妄言罵詈者,皆以其邪氣之盛也。

    邪盛故熱盛,熱盛故陽盛,陽盛則三者之證生矣。

    】 【張志聰曰:經言陰者主髒,陽者主腑,陽受氣于四末,陰受氣于五髒,故四肢為諸陽之本,陽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矣。

    蓋陽盛則升,四旁俱盛,故能升高。

    陽明之氣主肌肉,故熱盛于身,身熱故棄衣而走也。

    《傷寒論》曰:陽明病外證雲何?答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

    蓋熱在外,故不欲衣,胃絡上通于心,陽盛則心神昏亂,故使人妄言罵詈,不避親疏,如熱盛于胃則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蓋四肢禀氣于胃故也。

    此言熱盛于形身之外内上下,而見證之各有不同焉。

    以上十一篇,論三部九候之道,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有寒熱陰陽,有髒腑虛實,故曰,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是以末結脾胃之陰陽,并交雌雄輸應,而并論陽明之實證焉。

    】 熱論篇第三十一 【馬莳曰:首言熱病者,皆傷寒之類,故即以熱論名篇。

    】 黃帝問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

    岐伯對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其脈連于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

    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其兩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

     【王冰曰:寒者冬之氣也。

    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不傷于寒。

    觸冒之者,乃名傷寒。

    其傷于四時之氣,皆能為病。

    以傷寒為毒者,最乖殺厲之氣。

    中而即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膚,至夏至前變為溫病,夏至後變為熱病。

    然其發起,皆為傷寒緻之。

    故曰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太陽之氣,經絡氣血榮衛于身,故諸陽氣皆所宗屬。

    風府,穴名,在項上,入發際,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

    足太陽脈浮氣之在頭中者,凡五行,故統主諸陽之氣。

    寒毒薄于肌膚,陽氣不得散發而内怫結,故傷寒者反為病熱。

    髒腑相應而俱受寒,謂之兩感。

    】 【馬莳曰:此承帝問傷寒之有愈有死者,而伯先舉大略以告之也。

    帝言人傷于寒,傳為熱病,故幾有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然有愈者,愈必在十日已上;有死者,死必在六七日間,其故何也?伯言三陽者,謂之巨陽,即足太陽膀胱經也,乃諸陽經之所屬,其脈自睛明而始,上連于督脈經之風府穴,自頭項至背至足,凡一身手足陽經,皆屬于此。

    故穴有一百二十六,真為諸陽經主氣也。

    人之傷于寒也,自足太陽而始,或在本經,或傳陽明少陽,或傳太陰少陰厥陰,皆成熱病,其死皆在六七日間。

    但熱雖已甚,亦有不至于死者,蓋就中亦有可汗可洩而已,此皆謂之不死也。

    唯兩感于寒而病者,則一日兩經受病,三日六經受病,所以其人必六日而死耳。

    下文乃詳言之。

    】 【張志聰曰:此論外因之熱病也。

    太陽之氣主表,陽明之氣主肌。

    凡外淫之邪,始傷表陽,皆得陽氣以化熱,故曰凡病熱者,皆傷寒之類也。

    六日氣周,七日來複,死于六七日之間者,六經之氣已終而不能複也。

    愈于十日以上者,七日不作,再經十三日,六氣已複,故愈。

    巨,大也。

    屬,會也。

    謂太陽為諸陽之會,風府乃督脈陽維之會。

    督脈者,總督一身之陽,與太陽之脈,俠背下行,言太陽之氣,生于膀胱,出于胷脅,升于頭項,主于膚表;太陽之脈,起于睛明,會于風府,俠督脈循行于背,經氣皆陽,故為諸陽主氣。

    為者,謂太陽之氣為之也。

    太陽标陽而本寒,天之寒邪,始病太陽之氣者,同氣相感也。

    得太陽标陽之化,是以則為病熱。

    所謂病反其本,得标之病,治反其本,得标之方,言本寒邪而反為熱病,反以涼藥治之,是病太陽之标熱,而不病天之陰寒,是以熱雖甚不死也。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二日陽明,三日少陽,是陰寒之邪,得陽氣以化熱,雖傳入于三陰而亦為熱病。

    七日來複于太陽,不作再經,而其病自愈。

    若兩感于寒者,陰陽交逆,榮衛不通,故不免于死。

    】 帝曰:願聞其狀。

    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

    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俠鼻絡于目,故身熱目疼,而鼻幹不得卧也。

    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于耳,故脅胷痛而耳聾。

    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于髒者,故可汗而已。

    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于嗌,故腹滿而嗌幹。

    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幹而渴。

    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于肝,故煩滿而囊縮。

    三陰三陽五髒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髒不通則死矣。

    其不兩感于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幹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幹,音幹。

    嗌,音益。

    嚏,音帝。

    】 【王冰曰:先舉非兩感者之形證也。

    夫三陽之氣,太陽脈浮,脈浮者外在于皮毛。

    故傷寒一日,太陽先受之。

    足太陽脈從巅入絡腦,還出别下項,循肩髆内,俠脊抵腰中,故頭項痛,腰脊強。

    以陽感熱,同氣相求,故自太陽入陽明也。

    陽明則身熱者,以肉受邪,胃中熱煩,故不得卧,餘随脈絡之所生也。

    少陽未入于髒,以病在表,故可汗。

    四日,則陽極而陰受也。

    死猶(歹斯)也,言精氣皆(歹斯)也,是故其死皆病六七日間者以此也。

    其不兩感于寒者,以邪氣漸退,經氣漸和,故少愈。

    大氣,謂大邪之氣也。

    是故其愈皆病十日已上者,以大氣去也。

    全元起三日未入于髒,髒作腑,注雲傷寒之病,始入于皮膚之腠理,漸勝于諸陽而未入腑,故須汗發其寒熱而散之。

    】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詳論傷寒傳經之證,除可汗可洩而已者,其死皆以六七日間,其愈皆以十日已上也。

    人之一身,三陽為表,三陰為裡。

    其巨陽為三陽,最在外,陽明為二陽,在太陽之内,少陽為一陽,在陽明之内,此三陽者為表也。

    其太陰為三陰,在少陰之内,少陰為二陰,在太陰之内,厥陰為一陰,在二陰之内,此三陰者為裡也。

    皆由内以數至外,故一二三數之次如此。

    人之感邪,自表經以入裡經,其始先感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孫絡,留而不去,入舍于絡脈,留而不去,入舍于經脈,留而不去,入舍于内腑,留而不去,入舍于内髒。

    試以傷寒之邪行于經脈者言之,足太陽膀胱脈,起于目内眦上額交巅,從巅入絡腦,還出别下項,循肩膊内,挾脊抵腰中,故傷寒一日,受者巨陽也,惟其經脈如此,故頭項痛腰脊強之證見矣。

    自太陽以入陽明,故二日陽明受之。

    陽明胃經屬土,主肉,其脈挾鼻,絡于目,所以身熱目疼,鼻幹而不得卧也。

    自陽明以入少陽,故三日少陽受之。

    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于耳,所以胷脅痛而耳聾也。

    此則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于三陰之髒者,可汗而已。

    已者,病勢之止也。

    所謂髒者,非内髒也,即後三陰經也,以三陰屬五髒,故以髒字言。

    或失汗則自少陽以入太陰,故四日太陰受之。

    太陰脾經之脈,布胃中絡于嗌,所以腹滿而嗌幹也。

    自太陰以入少陰,故五日少陰受之。

    少陰貫腎絡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幹而渴。

    自少陰以入厥陰,故六日厥陰受之。

    厥陰肝經之脈,循陰器而絡于肝,所以煩滿而囊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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