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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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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血者也。

    其血若溫,其身若熱,是水不能勝火也,故曰死。

    又心肝二部,亦有腸澼,病必下血,正以心生血,肝納血,故二部腸澼,宜其必下血也。

    然二髒同病,則木火相生,其病可治。

    至診其脈本沉矣,而小為不足,濇為血傷,幸身未熱,猶有可治,若身已熱,則時至七日,乃火之成數也,可以蔔死期矣。

    】 【張志聰曰:腸澼,下痢也。

    着至教論曰:三陽者,至陽也,積并則為驚。

    病起疾風,至如礔礰,九竅皆塞,陽氣滂溢,嗌幹[一]嗌幹:原本作「幹嗌」,據文義系倒置,改。

    喉塞,并于陰則上下無常,薄為腸澼,此三陽并至,幹薄髒陰,乃奇恒之下痢,與外受六淫之邪,迫于經絡而為下痢膿血者不同。

    故病見于髒脈,而各有死生之分。

    脾為陰髒,位居中央,受三陽陽盛之氣,迫而上行,則其脈外鼓搏而下沉則為腸澼下痢,蓋言陽氣上下之無常也。

    脾為陰中之至陰,故雖受陽熱之氣,其病久而自己。

    經雲:緩者多熱,小者血氣皆少,故肝脈小緩,為陽熱之氣,幹薄髒陰,至肝髒之血氣下洩而虛也。

    肝主藏血,故雖受陽邪,尚為易治。

    腸澼下血者,或下痢赤白或下血也。

    腎主藏精,為精血之原,陽熱之氣,下薄于腎,故為腸澼下血。

    陰血傷,故脈小。

    熱邪幹腎,故沉而搏也。

    夫陰陽相和則生,偏害則死。

    三陽為陽,三陰為陰。

    氣為陽,血為陰。

    三陽之熱薄于陰血,血受熱傷,故血溫也。

    身熱者,三陽盛而三陰之氣絕也。

    夫心主生血,肝主藏血,是以心肝二髒,受陽盛之氣而為腸澼者,亦下血。

    如二髒同病,則陰血盛而可以對待陽邪,故尚為可治之證。

    若見脈小沉濇者,三陰之氣,為陽薄所傷也。

    其身熱者,陽盛而陰絕也。

    七日死者,六髒之陰氣終也。

    按此系奇恒之病,緣于陰陽不和,非關外淫之氣,醫者大宜體析,如因表邪而發熱者,其脈必浮,或見滑大,初起之時,必骨痛頭疼,或惡寒喘急,表證始盛,裡證尚微,蓋先表而後入于裡也。

    此系三陽之氣,直并于陰,陰氣受傷,是以脈小沉濇。

    一起之時,裡證即急,或禁口腹痛,或下重痢甚,或發驚昏沉,或嗌幹喉塞,身雖熱而熱微,外證輕而裡急,此三陽之氣,疾起如風,至如礔礰,當急用抑揚養陰之藥以救援,若見身有微熱,而用表散之輕劑,因脈小濇而用和調之緩方,三日之後,即成不救矣。

    存德好生之士,當合參諸經,細心體認。

    幸勿以人命為輕忽也。

    張應略曰:當汗而急汗之,正所以養陽也。

    當急下而大下之,正所以養陰也。

    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 胃脈沉鼓濇,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鬲偏枯。

    男子發左,女子發右。

    不瘖舌轉可治,三十日起。

    其從者,瘖三歲起。

    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王冰曰:陽主左,陰主右,故男子發左,女子發右。

    陰陽應象大論曰: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此其義也。

    偏枯之病,瘖不能言,腎與胞脈内絕也。

    胞脈系于腎,腎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氣内絕則瘖不能言也。

    從,謂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也。

    病順左右而瘖不能言,三歲治之乃能起。

    年不滿二十,則五髒始定,血氣方剛,髒始定則易傷,氣方剛則甚費,易傷甚費,故三歲死。

    】 【馬莳曰:此言胃心之脈,有為鬲證與偏枯者,其偏枯當有死生之分也。

    胃脈沉矣,而又鼓指帶濇,從外而鼓擊于指者甚大,則鼓為不和,濇為有傷,大為熱盛。

    心脈小矣,而按之且堅且急,則小為血虛,堅為不和,急為熱盛,皆能成鬲證與偏枯焉。

    蓋鬲者鬲膜也,前齊鸠尾,後齊十一椎,遮隔濁氣,不使上熏心肺,故謂之鬲。

    今鬲有病,則飲食不下,若有所隔而然,故謂之鬲疾也。

    《靈樞》上鬲篇有言食飲入而還出者是也。

    正以胃為水谷之海,心在鬲上,今胃有病脈而不能納谷,心有病脈而不能生血,此鬲無所養而病成也。

    至于偏枯者,亦谷氣失養,血脈不和所緻耳。

    且此偏枯也,男子當發于左,以左為陽也;女子當發于右,以右為陰也。

    其聲不瘖,其舌可轉,是病猶未甚,一月而起。

    若男子已發于左而不發于右,女子已發于右而不發于左,是之謂從,從者順也,雖至于瘖,三年可起,不至死也。

    若年不滿二十,而得此疾者,不問其在左在右,瘖與不瘖,主三年而死。

    蓋五髒始定,血氣方剛,而蚤得此疾,乃髒腑血氣皆損之極也,其欲生也難矣。

    】 【張志聰曰:此言榮衛血氣虛逆而成偏枯也。

    夫經脈者,所以行氣血而榮陰陽,濡筋骨以利關節。

    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阖。

    是故榮衛調則筋骨強健,肌肉緻密,如血氣虛逆,則皮膚筋骨,失其榮養,而成偏枯之患矣。

    榮衛之氣,由陽明之所生,血脈乃心髒之所主,陽明氣血皆多,其脈當浮大,今脈沉而鼓動帶濇,《靈樞經》曰:濇為少氣。

    《傷寒論》曰:濇則無血。

    是血氣虛于内矣。

    推而外之,胃外以候形身之中,其脈鼓大,大則為虛。

    此血氣虛于外矣,是以成鬲偏枯。

    鬲者裡之鬲肉,前連于胷,旁連于脅,後連于脊之十一椎,蓋榮衛血氣,皆從此内鬲,而外達于形身,榮衛不足,則鬲氣虛,鬲氣虛是以胷脅脊背之間,而成麻痹不仁之證,故名曰鬲偏枯也。

    夫心主血脈之氣,小則血氣皆少,堅急為寒,心氣虛寒則血脈不行,筋骨無所榮養,而亦成鬲外之偏枯。

    夫邪之偏中于身,及風之傷人而成偏枯者,乃外受之邪,當主半身不遂,此由在内所生之血氣虛逆,故主于鬲偏枯。

    鬲偏枯者,止病在胷脅腰脊之間而不及周身之上下也。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男子氣血從左而轉,女子氣血從右而旋,是以男子之病發于左,而女子之病發于右也。

    夫榮衛氣血,雖生于陽明,主于心髒,然始于先天之腎中。

    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不瘖舌轉,是先天之根氣不傷,故為可治。

    偏枯而主三十日起者,言其愈之速也。

    若男子發左,女子發右,陰陽氣血雖從順,而瘖者至三歲之久而後能複也。

    年不滿二十,其髒腑正盛,血氣方殷,而反有此衰敗之證,比及三年,五髒胃腑之氣,漸次消滅而死矣。

    張兆璜曰:不瘖舌轉,先天之氣在也。

    其從者瘖,後天之氣複也。

    又曰,如外感風邪者,值此少壯之年更易愈矣。

    此因于内損,故名曰鬲偏枯。

    】 脈至而搏,血衂身熱者死。

    脈來懸鈎浮,為常脈。

     【王冰曰:血衂為虛,脈不應搏,今反脈搏,是氣極乃然,故死。

    若懸鈎而浮,則血衂之常脈也。

    】 【馬莳曰:此言有血衂二證者,脈搏身熱為死。

    若懸鈎浮為常脈,則不至于搏之為可慮也。

    病有血證,凡吐血下血皆是也。

    病有衂證,血出于鼻者是也。

    血屬陰,陰宜靜,其脈最惡搏,其身最惡熱、今犯之,故曰死。

    若脈之來也,懸虛而鈎而浮,則鈎為心脈,為肺脈,皆不至于搏擊指下而不和,蓋血衂者之常脈耳,未必至于死也。

    】 【張志聰曰:脈搏擊而血衂者,經熱盛而迫血妄行,血脫故身熱也。

    脈來懸鈎者,心之脈也。

    浮者,肺之脈也。

    心主血脈,肺主皮膚,而開竅在鼻,心脈來盛,上乘于肺而緻衂者,此血衂之常脈也。

    夫因外感風寒,表陽盛而迫于經絡之衂者自愈,若心脈盛而迫于皮膚之血以緻衂者為常脈,此表裡陰陽,外内出入,而皆為衂病之常。

    若髒氣不守,經血沸騰,脈至而搏擊應手者,此熱盛而血流妄行,一絲不續,則穹壤判矣。

    】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

    暴厥者,不知與人言,脈至如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已。

    【數,音朔,下同。

    】 【王冰曰:喘謂卒來盛急去而便衰,如人之喘狀也。

    不知與人言,所謂暴厥之候如此。

    脈數為熱,熱則内動肝心,故驚數為心脈。

    木被火幹,病非肝生,不與邪合,故三日後四日自除,所以爾者,木生數三也。

    】 【馬莳曰:此言病有暴厥暴驚者,其脈證當三四日自已也。

    脈來如喘,喘者氣湧而不和,脈體如之,名曰暴厥。

    暴厥者,猝暴而厥逆,故脈如此也。

    惟其猝暴厥逆,所以不知與人言也。

    脈來如數者,六至餘也。

    數為熱,熱則内動肝心,主于猝暴驚駭。

    夫暴厥者,氣降則愈,暴驚者,熱退則安,至三四日内當自已耳。

    蓋木之生數在三也。

    】 【張志聰曰:如喘者,脈來滑急也。

    此痰水上壅,故脈來急滑,名曰暴厥。

    暴厥者,一時昏厥而不能與人言。

    夫有形之邪上乘,則脈至如喘,無形之氣上逆,則脈至數疾。

    邪薄心下,故發驚也。

    蓋心不受邪,至三四日邪自下,而驚厥之病自已,非比外淫卒厥之難愈也。

    】 脈至浮合,浮合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不足也。

    微見九、十日死。

     【王冰曰:如浮波之合,後至者淩前速疾,而動無常候也。

    】 【馬莳曰:此言經氣不足者,有脈象與死期也。

    經氣者,手足十二經經脈之氣也。

    十二經經脈之氣,髒腑血氣盡于是矣。

    今脈如浮浪之合,數數而來,一息之間,遂有十至已上之脈,是邪氣盛極,經氣衰極也。

    其死僅在九日與十日間耳。

    蓋肺主元氣,其成數在九,脾主五髒,其成數在十也。

    】 【張志聰曰:此論髒腑經俞之氣不足,而各有死期也。

    浮合者,如浮波之合,來去之無根也。

    浮合如數,而一息十至已上,是經氣予之不足也。

    微見此脈,至九日十日之交而死。

    蓋九者陽之終,十者陰之盡,此三陰三陽,十二經脈之氣終也。

    夫五髒相通,移皆有次,髒腑之氣,各傳與之。

    如五髒有病,而逆傳其所勝者死;如順傳其所生,而受所與之氣不足者,亦死。

    故曰,氣予之不足也。

    又五髒各以其時,而至于手太陰者,髒氣傳與之俞,俞氣傳與之經脈,脈與之絡,絡與之肌,此經脈之氣,受五髒所與之氣不足,故脈至如此,虛數之極也。

    】 脈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奪也,草幹而死。

    脈至如散葉,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死。

    脈至如省客,省客者脈塞而鼓,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華而死。

     【王冰曰:薪然之火焰,瞥瞥不定其形而便絕也,如散葉之随風,不常其狀。

    脈塞而鼓,謂纔見不行,旋複去也。

    懸謂如懸物,物動而絕去也。

    】 【馬莳曰:此言心肝腎氣之不足者,各有脈象死期,乃五髒中之三也。

    脈來如火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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