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下,經氣上下之相通也。
】
刺脊間中髓,為伛。
【王冰曰:伛,謂伛偻,身蜷屈也。
脊間,脊骨節間也。
】
【馬莳曰:此言刺脊中,而誤中其脊髓者為伛也。
脊間者,督脈經脊中穴,一名神宗,一名脊俞,在十一椎下,針五分,得氣即瀉,禁灸,灸之亦令人腰伛偻。
一說:凡一切刺脊間而中其髓,則精氣洩,皆成伛偻,不止脊中一穴而已。
】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
【王冰曰:乳之上下,皆足陽明之脈也。
乳房之中,乳液滲洩,胸中氣血皆外湊之,然刺中乳房,則氣更交湊,故為大腫。
中有膿根,内蝕肌膚,化為膿水而久不愈。
】
【張志聰曰:根蝕,言乳根有如蟲食之痛癢也。
】
刺缺盆中,内陷,氣洩,令人喘欬逆。
【王冰曰:五髒者,肺為之蓋,缺盆為之道。
肺藏氣而主息,又在氣為欬,刺缺盆中内陷,則肺氣外洩,故令人喘欬逆也。
】
【張志聰曰:缺盆在喉旁兩橫骨陷中,若缺盆然,故以為名。
缺盆之中央,任脈也。
任脈側之動脈,足陽明也,名曰人迎。
人迎之旁,手陽明也,名曰扶突。
刺缺盆中者,刺手陽明太陽脈也。
手陽明之脈,下入缺盆,絡肺,下屬大腸。
内陷氣洩者,脈内陷而氣反洩于内也。
《針經》曰: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脈也。
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圓其末,令可以按脈勿陷,以緻其氣。
蓋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故脈内陷而氣反下洩,則為欬喘之逆證矣。
經雲:氣上沖胷,喘不能久立,病在大腸,蓋大腸為肺之腑也。
】
刺手魚腹内陷,為腫。
【王冰曰:手魚腹内,肺脈所流,故刺之内陷,則為腫也。
】
【張志聰曰:魚腹在手大指下,如魚腹之圓壯,手太陰之魚際穴也。
肺主氣而與大腸為表裡,脈内陷則血不得散,氣不得出,故為腫。
以上論手足頭項胷背,皆有要害之處。
】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
無刺大怒,令人氣逆。
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無刺大饑人,無刺大渴人,無刺大驚人。
【王冰曰:大勞,經氣越也。
大驚,神蕩越而氣不治也。
】
【馬莳曰:此曆舉刺禁之大義也。
大醉者,脈數過度,刺之則脈氣愈亂。
大怒者氣逆,刺之則令人氣愈逆。
大勞者氣乏,刺之則氣愈耗。
新飽者氣滿,刺之則氣不行。
大饑者氣虛,刺之則氣愈散。
大渴者血幹,刺之則血愈涸。
大驚者氣亂,刺之則氣愈越。
】
【張志聰曰:此論要害之外,而又有禁刺之人也。
飲酒大醉,衛氣先充絡脈,先行皮膚,刺之則令人氣亂矣。
怒則氣上,刺之則逆其氣矣。
大勞則陽氣外張,刺之則洩其氣矣。
飲食未進,則絡脈調勻,新飽者谷氣盛滿,營衛未舒也。
谷入于胃,脈道乃行,饑則脈道虛濇矣。
水入于經,而血乃成,渴則血液燥竭矣。
驚則氣亂,必定其氣而後可刺之。
夫針刺之道,通其經脈,調其氣血,是以神氣不定,血氣不調者,皆當避忌者也。
】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王冰曰:陰股之中,脾之脈也。
脾者,中央土,孤髒以灌四旁。
今血出不止,脾氣将竭,故死。
】
【張志聰曰:陰股,足少陰經脈所循之處。
大脈,大絡也。
夫血氣始于先天足少陰腎,生于後天足陽明胃。
刺中大脈,血出不止,則血氣皆脫矣。
是以刺跗上與陰股,誤中大絡而血不止者俱死,謂其生始之原絕也。
愚按先輩注疏,皆謂陰股為脾脈,按《傷寒論》平脈篇曰: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胷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屍厥。
蓋謂少陰之虛氣奔逆于上,上之陽熱,乘虛而下歸于陰,與陰相搏,以緻少陰之生氣不出而為屍厥也。
再按足少陰之脈,出于然谷上股内後廉,在足三陰之後,循足内之魚腹股上,故曰陰股。
盧良侯曰:上節首言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中以無刺大醉節間之,而此節複首提曰,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節文先後序次,皆有意存,俱當着眼。
】
刺客主人,内陷中脈,為内漏,為聾。
【馬莳曰:此言刺客主人而内陷中脈者,為内漏為耳聾也。
客主人者,一名上關,足少陽膽經之穴,在耳上廉起骨,開口有空,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
内陷者,刺太深也。
刺太深以中其脈,則交脈破決,故為耳内之漏,及氣不營而為聾也。
】
【張志聰曰:内陷中脈,謂客主人内之脈也。
蓋手足少陽之脈,盤錯于耳前目側浮淺之内,而又有陷中之深脈也。
足少陽之脈,有從耳後入耳中者。
手少陽之脈,亦有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過客主人,病則耳聾渾渾焞焞。
此言刺客主人太過,則誤中内陷交過之脈,而為耳内漏而聾也。
盧良侯曰:浮淺者為絡脈,深者為經脈,而經脈之内,又有深隧之大經,所取之脈,而内有交過之陷脈。
是以刺跗上陰股太過,則中大經;刺客主人太過,則中交過之脈。
當知經脈内又有經脈之交錯也。
】
刺膝髌,出液為跛。
【跛,波上聲。
】
【王冰曰:膝為筋府,筋會于中,液出筋幹,故跛。
】
【馬莳曰:此言刺膝髌而出液者,當為跛也。
犢鼻在膝髌之下,則犢鼻兩旁之上為膝髌也。
刺之者出液,則液出筋幹,當為跛也。
】
【張志聰曰:髌,膝蓋骨也。
膝乃筋之會,液者所以灌筋濡空竅者也,液脫則筋無以濡養,屈伸不利而為跛矣。
】
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
【王冰曰:臂太陰者,肺脈也。
肺者主行榮衛陰陽,治節由之,血出多則榮衛絕,故立死也。
】
【馬莳曰:此言刺肺脈而出血過多者,當立死也。
臂太陰,即手太陰肺經之脈,按《靈樞》寒熱病篇亦有臂太陰,以其脈行于臂,故既曰手,又曰臂也。
】
【張志聰曰:肺者主行榮衛陰陽,出血過多則榮衛不續,所以一息不運,則穹壤判矣。
】
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
【重,平聲。
】
【馬莳曰:此言刺腎經而使之重虛出血者,當為瘖也。
足少陰腎經之脈,循喉嚨,俠舌本,故腎既虛而刺之出血,則為重虛,其舌必難以言也。
】
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
【首中,平聲,下去聲。
】
【馬莳曰:此言刺膺中而誤中其肺者,當為喘逆仰息也。
刺膺中,誤中肺經雲門、中府,則肺氣上洩,故為病喘急而逆,仰首而息也。
】
【張志聰曰:胷前之兩旁,謂之膺,足陽明之俞在膺中,肺經之脈,亦循膺中之雲門、中府而出。
若刺膺中之脈,陷而入深,誤中肺脈,則令人喘逆仰息,蓋因無故而傷之也。
】
【盧良侯曰:此與客主人内陷中脈同義,蓋謂經脈所循,有淺深而同道者也。
】
刺肘中内陷,氣歸之,為不屈伸。
【中,平聲。
】
【王冰曰:肘中,謂肘屈折之中,天澤穴也。
刺中陷脈,惡氣歸之,氣固關節,故不屈伸也。
】
【張志聰曰:内陷者,不能瀉出其邪,而緻氣歸于内也。
氣不得出,則血不得散,故不能屈伸也。
按《靈樞經》雲:肺心有邪,其氣留于兩時;肝有邪,其氣留于兩腋;脾有邪,其氣留于兩髀;腎有邪,其氣留于兩腘。
凡此八虛者,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脈之所遊,邪氣惡血,故不可留住,留住則傷絡脈,骨節機關不得屈伸而病攣也。
】
【楊君立曰:絡脈者,所以濡筋骨,利關節者也。
】
刺陰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遺溺。
【王冰曰:股下三寸,腎之絡也。
沖脈與少陰之絡,皆起于腎下,出于氣街,并循于陰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刺陷脈則令人遺溺也。
】
【馬莳曰:此言刺肝穴而誤使内陷者,當遺溺也,陰股下三吋,腎經無穴,肝經有陰包穴,治遺溺,在膝上四寸,則正當股下三寸之處。
又按脾經有箕門穴,亦治遺溺,其穴在魚腹上越筋間,陰股内動脈應手,則當在肝脾兩經,然又以肝經為長也。
刺之而内陷其脈,則溺反不止矣。
】
【張志聰曰:陰股下三寸,足少陰之絡也。
夫刺之要,氣至而有效。
内陷者,氣不至而反陷于内也。
腎開竅于二陰,故令人遺溺。
】
刺腋下脅間内陷,令人欬。
【掖、腋同。
】
【王冰曰:掖下,肺脈也。
肺之脈,從肺系橫出腋下。
真心髒脈直行者,從心系卻上腋下。
刺陷脈,則心肺俱動,故欬也。
】
【馬莳曰:此言刺肺脈而誤使内陷者,當為欬也。
腋下當為天府穴,在腋下三寸,肺脈也。
肺脈從肺系橫出腋下,今刺之而内陷其脈,則當為欬也。
】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
【王冰曰:胞氣外洩,谷氣歸之,故少腹滿也。
少腹,謂臍下也。
】
【馬莳曰:此言刺少腹而誤中膀胱,則溺出而少腹滿也。
胞氣外洩,膀胱虛脹,故溺出而少腹痛也。
】
刺腨腸内陷,為腫。
【馬莳曰:此言刺腨腸而誤使内陷者,當為腫也。
腨腸者,足魚腹中承筋穴,俗雲腿肚,系足太陽膀胱經。
内陷則氣洩,故為腫。
銅人明堂俱禁針。
張介賓曰:肉厚氣深,不易行散,氣反内陷,故為腫也。
】
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匡,眶同。
】
【王冰曰:匡,目眶。
骨中,目匡骨中也。
匡骨中脈,目之系,肝之脈也。
刺内陷則眼系絕,故為目漏目盲。
】
【張志聰曰:陷骨中脈,匡骨上之陷脈也。
經曰,裹撷筋骨氣血之精,而與脈并為系,刺脈而傷其目系,則淚流不上而為漏,視無所見而為盲。
】
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中,平聲。
】
【王冰曰:諸筋皆屬于節,津液滲潤之,液出則筋膜幹,故不得屈伸也。
】
【張志聰曰:關節者,骨節交會之機關處也。
液者,淖澤注于骨,骨屬屈伸,故液脫者,骨肉屈伸不利。
按以上要害之處,有誤中而立死者,有刺之而計日死者,有為跛、為伛、為瘖、為盲之痼疾者。
行針之時,如臨淵履冰,慎勿輕忽也。
】
刺志論篇第五十三
【馬莳曰:志者,記也。
篇内言虛實之要,及瀉實補虛之法,當記之不忘,故名篇。
】
【張志聰曰:夫志意者,所以禦精神,收魂魄,适寒溫,和喜怒者也。
是以營衛調,志意和,則筋骨強健,腠理緻密,精神專直,身不受邪。
如形氣谷氣之相反,血脈虛實之變常,皆緣志意不和,以緻邪氣從之,故名之曰刺志論。
盧良侯曰:此篇帝問虛實之要,而伯所答者,皆為邪病所傷,蓋邪實則正虛矣。
然取邪氣之淺深,在用志之專一,故曰刺志論。
】
黃帝問曰:願聞虛實之要。
岐伯對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谷盛氣盛,谷虛氣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王冰曰:陰陽應象大論曰:形歸氣,由是故虛實同焉。
反,謂不相合應,失常平之候也。
形氣相反,故病生。
氣謂脈氣,形謂身形也。
《靈樞經》曰:榮氣之道,内谷為實,谷入于胃,氣傳與肺,精專者上行經隧,由是故谷氣虛實,占必同焉。
候不相應,則為病也。
脈者血之腑,故虛實同焉。
反不相應,則為病也。
】
【馬莳曰:此言虛實之要,凡氣與形,谷與氣,脈與血,相稱者為常,而相反者為病也。
氣者,人身之氣也。
形者,人之形體也。
氣實則形實,氣虛則形虛,此其相稱者為常,而相反則為病矣。
然此氣之虛